一份關於琉球漢籍的清單
一份關於琉球漢籍的清單 王小盾 吳雲燕 近幾十年來,中國古代文學的學術面貌得到很大改變。有一批研究者,憑著一份學術好奇心,也憑著「新學問大都由於新發現」的理念,不斷從事開闢新領域的工作。「敦煌文學研究」「域外漢籍研究」就是其中的代表。由於受「預流」思潮所感染,我們也關注了東亞一些地區的文學現象,包括琉球。—首先注意到琉球漢詩,接下來注意同琉球漢文學相關聯的漢籍往來;最後,遇到這樣兩個問題:既然琉球漢文學是依靠漢籍記錄和傳播的,那麼,什麼是「漢籍」呢?既然漢文學的生存有賴於漢籍的生存,那麼在琉球,「漢籍」是如何生存的呢?我們打算分幾步來說清楚這兩個問題,今天先談一個籠統的認識。 一份關於琉球漢籍的清單 在我們看來,要認識一個事物,首先應該把這一事物同與它關係最密切的其他事物相比較。那麼,同琉球漢籍關係最密切的事物是什麼呢?大概有兩樣東西:一是琉球文書,二是琉球的變體漢文典籍。也就是說,要確認什麼是「琉球漢籍」,那麼,既要把典籍與文書區別開來,也要把使用兩種文字的書——用漢文書寫之書與用變體漢文書寫之書——區別開來。 相比之下,前一方面更為重要。因為漢文典籍與變體漢文典籍的關係是文字載體的關係,其意義是傳播學的;而文書與典籍的關係是文獻形態的關係,其意義是發生學的。這在學科結構方面也有表現—完整的東亞漢文獻學包含典籍學、文書學、記錄學三部分。典籍是經過編纂,用於公開表達,面向全社會的文獻;文書是為處理人際事務而製作,用於特定人之間的交流或約束,面向少數當事人的文獻;記錄用於記事,以期備忘,以寫作者本人為主要閱讀對象。三者功能不同,但往往彼此交叉。看看中國古代典籍的成書過程就知道:典籍往往產生於文書檔案的集合。 在我們看來,以上認識,是和操作實踐緊密聯繫的。比如要研究琉球漢籍,首先要建立一份關於琉球漢籍的清單;要確立清單的標準線,就要比較和分析。現在有沒有這樣一份清單呢?可以說有,也可以說不成熟。比較權威的說法是:已知“琉球王國時期琉球人翻刻的漢籍和自撰的漢文著作,在琉球王國故地遺存已不足五十種,在日本國內似也不超過百種”(嚴明《近世東亞漢詩流變》,鳳凰出版社2018年版)。另外有人認為,琉球人編撰的漢籍133部,其中「漢詩文集共有二十多種」(高津孝《琉球的出版文化與琉球漢詩集》,載《人文中國學報》第二十二期,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這兩個說法都是有道理的,是現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