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善本書目》遭遇的三次盜版侵權事件

《中國古籍善本書目》遭遇的三次盜版侵權事件 

駱偉

(一) 

編輯出版《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是為實現我們敬愛周恩來總理臨終囑託的一項國家文化工程,在粉碎「四人幫」結束十年動亂的「文革」後不久,國家文物局和北京圖書館(今為國家圖書館,以下同)遵照中央的指示,立即啓動這項文化工程,目的是全面清理和保護我國燦爛輝煌的文獻珍籍,弘揚中華民族歷史優秀文化精華,對開發利用古代文獻的各項科研工作,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建設當代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無疑具有深遠歷史和現實意義。 

為保證這項文化工程的順利進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視,在人力、財力和物力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投入,使這項國家文化工程從1976年底開始籌備,到1995年最後完成,先後經歷了20年時間。這意味著,我們從事這頂工程的部分人員,從30歲幹到40多歲,從40歲幹到50多歲,從50歲幹到60多歲,從60歲幹到70多歲,這是一種毅力,一種執著、一種崇高的精神所在,為什麼?為周總理的遺願得到實現,為祖國優秀文化得到發揚光大,為我國文化遺產得到清理、保護和傳承。這裡凝聚了數以萬計文獻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和智慧結晶,他(她)們的無私奉獻,沒有任何的物質回報,部分人員僅獲得一張「榮譽獎狀」,而更多者乃是那些默默無聞的基層工作者,他們分布在全國各個城鎮,事後每當人們談論或回憶這件事時,他們只說:「我曾經參與過。」這是當代文化工作者的職責,也是當代文化工作者的驕傲。 

在歷時二十年《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出版的前前後後,不知有多少讓人感動而為之動容的數字和事跡,其中包括幾十次小型、大中型的座談會、徵求意見會、編輯工作會、定稿會等等,尤其是南京、南昌、成都和廣州四次大型編輯工作會議,而為之策劃、組織和會務工作人員,為數在幾百人以上。他們為會議與會者的迎來送往、會場佈置、議程安排、吃住娛樂等煞費苦心,精心策劃,為會議順利進行作出了貢獻。 

參與全國古籍善本普查工作人員,包括各類型圖書館、博物館、文管會、文獻館、高等院校、中國科學院及所屬研究所,人員遍及中央部門、省、市、縣基層單位,人數雖無確切數字,但當在萬人以上(僅山東省就有480多名)。他(她)們在不太好的生活條件下,不辭辛勞、不怕嚴寒酷暑、不計報酬,年長者不顧體弱多病,年青者一邊學習一邊工作,把家事拋在一邊,奮戰在第一線近一年時間。 

全國集中47名老中青目錄版本學專業骨幹,在北京香廠路國務院信訪處招待所,對全國782個收藏單位選送的13萬多張卡片款目,進行匯編、審校、定初稿,歷時近一年。他(她)們捨家撇業、日夜奮戰在簡陋的場所,有的就住在工作室內,但他們苦中有樂,對這一年同行共聚,切磋專業,留下美好回憶,被譽為「香廠路戰友」。 

初審款目完成後,由北京、南京、上海圖書館選派10多名專業骨幹,對款目進行復審,他們工作認真,往往為一種書的正確著錄,函調或專訪10多個收藏單位的數據,其難度可知。經歷了多年的努力,在三位主編、副主編的指導下,他們終於完成了書目的定稿,為善本書目立下了汗馬功勞。 

顧廷龍先生、潘天禎先生、冀淑英先生三位主編、副主編,他(她)們不顧年事已高,身體虛弱,與編委會人員打成一片,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嘔心瀝血,毫無私心和貪欲,為善本書目奉獻最多,這是一種什麼精神?和今天那些追求名利、學術腐敗、損人利已的不正之風,形成鮮明對比。 

《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就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人員不同結構、無私奉獻精神和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領導支持下,歷時20年的編輯出版才最後完成的。書目出版後,受到了國內外專家、研究人員的高度評價。沒有辜負周恩來總理囑託,他在九泉之下有知,亦當欣慰。 


(二) 

然而,萬萬沒想到,書目一經出版,卻連續不斷遭到別有用心的個人和單位的盜版侵權,受到編委會人員的強烈反對,而盜版者目無法紀,公然挑戰國家法律,且變本加厲,迄今已發現三起。 

1、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當《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確定將交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後,該社未徵得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工作委員會的授意,私自和日本株式會社合作,準備在日本同時出版。此事被顧廷龍主編髮現後,立即向該社提出抗議,指出這是違背編委會和該社簽訂出版合約的違規行為,是十分錯誤的。結果,該社和日方停止雙方私訂合同的執行,以日方早先出版一本《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叢部》而告終。此事曾引起編委會極大憤慨,1995年3月,《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委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總結表彰大會,在一次座談會上,上海古籍出版社曾派三名人員在會上作了檢討,承認錯誤並表示道歉。 

2、2003年2月,天津圖書館在未徵得中央有關部門和中國古籍善本編輯工作委員會的同意,擅自把《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徵求意見稿》及該館所編書名索引,交給山東齊魯書社影印出版。其封面題:「天津圖書館編稿本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書名索引齊魯書社」。其編製說明僅有短短七行約150字。名為編書名索引方便讀者檢閱,實為影印盜版《徵求意見稿》。此書一經出版,立即遭到編委會人員的強烈反對,筆者保存了多封編委來信。關於此書影印出版的原委,已故南京圖書館宮愛東副館長在2003年7月18日給我的信中,已有詳細說明。收信後,筆者和韓錫鐸先生聯名於2003年9月3日給中央文化部寫了投訴信,但未見結果。 

3、2005年5月,署名「翁連溪編校」,由北京線裝書局出版的《中國古籍善本總目》。這是時隔二年又一次盜版行為,而且是一種更加變本加厲、剽竊、篡改的惡劣行徑。此次盜版做法,和天津圖書館如出一轍,但更可笑可恥的為避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名稱,改用《中國古籍善本總目》,而實質還是盜用了《徵求意見稿》,並把1980年在北京編審中刪汰不符合要求的款目卡片,重新拾起來加上去,這是一種瞞心昧己、掩耳盜鈴的卑劣做法。此事再一次遭到在世編委會人員的強烈反對,原編委會經部分主編沈津先生,(現任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善本書室主任)遠隔重洋寫了「一部剽竊、篡改《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的偽劣圖書——評《中國古籍善本總目》」,在台灣某刊物發表,獲得在國內編委們的一致好評,稱「把我們想說的話都說了」。更令人費解的是,這樣一部冒牌書目,我國資深出版家傅璇琮先生竟稱它「開創了中國古籍全國性書目的先河。」請問:到底是《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在先?還是《中國古籍善本總目》在先?到底是國家編輯出版的書目重要?還是個人「編校」的書目重要?難道傅先生不覺得話說的離譜失實了嗎?筆者最早得知此事為上海一位教授的來信,他要我過問此事。2005年6月,原編委南京圖書館沈先生又致函筆者,表達了他憤慨之情,因我當時身體欠佳,暫未作出反應。

《中國古籍善本書目》自1985年至1995年出版全部完成後,在短短的10年時間內,連續3次遭到盜版,這在我國當代是非常罕見的。第一次上海古籍出版社不正當行為,已在1995年正式向編委會作了檢查道歉,由於他們態度誠懇,編委會沒有追究其法律責任,指出這是一種十分錯誤的行為,有損該社聲譽,應徹底糾正,此事就算了結了。第二次盜版,雖引起在世編委們的公憤,並投書中央文化部,據說文化部口頭批評了天津圖書館,最後也不了了之。第三次盜版為個人行為,其惡劣之處,在於剽竊、篡改《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內容和書名,任意胡編亂造添加淘汰了的款目和更動原分類表,誤導讀者,有損《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和編輯工作委員會的形象和聲譽,性質十分嚴重,理所當然引起公憤。 


(三) 

上述幾次盜版情況表明,其特點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即從單純影印《徵求意見稿》,發展到畫蛇添足胡編亂造。究其盜版主觀和客觀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 

1、高估《徵求意見稿》附錄作用。《徵求意見稿》是在1981年初審後形成的打印稿,目的是便於各館核對,故把每種文獻的外形特徵(如行款、邊欄、書口、刻工等)附刻印在各書之後。而在正式出版時,三位主編、副主編和編審人員經過多次商討,發現有不確之處,為慎重起見,最後還是把它刪掉了。筆者從實踐中也體會到行款、邊欄、書口、刻工等,對比較版本有參考作用,但古籍版本比較複雜,故不能全憑這點判斷版本,它只能起輔助作用。例如,粗心或注意力不集中時,行款、邊欄可能會數錯,如九行數為十行,行十九字,數為行二十字等等。版心中的小黑口或白口,如果不把書頁掀開看,可能把白口當小黑口,或把小黑口當白口。因為古籍收藏時間長了,書口往往會出現一道舊痕,從外表看,可能會誤認為小黑口,但實際是白口。這種情況,我們經常碰到。就是刻工這個對鑒定版本有一定作用的問題,有時也會出錯。例如《徵求意見稿》中所載明王世貞輯《尺牘清裁》六十卷補遺一卷,明隆慶五年(1571)自刻本,半葉九行,行十八字,白口,左右雙邊。有北大、天津、遼寧、浙江及等21個單位收藏,均未著錄「有刻工」字樣。後來,筆者在澳門見到此書,卷端版心下方就刻有「敬美書」的書工名字,而在卷二十八後才出現刻工的姓、名和姓名,如「陸」、「周」、「業」、「何承德」等。(注:何承(成)德,在瞿冕良先生編著《中國古籍版刻辭典》有記載)說明上述收藏單位,在著錄此書的附錄時,只翻前不翻後,導致失誤。同時,《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不是館藏書目,而是聯合目錄,收錄全國近八百個單位所藏善本,由於各館人員水平不一,特別是邊遠地區或基層市、縣單位,如果僅為一館收藏,無他館所藏比對,往往會出錯。作為編輯者不可能走遍全國查閱,就是發信調查,他不認真核對甚至不回信,怎奈他何?這種情況編委大多經歷過。再如上述《尺牘清裁》,有20多個單位同時出錯,說明《徵求意見稿》附錄的準確性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因此,近現代出版幾部帶有行款的古籍書目,如最常見邵懿辰撰、邵章續錄《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注》,並不被人青睞,這也是人們在實踐中經歷感知的。筆者百思不解天津館和翁連溪先生為什麼這麼熱衷看重這部分資料?但盜版者卻沒有任何文字說明,而是由傅璇琮先生代言了,傅先生直稱「《徵求意見稿》本身就是古籍善本目錄的珍貴文獻。」並宣稱它「有兩人(注:「大」誤為「人」)明顯不同之處」,即收錄之書超過定稿本和保留了不少善本的行款格式。這無形中把兩次盜版者的真正面目昭然若揭了。 

還應指出,《徵求意見稿》只是用作當年核對和收集意見,每部(數十冊)都有編號,且封面署「內部資料,注意保存」,明明是「內部資料」,盜版者卻把它公開出版了,這不是違規是什麼?況且該稿是要定期收回的,但有的單位又故意截留該稿,為今天盜版者提供了條件。此外,現任天津館的負責人和翁連溪本人,與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纂沒有任何關係,既不明原委,又無權過問,怎麼會做出這種為萬人所指的事情呢? 

2、利用編委主要負責人的自然法則。人生在世,花開花落,潮起潮落,這是自然法則,人們無法抗拒。當年編輯《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成立了「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工作委員會」,其主要負責人(包括主任、副主任、主編、副主編等),事後大多因年事已高而相繼去世,造成組織上的真空,也為盜版者鑽了空子。如劉季平同志,原為北京圖書館館長,編委會主任,編輯的籌備和進行一直由他指導負責,他曾在大會上說過:將來古籍善本書目完成之後,一定要開一個隆重的慶功會,把所有參加編輯工作的人員請回來。沒等到1995年3月在北京召開的「總結表彰大會」,劉季平主任早已溘然去世。2003年天津圖書館盜版時,三位主編、副主編,只有潘天禎先生一人健在,他在寫給我的親筆信中,表示自己年事已高(84歲),身患重病,有力不從心的感嘆。因此,筆者不得不投書文化部,力挺宮愛東(編委)館長全權代表編委會處理此事。事隔兩年,翁連溪先生再次盜版,此時,編輯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正、副主編、顧問共十二人,健在的僅1人,其餘均已辭世。而參加北京編輯工作的40多名成員,去世者幾近半,健在者絕大多數已離退休,在崗者現只有兩人而已。 

3、有盜無管。三次盜版,只有第一次上海古籍出版社被發現制止,而第二、三次盜版,雖有投訴,卻不起作用。這在某種意義上說,是為盜版者開了綠燈,以致於他們有恃無恐,造成今天這種惡果。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中央歷來強調法治的威懾力,在嚴厲打擊文化產品和出版物盜版市場的今天,周總理生前的遺願和國家文化工程——《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似乎被人們淡忘了。為此,我們呼籲:中央文化部、國家版權局等有關領導部門,應該重視此事,勿為盜版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得逞,有損合法者的權益和國家的聲譽。 

基於上述情況,盜版者自然以為有機可乘、有利有圖、有恃無恐、有盜無管而為所欲為了。 


(四) 

綜上所述,《中國古籍善本書目》自出版以來,連續三次慘遭厄運,這不能不令人驚嘆和傷心。它違反了2001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章第十條有關規定,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理應受到制裁。同時,為盜版者出版的兩家有名的出版社,對2001年國家版權局頒布的《關於頒發〈圖書出版合同〉修訂本的通知》,卻熟視無睹,只為經濟效益,這是頗令人失望和感嘆的。為使周恩來總理的臨終遺願不受玷污,為維護《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為告慰死去戰友在天之靈,為全國成千上萬參與古籍普查和各項組織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得到尊重,我們強烈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嚴肅處理此事,呼籲社會各界譴責、抵制這種盜版侵權行為,為構建文明法治社會創造更好的明天。 

參考文獻: 

1、劉季平.在全國古籍善本書總目編輯工作會議上的報告.南京:鉛印件,1978 

2、潘皓平.全國古籍善本書總目編輯工作會議開幕詞.南京:打印件,1978 

3、宮愛東、韓錫鐸.初論《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的編纂及其歷史功績.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9(3) 

4、沈津.一部剽竊、篡改《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的偽劣圖書——評《中國古籍善本總目》.台灣.書目季刊.2007年第四十卷第二期 

5、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2001


本文原刊於《上海高校圖書情報工作研究》2007年第17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