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續纂考論
《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續纂考論
—以新見嘉慶內府寫本為中心
陶志鑫
摘要:
《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歷來被視為經乾隆二十九年(1764)初纂、乾隆四十六年重纂兩次纂輯而成,而新見台北故宮博物院藏嘉慶內府寫本正是目前僅見的《宗室表傳》續纂本原物。分析嘉慶內府寫本形製、粘簽、內容,並與《宗室表傳》其他版本對勘,可見其記事在各版本中最為準確完備,並能定讞為嘉慶朝國史館進呈後的欽定本;晚清時期《國朝耆獻類徵初編》所編印的《宗室表傳》之底本,應為該續纂本未進呈的原稿本。《宗室表傳》續纂始於嘉慶十五年(1810),迄於嘉慶十九年,此後再無續纂。考察嘉慶內府寫本補遺輔國公興兆事跡之原委,可管窺宗室王公在皇權集中的高壓政治環境下,利用《宗室表傳》編纂與皇帝進行互動的微妙過程,顯現嘉慶內府寫本對於清代皇族政治史研究的特殊價值。
關鍵詞:《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嘉慶內府寫本;清宗室王公
引言
清自建國初已留意纂修國史,康熙二十九年(1690)正式開辦國史館,乾隆三十年(1765)改國史館為常設,修史工作持續至清亡,留存大量國史紀、志、表、傳等史籍。其中,《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以下簡稱「《宗室表傳》」)與《欽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傳》(以下簡稱「《蒙古表傳》」)於乾隆朝相繼纂輯,體例相仿(採用前表後傳體例,以表詳列封爵世襲,以傳記載立功原委),均獨立刊印成書,在清國史中性質相類。《蒙古表傳》在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光緒朝歷有纂修,學界已有認知。然而對於《宗室表傳》,現僅知乾隆一朝修纂情況,即乾隆二十九年由宗人府會同內閣初纂,題名為「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四十六年改由國史館重纂,書中內容增敘至乾隆五十一年,題名作「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而乾隆朝之後是否續纂、續纂情況如何,尚未引起關注。究其原因,一是反映《宗室表傳》續纂情況的上諭、奏折未被《清實錄》《起居註冊》等常見官書記載;二是現今主要目錄書著錄《宗室表傳》僅有乾隆朝初纂本、重纂本二種,未見續纂本。
筆者在台北故宮博物院發現一部新公佈的清嘉慶間內府朱絲欄寫本《宗室表傳》(索書號:故殿027393、027382—027392,以下簡稱「嘉慶內府寫本」),恰為嘉慶朝續纂《宗室表傳》之實物。但台北故宮博物院著錄該書影像信息時,誤將其第二至十二冊與該院另藏的清乾隆間內府朱絲欄寫本《宗室表傳》(索書號:故殿027381、027394—027404,以下簡稱「乾隆內府寫本」)第二至十二冊互淆,經重新整理可還原嘉慶內府寫本原貌。本文將分析嘉慶內府寫本性質,再結合相關檔案文獻,討論《宗室表傳》續纂情況,並揭示其對於清代皇族政治史研究的特殊價值。
一、嘉慶內府寫本的性質
嘉慶內府寫本十二卷卷首一卷,十二冊,第一冊為卷首、目錄及卷一,其餘均一冊一卷。卷首為諭旨、聖制文、聖制詩;卷一為親王、郡王表;卷二為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以罪黜宗室貝勒表;卷三至七為親王傳;卷八為郡王傳;卷九為貝勒傳;卷十為貝子傳;卷十一為鎮國公、輔國公傳;卷十二為以罪黜宗室貝勒傳。除第一冊缺失封面外,其餘各冊均為黃綾封面,墨筆楷書題簽「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及相應卷次。書高約40釐米、寬約20釐米,版框縱約28釐米、橫約18釐米,朱絲雙欄,單魚尾,版心題書名,下書卷次、葉碼。表分10橫格,表頭佔1竪行;傳半葉8竪行,行20字,常有出格。傳文低二格書寫(實18字),遇尊稱(如「盛京」等)單抬,遇皇帝有關之尊稱(如「上」「諭」「實錄」「玉牒」等)三抬出格一字,引諭旨內容則頂格書寫。書中用朱圈斷句,分大小兩種。表中除表頭外均為小字,用小朱圈,置文字右下;傳為大字,用大朱圈,亦置文字右下,但在表示語氣停頓時,則另用小朱圈置文字正下方。
嘉慶內府寫本特別之處在於附有18張反映該書纂修情況的粘簽。由於涉及同一人物事跡的粘簽在表與傳中各存一張,故除去相同者,反映不同纂修情況的粘簽有12張,茲按出現的順序抄錄如下:
裕豐以隱匿首告逆謀不奏等罪於嘉慶十九年三月奉旨革去王爵。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其革去王爵及揀選引見襲爵事,俟下次續纂時恭添。(見圖1)
奉恩輔國公成寬於嘉慶十二年九月卒,興兆第三子成秀於十二月襲爵。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雲騎尉品級榮光於嘉慶十六年二月卒,無襲。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奉恩將軍恩額穆於嘉慶十二年二月卒,第一子魁秀於六月襲。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一等奉國將軍彭齡於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卒,第一子都勒都禮於十二年四月襲。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見圖2)
積拉堪於嘉慶十二年三月以荊州將軍任內與地方官交接,革去公爵及將軍任。不入八分輔國公經訥亨第二子伊豐額襲公爵。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肅親王永錫復於嘉慶十六年閏三月任正紅旗蒙古都統,十一月任宗人府右宗正。因表傳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其任都統等官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莊親王綿課於嘉慶十一年五月失察護衛德昌得賄給民船投充當差執照,以避官繇,退出內廷行走,革署都統及領侍衛內大臣,後又任都統及宗人府宗令等官。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其任都統等官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景熠於嘉慶十六年正月故。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奉恩輔國公祿義於嘉慶十一年九月仍授散秩大臣。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其復任散秩大臣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奉恩輔國公成寬曾奏表傳遺漏興兆出師雲南事,今恭據實錄並宗人府鑲藍旗各冊補纂。
興兆又任侍衛副都統、護軍統領及杭州將軍、荊州將軍、察哈爾都統等官,由都統降為頭等侍衛。因表傳謹遵館例纂至嘉慶十年,俟下次續纂時恭添。
上述粘簽提供了有關嘉慶內府寫本內容的兩點重要信息:其一,嘉慶內府寫本中宗室王公事跡續敘至嘉慶十年(1805);其二,在乾隆五十一年之前的宗室王公原有敘事中,嘉慶內府寫本補充了輔國公興兆(“hingjao”,亦作“興肇”)出師雲南的事跡。
需要注意的是,在清代綜合類傳文中其實留有《宗室表傳》續纂的痕跡,惜未被學界關注。同光年間由李桓編印的《國朝耆獻類徵初編》收錄一種《宗室表傳》(以下簡稱「耆獻類徵本」),並視之為乾隆二十九年所纂者。但事實上,耆獻類徵本與嘉慶內府寫本一樣,續敘至嘉慶十年間。耆獻類徵本續寫內容整齊,符合體例,雖尚不知其底本,但應是有所依據。編者李桓的父兄曾在清國史館任職,抄過一些傳記,編書期間他又另請親友抄錄清國史,故耆獻類徵本很可能抄自清內府藏書。但是,耆獻類徵本與嘉慶內府寫本在具體內容上又有出入,最明顯的是續纂部分,耆獻類徵本缺載輔國公興兆出師雲南的事跡。因此,要澄清嘉慶內府寫本的性質,還須與耆獻類徵本一同考察。
為此,可將嘉慶內府寫本、耆獻類徵本,與另外兩種反映《宗室表傳》纂修情況的典型版本,即乾隆內府寫本與嘉慶二年武英殿刻本(以下簡稱「嘉慶殿本」)進行比較。後兩者均為乾隆四十六年重纂本,是嘉慶朝續纂《宗室表傳》時應當參考的原本。其中,乾隆內府寫本為國史館重纂《宗室表傳》時的定本,通常藏於內府,除修書參考外不常取閱;嘉慶殿本是武英殿在乾隆內府寫本基礎上製作的刻本,主要用於御覽、頒賜、陳設等。由於《宗室表傳》纂輯時先撰寫王公傳,再由王公傳匯輯成王公表,故王公表最宜概觀全書面貌,因此下文主要以王公表管窺上述各本之異同。
1.《和碩睿親王》表中初次襲爵者淳穎的世系,乾隆內府寫本稱「多爾袞六世孫,如松第三子」,嘉慶殿本稱「豫親王多鐸子多爾博之五世孫」,耆獻類徵本稱「多爾袞六世孫,如松第三子」,而嘉慶內府寫本作「豫親王多鐸子多爾博之四世孫」。按,和碩睿親王爵世系中,始封者為多爾袞,但多爾袞無嗣,故將同母弟豫親王多鐸第五子多爾博過繼為嗣子。多爾袞被奪爵後,多爾博復歸本宗,封多羅貝勒。之後襲多爾博爵者有四世,依次為蘇爾發、塞勒、功宜布、如松。至乾隆四十三年多爾袞平反復爵,如松第三子淳穎又改襲和碩睿親王爵。在世系計算上,乾隆內府寫本、嘉慶殿本、耆獻類徵本均以子輩為一世孫計算,而嘉慶內府寫本改以孫輩為一世孫計算,後者與《實錄》計算方式相符,且嘉慶內府寫本中稱淳穎為「多爾博之四世孫」之語與乾隆四十三年《列祖子孫宗室竪格玉牒》表述吻合,可見嘉慶內府寫本記載更為準確。而考其書法,乾隆內府寫本、耆獻類徵本均從「多爾袞」起論世系,顯示兩者有承襲關係;嘉慶殿本與嘉慶內府寫本則從「多鐸子多爾博」起論世系,兩者雖世系計算方式有別,但嘉慶內府寫本在校改時應該參考了嘉慶殿本的書法。
2.《和碩敬謹親王》表中七次襲爵者在乾隆內府寫本、嘉慶殿本、耆獻類徵本中均寫作「賓寧」,唯嘉慶內府寫本作「斌寧」。按,「賓寧」「斌寧」均為滿語「binning」漢字對音。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相關檔案中,乾隆三十一年至四十七年間漢名「賓寧」「斌寧」混用,但至嘉慶年間檔案則均作「斌寧」,再無「賓寧」;再查乾、嘉兩朝《實錄》則均作「斌寧」,無「賓寧」用法,兩朝《實錄》反映的是乾隆朝之後實錄館臣對史料的認識。上述情況說明至少乾隆四十七年之後「binning」的漢名進行了劃一,而這最有可能是乾隆五十二年纂修《玉牒》的結果。但無論如何,嘉慶內府寫本無疑是根據最新的皇族規範漢名做了修訂。
3.《和碩端重親王》表中初次襲爵者齊克新的襲爵時間,乾隆內府寫本、嘉慶殿本、耆獻類徵本均作「順治十二年四月襲」,嘉慶內府寫本則區分了襲爵與封號時間,作「順治九年八月襲,十二年四月仍號端重」,後者與《實錄》記載相合。
4.《固山貝子固爾瑪渾所立爵》表中鄂齊襲爵時間,乾隆內府寫本、嘉慶殿本、耆獻類徵本均作「雍正三年十二月襲」,嘉慶內府寫本作「雍正四年十二月襲」,後者與《實錄》、乾隆四十三年《列祖子孫宗室竪格玉牒》記載吻合。
通過王公表的對比可知:(一)耆獻類徵本所據底本與乾隆內府寫本有繼承關係,而與嘉慶殿本有別;(二)嘉慶內府寫本與耆獻類徵本雖然均續纂了乾隆五十一年至嘉慶十年間內容,但在乾隆五十一年之前的原有內容上,耆獻類徵本幾乎照抄了乾隆內府寫本,而嘉慶內府寫本則兼採乾隆內府寫本與嘉慶殿本兩類文獻,並參考其他資料進行修訂,記事最為準確。
一般而言,清國史館纂修國史傳記,在纂輯階段會形成初輯本、校訂本、增輯本、定稿等傳記原稿。之後則會將定稿謄錄於朱絲欄本上,並以朱圈標點,外覆黃綾封面,用於進呈。需要說明的是,黃綾進呈本處在一個動態過程中,進呈前屬於稿本,經皇帝審閱後則成為定本。從形制特徵上看,現存的進呈本中會留有館臣根據皇帝審閱意見所做的簽改痕跡。其簽改方式,可由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清內府朱絲欄寫本《大清國史功臣列傳》(索書號:故殿026532—026550)觀之。需刪改處,用與行格等寬的黃簽將其遮去,並在黃簽上重新填寫文字;需添補處,用寬約佔行格四分之一的小黃簽粘於須填補的行界處,上書增添的文字;其他不便用黃簽直接修改處,或將修改方式直接書於頁眉,或書諸籤條並粘於頁眉(見圖3、圖4)。而嘉慶內府寫本較乾隆內府寫本、嘉慶殿本、耆獻類徵本各書內容均有較多修改,但書中並無簽改痕跡,這顯示嘉慶內府寫本並非進呈本。至於嘉慶內府寫本中的粘簽,實際上是對因館例限制而未能收入傳文的內容所作的說明。而在進呈本簽改完成之後,國史館會據之重繕一部欽定本,一般稱為黃綾定本。清國史館朱絲欄寫本中,唯黃綾定本的題名可冠以「欽定」字樣,版心可題寫書名,以示正式成書。這正與前述嘉慶內府寫本形制相符。綜上,嘉慶內府寫本可定讞為清國史館續纂《宗室表傳》時形成的黃綾定本,即進呈後修訂重繕的欽定本。
同時,耆獻類徵本所據底本之性質也可嘗試釐清。經前文對比,耆獻類徵本繼承了庋藏宮中的乾隆內府寫本的內容,說明其底本並非來自宮外;其續敘時限亦與嘉慶內府寫本相同,則其底本應同為嘉慶朝續纂時產生。而清國史傳記進呈本與黃綾定本相比,除前者有簽改痕跡外,修改後內容不應差別過大,李桓等人若是抄錄進呈本,不應對簽改內容略而不錄。但事實上,耆獻類徵本不僅未對乾隆朝重纂的內容進行修訂,在續敘部分也缺少輔國公興兆出師雲南的事跡,準確完整程度遠不及嘉慶內府寫本。因此,耆獻類徵本所據底本可推定為嘉慶朝續纂《宗室表傳》時未進呈的原稿本。
二、嘉慶朝《宗室表傳》續纂過程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載:「(嘉慶)十五年,敕續修《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但對其續纂緣起經過,所示信息無多。不過,《清國史館奏稿》及若干清宮檔案則提供了關鍵線索。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清高宗曾諭《宗室表傳》續纂「俟再過十年,屆期另降諭旨」,但十年後高宗已近垂危,無暇考慮續纂事宜。高宗逝世後,清廷修書首務為編纂《高宗實錄》及國史《高宗本紀》,而《宗室表傳》是否編修須奉旨辦理,並非國史館日常功課,故續纂事宜長期耽擱。
嘉慶十二年《高宗實錄》告竣,為《宗室表傳》續纂提供契機。七月十三日,湖廣道監察御史徐國楠奏稱《高宗實錄》業已告成,此時編纂國史易於稽核史實,並請皇帝敕交國史館增纂國史列傳等書,於是,仁宗命大學士、六部尚書、國史館總裁議奏。當月,國史館總裁大學士慶桂等回奏稱,相關應纂各書定於《高宗本紀》纂竣後接續辦理,並同時進呈應辦各書章程,內開「乾隆五十年後《宗室王公表傳》……應按年接續纂輯」,顯示《宗室表傳》已列入續纂計劃。嘉慶十五年二月,《高宗本紀》核校完畢,《宗室表傳》得以於當年開始續纂。
在編纂程序與方法方面,《宗室表傳》續纂除遵循國史館既定的定凡例、分派功課、纂寫稿本、標點審定、謄寫進呈等程序外,在若干具體環節與處理方式上亦有自身特點。其一,在續纂體例上,《宗室表傳》並未將續纂內容另為分卷,而是先復敘原書所載事跡,再續列新纂內容,使之合成一部完整的表傳。這是由於《宗室表傳》所載人物事跡數量相對不多,國史館具備以此方式編纂的條件。可與之對照的是,《蒙古表傳》因涉及人物甚繁,為便利纂輯,續纂時僅單獨編輯續敘部分,而不再復述嘉慶元年前已載事跡。其二,在乾隆四十六年重纂《宗室表傳》時,由於需要對乾隆二十九年初纂本做全面改修,耗費功程極大。為避免延誤辦理,國史館並未等待全書纂成後統一進呈,而是每完成一部分王公傳記,便即行將其繕寫正本,連同粘簽改訂的初纂本一並進呈,俟皇帝依次審閱後,再匯輯成全書。但嘉慶朝續纂時卻不同。國史館總裁董誥進呈各書時稱「臣等當於嘉慶十五年督同滿漢蒙古提調、總纂、纂修等官,悉心搜討,詳慎編輯,至本年(引者按,嘉慶十九年)二月全行告竣。計《宗室王公功績表傳》清漢書共二十四卷……(所辦各書)謹校對裝訂分為三十三函,恭呈御覽,伏候欽定」,顯示續纂《宗室表傳》並未按卷次逐次進呈,而是待全書纂成後一次呈審;同時,由於皇帝沒有要求對原纂內容加以修訂,國史館也不必進呈粘簽改訂的乾隆朝重纂本。正因為如此,國史館在纂輯稿本階段並未對乾隆內府寫本的內容進行審校,而是直接抄錄,唯待全書進呈後,方依據皇帝的指示,對原敘內容與新纂內容一並加以修訂。此種做法正與前揭嘉慶內府寫本及耆獻類徵本所呈現的特徵相吻合。
嘉慶十九年二月,《宗室表傳》續纂完竣,四月進呈審定,國史館總裁董誥稱,之後將「繕寫副本移交武英殿刊刻」。這裡所稱的「副本」是相對於進呈本而言的,所指正是重繕的黃綾定本。二十五年,實錄館向國史館咨取《宗室表傳》,國史館答稱,該書業經移送武英殿刊刻,應由實錄館徑行武英殿咨取,可見內府定本只存一部,正是今存的嘉慶內府寫本。道光元年(1821)十一月十六日武英殿刊印完畢,國史館總裁托津奏稱刊印「清文續纂《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三函十三冊……漢文續纂《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三函十三冊」。不過,道光殿本《宗室表傳》迄今未發現。筆者認為,若道光殿本並未亡佚,則可能是由於其原敘和續敘部分合為一書,卷首未收錄與續纂有關的上諭,題名亦未另加「續纂」二字,導致其整體形制與乾隆朝重纂本極為類似。學者經眼閱看、著錄目錄時,如不細加分辨,極易將其誤認為乾隆朝重纂本(可資對比的是,《蒙古表傳》因續纂部分獨立成書,卷首收入續纂諭旨,題名添入「續纂」二字,故各類目錄書均著錄明晰)。有待後續對各處所藏《宗室表傳》逐一清查驗看,本文暫不展開。
嘉慶內府寫本所附粘簽及道光元年國史館總裁托津奏疏均稱,之後將再續《宗室表傳》,然目前資料均未見再度續纂痕跡。民國初年開清史館期間,嘉業堂曾請人代抄清國史館所修國史成稿,其中錄有《國史宗室王公傳》。該部分有傳無表,但查其文字正是抄自嘉慶內府寫本。據中華書局影印說明,嘉業堂在發現所選抄之清國史館傳稿與已流出的傳記文字不盡相同後,便改為全抄清國史館所有傳稿,可見嘉業堂當時沒有發現再續的《宗室表傳》。此外,《清史列傳》亦有《宗室王公傳》三卷。該書形成於民國時期,編者不詳,其《宗室王公傳》內容抄自耆獻類徵本,說明其編者亦未見再續版本。1933年故宮博物院《故宮殿本書庫現存目》中有「國史館寫定稿本」目錄,內載「《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七冊,又十二冊,又十二冊」。據前文考證可知,「七冊」應為乾隆二十九年初纂本,兩個「十二冊」分別是乾隆四十六年重纂本和嘉慶十五年續纂本。現今,清國史館檔案分藏台北故宮博物院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台北故宮博物院館藏目錄中未見再度續纂的《宗室表傳》;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清國史館全宗檔案多為編纂類、人事類、經費類、庶務類,惜尚未整理公開,然就清國史列傳黃綾定本而言,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甚少,前人閱看其館藏時亦未提及有關《宗室表傳》續纂情況。在其他資料方面,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清國史館人物傳包中有「成寬傳包」。成寬雖是嘉慶十五年續纂《宗室表傳》時新增附傳王公,但該傳包實際是用於編纂《國史大臣列傳次編》的,與《宗室表傳》無關。故現有諸項證據均顯示,《宗室表傳》自嘉慶十九年後再無續纂。
綜此,筆者認為《宗室表傳》在乾隆朝之後僅續纂一次,起於嘉慶十五年,迄於嘉慶十九年,後於道光元年由武英殿刊印。清廷雖有再度續纂計劃,但沒有實際執行。一方面是因為晚清時期清國勢衰頹,修史機構衰落。相關研究指出,道光以降清廷在史館設置數量上,只是循例保證了國史、實錄、方略、起居注等館,至於其他特設館,除光緒年間特設規模較小的功臣館外,幾乎未特設修史之館。其二,《宗室表傳》纂輯緣起於乾隆朝重塑皇族政治文化與開國歷史的政治意圖,四十六年重纂本告成之後,《宗室表傳》實際已完成表彰功封宗室王公、平反清初革爵除籍宗王、宣揚清朝開國武功的任務。而嘉慶以降管理宗室王公已不再是清朝政治活動的重心,《宗室表傳》續纂遂不復緊要。與之成對比的是,在晚清西北邊疆危機愈烈的環境下,原本仿《宗室表傳》而修纂的《蒙古表傳》卻不斷續纂刊印頒賜,展現出不同的歷史命運。
三、興兆履歷補遺與皇族政治發微
嘉慶內府寫本對原敘宗室王公事跡最顯著的改動,是補入輔國公興兆在乾隆三十年至三十四年間(1765-1769)的履歷;而這一補遺也蘊含著《宗室表傳》編纂與清皇族政治之間微妙關係的獨特歷史信息。歷來史家言《宗室表傳》編纂用意,多從帝王心術觀之,考察皇帝對宗室王公的統治及對國史的重塑,而興兆履歷的補遺過程恰好提供了另外一種觀察視角。該事緣起於興兆之子成寬的奏請,揭示出宗室王公如何借用《宗室表傳》編纂這一具體事件,自下而上地謀求家族政治利益。
興兆為固山貝子傅喇塔後裔。傅喇塔是舒爾哈齊孫,追封靖定貝勒芬古(亦作「費揚武」)第三子,順治六年(1649)由輔國公晉封固山貝子,因軍功得爵,所以本傳得以列入《宗室表傳》卷十,其後世襲爵者則附傳於後。興兆於乾隆三十七年十月襲封奉恩輔國公,是家族第五次襲爵。嘉慶四年十二月,時任荊州將軍的興兆因多次追剿白蓮教黨羽不力,連同明亮上奏蒙混欺罔,被革職除爵,發新疆效力贖罪。其子成寬同年襲奉恩輔國公。嘉慶十年三月初十,時任烏里雅蘇台將軍的成寬奏陳《宗室表傳》內遺漏興兆出征雲南等事,並請補入。
成寬上奏時間嘉慶十年三月初十日頗為微妙。通常《宗室表傳》刊印後即會向宗室王公頒賜,而嘉慶十年距嘉慶二年武英殿刊印《宗室表傳》已逾八年,距成寬襲公爵也已六年,成寬何以時隔如此之久方才奏請?成寬亦自覺須就此事向皇帝解釋,故在奏請中自辯是因其父效力新疆而未遑具奏,待父親獲准回京時方敢陳奏。成寬所言並非虛辭,興兆奉旨回京,說明其效力贖罪結束,往日過犯似已得到皇帝寬恕。成寬擇此時機奏請,顯示宗室王公已經完全受控於皇權,即便是增補《宗室表傳》遺漏履歷這類正當請求也要斟酌機宜,以免觸怒皇帝。
但問題遠沒有如此簡單。命興兆更換回京的上諭是嘉慶九年十月十九日發出的,成寬嘉慶十年正月初十得知其父將更換回京的消息,但他正式奏請卻是在三月初十,醖釀了兩個月之久。綜合來看,成寬對自己延遲數年方才奏請的憂慮,奏請前數月的斟酌,以及奏折中極盡討好皇帝的言辭,均提示此番上奏在單純請求補遺興兆履歷之外,還有著更為隱秘幽微的訴求。其中關鍵為,興兆雖獲准回京,但之後是回旗不復起用,還是重新任職,若任用是復原職還是降職,均需皇帝另旨安排。因此,興兆此時雖面臨機遇,實則前途並不明朗。成寬的奏請表面上是針對《宗室表傳》編纂問題,實際也在隱隱提示皇帝關注興兆往日勳勞,意在為乃父博取皇帝恩遇。細繹成寬奏請與《宗室表傳》等書記載間的張隱,可窺見其斟酌用心。
首先,成寬在奏請《宗室表傳》補遺的內容中諱言興兆曾遭革職等不利事件。成寬奏請分正文和興兆履歷單附件兩部分。奏摺正文言興兆被遺漏的履歷為:
查奴才父興肇,二十一歲(引者按,乾隆三十年)仰蒙高宗純皇帝恩典,封輔國將軍,賞戴花翎,乾清門行走。二十四歲(引者按,乾隆三十三年)奉旨率健銳營官兵赴雲南軍營,進抵老官屯。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起晝夜圍攻堡壘,奴才父奮勇進攻,血盆骨中鳥槍傷。是年十二月七日奉上諭:興肇此次甚屬奮勇,兼受有傷,著補授正白旗護軍統領。
奏摺正文只寫興兆曾於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著補授正白旗護軍統領」,而不書乾隆三十五年五月因雲南撤兵畫押被革護軍統領之事,此事僅在履歷單中略及。需要注意的是,成寬奏折正文是滿文,履歷單是漢文。對於清皇族而言,奏請正文使用滿文,既能顯示所奏事項為皇族內務,也助於拉近與皇帝間親族感情,漢文履歷單則多用於備查。而清帝政務繁多,對於此類不涉要務的皇族奏請,往往只關注奏請正文,所附漢文履歷單主要供相關衙門後續參考使用。不過,從《宗室表傳》纂輯義例來看,興兆被革護軍統領事並非無關緊要。嘉慶內府寫本正式補遺的興兆履歷為:
乾隆三十年十二月封二等輔國將軍,賞戴花翎,乾清門行走。三十三年二月以徵緬甸,命帶健銳營兵往雲南。三十四年十月攻老官屯,興兆晝夜圍西棘木城,衝殺賊匪,血盆骨受鳥槍傷。十二月上獎其奮勉,授正白旗護軍統領。初攻老官屯,緬甸懇解圍,經略傅恆未允。副將軍阿桂以氣惡人病,勢難再進,欲允之。各領隊大臣等以乘機徹〔撤〕兵為是,出結,興兆與焉。三十五年五月,上責阿桂遷就了事,革興兆護軍統領任。
引文中划線部分為興兆被革護軍統領的經過,所敘篇幅幾乎佔全部補遺內容的一半,可見其革職原委雖為成寬所諱,但實是《宗室表傳》應當詳述的內容。成寬奏請中對乃父興兆事跡的斟酌取捨,可見他為父謀求恩遇時,既不願因觸及乃父往日罪責而削弱其功績,又不敢在皇帝面前有所隱瞞的謹慎用心。
其次,成寬奏請中除舉出興兆遺漏履歷外,還陳述了興兆生平,然其書法頗有意誇耀乃父功勞。如乾隆三十七年興兆往金川作戰,《宗室表傳》作「奉旨興兆著授為領隊大臣,出征金川」,而成寬奏請格外補充了「奴才父請纓效力軍營」,強調其父主動效力;乾隆四十年興兆因戰功獲賞,《宗室表傳》記載「興兆並在事有功,得頭等功牌六、三等功牌二」,成寬奏請則另補充「累計五十六戰」,強調作戰之勤勞。此外,成寬還提到「乾隆六十年五月,奴才之父率荊州官兵赴湖南軍營,凡百五十八戰,得功牌十八」,而在嘉慶朝續纂《宗室表傳》時只載獎勵為「得恩賚荷包等三次」,可見成寬對興兆功績勳獎描述之細緻具體,遠超國史館修史義例。
不過對於成寬而言,最為棘手的問題是如何陳述導致興兆發新疆效力的追剿白蓮教事件。成寬奏請雖不得不提及興兆「因迎合明亮,辦理賊情不周,獲罪革職」,但依然先敘嘉慶二年興兆「奉旨從湖南率兵追剿湖北教匪,轉戰湖北、陝西、四川、河南等地,凡九十四戰」,以強調轉戰地域之廣,參戰次數之多,示其苦勞。但事實上,在興兆被革職前,皇帝已頻繁對他嚴行責斥,不僅斥其奏報「紙上空談,豈可憑信」,甚至一度將他革去花翎,而這些斥責均被嘉慶內府寫本續敘。追剿白蓮教一役,是嘉慶朝初年的重大軍政事件,也是興兆獲罪之由,成寬雖意欲渲染興兆辛苦,但為避免再度觸怒皇帝影響乃父仕途,故只能對該事做保守描述。
最後,成寬奏請中還多次提到皇帝對興兆的恩典,如「奴才父自幼再三荷高宗純皇帝教養深恩,復蒙聖主洪恩厚澤」,並申陳「國家定制,凡奴才等稍有功績,必載入書冊永存,以昭示厚寵深恩」。這實際是用委婉曲折的方式提示仁宗親親睦族、優遇皇族宗親的「祖宗之法」,以期皇帝能夠念及親親之誼與興兆往日功勞,給予父親優待。
但成寬沒料到的是,在其奏請前不久的二月二十三日,興兆又因哈薩克氈房燒毀一案被革職問罪,此時遠在烏里雅蘇台的成寬尚未得知此事,但已注定使他為父親謀求皇帝恩典的目標難以達成。不過,成寬終因一貫的勤謹,在死後為家族延澤。嘉慶十二年九月,成寬於烏里雅蘇台將軍任上去世。十月,仁宗嘉其實心任事,加恩賜恤,准其靈柩送京安葬,而此時其父興兆也因之被加恩賞賜二等侍衛在乾清門行走,此後興兆仕途重上正軌,先後調任杭州將軍、荊州將軍、察哈爾都統、江寧將軍、正藍旗漢軍都統等要職,終於嘉慶二十二年以二品頂戴休致。而回過頭看,成寬通過奏請《宗室表傳》補遺興兆履歷,以為父親謀求皇帝恩典的目標雖未立即實現,但因該奏請業經朱批,不僅使興兆履歷得以成功補遺,也促使國史館在皇帝諭旨壓力下,於續纂興兆事跡時用功頗勤。其傳記續敘篇幅在嘉慶內府寫本中長達14葉,不僅是諸王公續敘事跡中最多最詳的,甚至遠超其始封祖傅喇塔的傳記篇幅,以致百年後興兆的詳細事跡可為今人發現閱讀。成寬的目的,也由歷史以另一種方式予以了回應。
《宗室表傳》不僅是清國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皇族政治運作的場域。於皇帝而言,可以通過決定《宗室表傳》入傳人選、義理體例,對宗室王公予以褒貶獎斥,塑造符合統治需要的歷史記憶,使皇權滲透於宗室王公的日常生活與認知世界中。然而,隨著自皇帝到王公大臣的廣泛閱看,《宗室表傳》的政治功能逐漸超越皇權獨佔的範疇,成為宗室王公亦可共享和利用的工具。清雍正朝以降,鑒於清前期激烈的皇族權力鬥爭,皇帝剝奪宗王旗主權力,對其採取嚴厲控制,形成了高壓的政治氛圍,宗室王公幾乎匍匐於皇權之下。而《宗室表傳》的編纂、閱讀及反饋,則構成了一個看似遠離權力中心,卻又與皇族成員政治前途有著千絲萬縷聯繫的場域。宗王可以借此向皇帝申陳家族功績、維繫親親之誼,在爭取皇帝恩典並提出利益訴求的同時,也能規避觸犯皇帝權柄的危險,呈現一種「被統治的藝術」。
結語
《宗室表傳》在清代共經三次纂輯:乾隆二十九年由宗人府會同內閣初纂;乾隆四十六年改由國史館重纂(嘉慶二年由武英殿刊印);嘉慶十五年由國史館主持續纂、十九年告成(道光元年由武英殿刊印)。之後,清廷雖有再度續纂計劃,但由於清末國史纂修事業的衰頹,及《宗室表傳》現實政治功能的減弱而未成。今台北故宮博物院所藏嘉慶內府寫本正是嘉慶朝續纂《宗室表傳》進呈後最終修訂的欽定本;而晚清時期編印入《國朝耆獻類徵初編》的,則應源自續纂時未進呈的原稿本。從形制上看,嘉慶朝《宗室表傳》續纂部分並未單獨成書,而是將新纂事跡與原纂內容整合為一體,其題名也未增入「續纂」二字,整體形制與乾隆朝重纂本類似。從內容上看,嘉慶內府寫本不僅新纂了乾隆五十一年至嘉慶十年間的王公事跡,還增補了乾隆三十年至三十四年間輔國公興兆被遺漏的履歷,並且參考各類資料對新纂、原纂內容均有所修訂,可謂目前反映清宗室王公曆史最為完備、準確的版本。從皇族政治的角度看,嘉慶內府寫本中興兆履歷補遺案例顯示,《宗室表傳》編纂工作已超越單純的史書編修性質,成為清代皇族政治活動的組成部分。皇帝不僅可以通過纂修《宗室表傳》來對宗室王公施行教化統治,宗室王公也能將其作為與皇帝進行婉轉溝通,進而謀取家族利益的渠道,從中折射出在皇權獨尊的政治環境下,宗室王公形成的獨特政治文化與政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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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文獻》2026年第3期,為省篇幅刪去注釋,如需引用請參考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