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家譜」現象考略

 「贖家譜」現象考略

—以原氏掛譜為中心

勵雙傑


家譜之編纂,向有肇修、創修、續修、重修之別,然「贖家譜」之說,今人鮮聞,譜牒文獻中亦屬罕見。近日於草堂所藏一幅原氏掛譜中,見及與此相關之題記,因試作考述,以窺清代民間家譜流轉之一斑。

該掛譜為紙質彩繪,高185釐米,寬110釐米,尺幅屬中等偏小。正中木主書「原氏」二字,為典型的北方民間掛譜形制。值得注意的是,譜背墨書一行:「道光十年十一月初五日贖,共費錢一千七百四十五文,照人數攤錢。」此即「贖家譜」之直接物證。


「贖」在此處顯然取「以錢財換回抵押品」之義,與此前家譜已被質押的前提互為表裡。換言之,該原氏家族曾將本族掛譜作為質押物交由他人或他方保管,至道光十年(1830)方集資贖回。一千七百四十五文,按當時米價折算,約合白銀一兩有餘,對於普通農戶而言並非小數目,故需「照人數攤錢」,可見係族內公攤,非一人所能獨擔。

關於質押家譜的原因,題記未詳,譜中亦無旁注。然而此一現象本身便引人追問,在傳統宗法社會中,家譜乃家族血脈之記錄、宗族認同之象徵,何以竟至淪入質押之境?推測言之,或與清代中後期底層宗族的經濟困境有關。道光年間,陝西、山西一帶旱澇交替,糧價波動劇烈,小農家庭常陷於高利貸泥淖。在此背景下,宗族公產包括祭器、譜牒等,或亦不得已而用作借貸質押物。質押對象可能是當鋪,亦可能是地方富戶或商號。因家譜雖具象徵意義,卻無公開市場價值,對債權人而言,其保藏動機更在於逼迫借方履約還款,而非持有譜牒本身。


再就掛譜之年代推斷。譜中始祖冠明代衣冠,其下二世祖、三世祖則為清初服飾,畫風設色古樸,紙絹包漿自然,綜合判斷其製作時間當在清順治至康熙前期,即十七世紀中葉。至道光十年贖回之時,該譜已存世約一百六七十年,在家族內部應已具備相當的歷史厚重感。然而吊詭的是,恰是這份族中視為至寶的譜系之物,在家族遭遇急難時卻仍被押出,足見經濟壓力對宗族倫理秩序的擠壓之深。

檢索目前所見譜牒學著作及地方契約文書,鮮見關於家譜質押贖回的明確記載。原氏此幅掛譜,恐是目前已知少數幾件直接記錄「贖譜」行為的實物之一。其價值不僅在於補充了譜牒學的一個特殊類型,更在於以實物形態提示傳統宗族制度並非鐵板一塊,在基層經濟的現實壓力下,宗族象徵物亦可進入流通與質押環節,從而為理解清代鄉村社會的金融生態與宗族組織之間關係,提供了一條細微而具體的線索。


至於原氏家族的具體身份,當為晉陝之交某村落聚族而居的原姓支系。原姓源於姬姓,系周文王第十六子原叔之後,以邑為氏,歷代不甚顯赫,然支脈綿延。道光年間,該族或已趨中落,否則不至以譜質錢。而「贖」字一行,恰好讓我們看到,宗」族制度在實際過日子當中,並不總是鐵板一塊,也會有捉襟見肘、不得不變通的時候。

此幅掛譜,今藏思綏草堂,雖未能進一步考察原氏家族的其他文獻遺存,僅憑畫幅及題記,已足以引發對民間譜牒流轉方式的再思考。若日後能結合該族碑刻、契約文書或方志記載,或可更完整地還原道光初年那場質押與贖回的前因後果。在此之前,這幅掛譜本身,便已是觀察清代鄉村社會經濟的一個難得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