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編目中正確運用牌記、序跋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古籍編目中正確運用牌記、序跋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基於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古籍編目實例的分析

丁之涵

摘要:古籍刻本的牌記與序跋,作為標明其出版發行情況的直接性文字記錄,是版本鑒定的重要依據,是古籍編目的規定信息源。牌記與序跋的情況較為複雜,在實際運用中,加強牌記的辨訂,深入序跋內容的發掘,辯證採用二者信息,是避免鑒定錯誤、完善著錄信息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牌記;序跋;版本鑒定;古籍編目


全國古籍普查登記工作於2007年正式啓動,至2020年底基本完成。在此基礎上,普查工作進入第二階段,將完成一個「真正的完善級別,或者詳細著錄級別的古籍編目[1]」。這就要求藏書單位對普查登記數據進行深化整理。
目前,古籍編目尚有較大完善空間,需進一步填補著錄空白,精准數據,訂正訛誤。古籍出版項的著錄,是編目重點,同時也往往是專業難點,其核心是對古籍版本的鑒定。存世古籍中,刻本是主體,而牌記與序跋是標明刻本出版發行情況的直接性文字記錄①。牌記是出版者用以說明版本情況的一種專門標誌,作用類似於現代圖書的版權頁;序跋則往往包含版刻的緣起、經過等詳細記錄[2]。二者是鑒定版本的重要依據,是古籍編目的規定信息源。在實際工作中,對牌記、序跋的運用存在一些問題,不利於編目數據的精確與完善。圍繞這些問題,筆者選取工作中的實際案例,與同行交流探討。

一、將牌記信息直接等同於實際出版信息
牌記一般鐫於卷前內封、目錄前後、卷末等處,擇要注明書名、著者、批點評論者、刊版年月、雕版堂齋室名等,直觀記錄一書的出版信息,是鑒定古籍版本最常用的依據之一。同時,書板又有易主、修版、增刻等情況,往往伴隨對牌記的剜改、更換,以新主身份取代原主信息,使藏板與刻板分離,令修版、增版與原版混淆②。在編目工作中,往往將牌記信息直接等同於實際出版信息,造成鑒定錯誤。
例1:《嶺西水陸兵紀》二卷,明盛萬年著。該本內封牌記鐫「寶綸堂藏板」。卷前有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嶺西水陸兵紀序》,卷末一行鐫「大清雍正九年(1731)署高州府吳川縣事來孫熙祚敬挍」。此書著錄有「清雍正九年寶綸堂刻本」「清雍正寶綸堂刻本」「清寶綸堂刻本」等,即根據牌記著錄出版者,結合卷末校訂識語著錄出版年。
本書出版信息據牌記著錄「寶綸堂刻本」初無可疑,然檢通書避諱,「曆」字作「歴」,則「雍正刻本」有疑。識語曰「挍」,未必刻,進一步加劇「雍正刻本」的可疑。為解決這一疑問,對牌記進行考訂。
寶綸堂刻書,經檢有清代寶綸堂刻《柚堂文存》《皆山樓吟稿》二種,收錄於清盛百二撰《柚堂全集》③。二書均有牌記,鐫「寶綸堂藏板」「乾隆壬子(五十七年,1792)夏鐫」;序末均有木記,鐫「乾隆壬子福建省城刻」,則二書刻於乾隆五十七年福建寶綸堂。《柚堂文存》《皆山樓吟稿》二書牌記同,而與《嶺西水陸兵紀》的「寶綸堂藏板」形制不相一致,那麼兩種牌記所指「寶綸堂」是否同一?檢《嶺西水陸兵紀》校者盛熙祚,《[道光]吳川縣誌》卷五「職官」載:「盛熙祚,浙江嘉興人,貢生。薦舉試用。雍正八年(1730)署任。授惠州府龍川縣。」《[嘉慶]龍川縣誌》卷三一「職官」載:「盛熙祚,嘉興人,廩貢。雍正九年任。」盛熙祚校訂《嶺西水陸兵紀》時「署高州府吳川縣事」,即將調任龍川,而與二《縣誌》所載「盛熙祚」同一人。同時,《柚堂文存》卷四《先府君行述》「府君姓盛氏諱熙祚」,所述盛熙祚宦跡與二《縣誌》都合,則《嶺西水陸兵紀》校者盛熙祚為盛百二父,而撰者盛萬年為其先世[3]。由此推斷,三書牌記「寶綸堂藏板」所指為同一家福建寶綸堂。
《嶺西水陸兵紀》「雍正刻」既有可疑,而同一家「寶綸堂藏板」的《柚堂文存》《皆山樓吟稿》均明確鐫有刻書年,那麼《嶺西水陸兵紀》是否與二書同一時期為福建寶綸堂所刻呢?檢《嶺西水陸兵紀》半葉10行20字,刻字體秀長;《柚堂文存》《皆山樓吟稿》10行21字,刻字方扁,與《嶺西水陸兵紀》風貌不相一致。進一步查證《柚堂全集》其他零種:《補漢兵志》,乾隆三十四年(1769)般陽書院刻,內封牌記鐫「乾隆己醜仲夏般陽書院④開雕」;《柚堂筆談》,無牌記,卷前有乾隆三十四年仲夏潘蓮庚序,一般據序者、序年著錄為「乾隆三十四年潘蓮庚刻本」。潘序曰:「(盛百二)筮仕般陽,政簡刑清,一以寧靜為理,剞劂之工仍未遑也。」則《柚堂筆談》實與《補漢兵志》同年同月同刻於淄川縣。二書都半葉10行20字,版式相同,字體一致,書板應出於一處⑤。《嶺西水陸兵紀》行格、版式風貌與此二本完全相同,可判斷與《補漢兵志》《柚堂筆談》同一時期同一處所刻。盛百二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授淄川知縣,奉母於館捨,次年秋以母卒歸[4],可知《嶺西水陸兵紀》刻書下限。
綜上,《嶺西水陸兵紀》既非雍正寶綸堂刻本,亦非福建寶綸堂刻本,而是乾隆三十三至三十四年間淄川刻本,書板後為福建寶綸堂獲藏並加藏板牌記。《嶺西水陸兵紀》並無《柚堂文存》《皆山樓吟稿》的刻書木記,正緣此故。
此例由出版年產生疑問,從而對牌記進行考訂。本書藏板者據實以「藏板」牌記明確其書板的所有權。但古籍牌記對「藏」「刻」通常並不嚴格區分,在實際編目中容易混淆「藏」與「刻」不同的事實,須結合避諱、刻書風格等多方面因素,參考相關文獻綜合考訂,以減少錯誤。
例2:《存吾文稿》不分卷《詒穀草堂詩集》一卷,清余廷燦著。《存吾文稿》內封牌記鐫:「咸豐乙卯年(五年,1855)重鐫雲香書屋藏版」;《詒穀草堂詩集》無牌記,卷前有道光二十七年(1847)閻其相序。此書在編目時產生兩點疑問:第一,牌記既曰「重鐫」,所據底本為何?第二,《文稿》《詩》集》行格相同,共一個牌記。但《文稿》下書口墨口,刻陰文葉號;《詩集》則白口,刻陽文葉號。二者字體也不一致。《文稿》《詩集》究竟屬合刻還是合印關係⑥,《文稿》的牌記信息是否適用於《詩集》?
為解決第一個「重鐫」底本的疑問,檢《存吾文稿》著錄版本,主要有:
《存吾文稿》不分卷,雲香書屋嘉慶六年(1801)刻本(簡稱「嘉慶本」);
《存吾文稿》不分卷,雲香書屋咸豐五年刻本(簡稱「咸豐不分卷本」);
《存吾文稿》四卷,雲香書屋咸豐五年刻本(簡稱「咸豐四卷本」);
《存吾文稿》四卷,光緒三十四年(1908)授經堂刻本(簡稱「光緒本」)。
比對各版本⑦。第一,嘉慶本與咸豐不分卷本同板,且嘉慶本版心墨口、陰文葉數的版式特徵,咸豐不分卷本均未加改變。二本區別在於:1)內封牌記不同,嘉慶本鐫「嘉慶辛酉年鐫雲香書屋藏版」。2)咸豐不分卷本有《先府君行述》,嘉慶本無。據《行述》「(先府君)卒於嘉慶三年(1798)」「今去府君之沒十有九年矣」,文約作於嘉慶二十二年(1817),宜為咸豐不分卷本增刊,收錄於《詩集》之後、通書之末,版心整體仍保留為墨條,與《文稿》一致。綜上,咸豐不分卷本與嘉慶本同板,實為嘉慶本的後印本⑧。
第二,光緒本《文稿》牌記鐫「光緒戊申年孟春月重鐫」,分四卷。經比對:光緒本《文稿》正文部分仍屬嘉慶本的後印本,對原板加以剜改,增刊序跋小傳內容。具體包括:1)卷首增刻蔡上翔《敘》、《國朝學案》小傳、《國朝先正事略文苑傳》小傳、《墓表》《輓章》。2)重刻《目錄》,析分四卷。3)通書版心均改白口、陽文葉號,版心增刻卷次(圖1-4)。4)卷一首篇《原文》通篇重刻。案,原板不分卷,通書僅於首篇《原文》第一、二行鐫題名、著者,每篇的板片獨立不相連屬;光緒本在分卷以後,卷一首篇《原文》重刻為卷端無題名、著者,以與分卷後的卷二、三、四保持卷端一致。所有剜改、增刊的刻字體,除書首《蔡敘》另用序跋字體外,均一致。5)光緒本《文稿》在篇次上有小範圍調整。

圖1.咸豐不分卷本《送同館謝蘊山出守鎮江序》

圖2.光緒本卷三卷端暨首篇《送同館謝蘊山出守鎮江序》

圖3.咸豐不分卷本斷板

圖4.光緒本同葉斷板
第三,咸豐四卷本與光緒本同板,內容相同;咸豐四卷本與咸豐不分卷本同一牌記。《文稿》析四卷究竟出於光緒本還是咸豐四卷本?暨咸豐牌記究竟屬於咸豐不分卷本還是咸豐四卷本?檢四卷本增刻《國朝先正事略》小傳,據該書作者李元度同治五年(1866)自序「稿甫脫,適奉於役黔東之命。以兩年心力所萃,不忍敝帚棄之也,爰付剞劂氏[5]」,出版不早於本年,在咸豐五年之後。則包括《國朝先正事略》小傳在內的四卷本增刻、剜改都在同治五年之後,即出自光緒本。所謂「咸豐四卷本」實際是咸豐不分卷本牌記與光緒本《文稿》的合體。
第二個疑問,《詒穀草堂詩集》與《存吾文稿》是合刻還是合印關係,《文稿》牌記信息是否適用於《詩集》?檢各版《存吾文稿》對《詩集》的著錄:1)嘉慶本僅《文稿》,時在道光二十七年以前,《詩集》尚未付梓。2)咸豐四卷本未見著錄《詩集》。3)咸豐不分卷本著錄「《存吾文稿》不分卷《詒谷堂詩集》一卷,清咸豐五年雲香書屋刻本[6]」,以《文稿》《詩集》合刻⑨。4)光緒本《詩集》卷前特設「光緒戊申年孟春月重鐫」牌記同《文稿》,一般著錄為「《存吾文稿》四卷《詒穀草堂詩集》一卷,光緒三十四年授經堂刻本」,即《文稿》《詩集》合刻。
經比對,咸豐不分卷本與光緒本《詩集》完全同板⑩。既知咸豐不分卷本實為嘉慶本的後印本,則《文稿》《詩集》必非合刻,那麼《詩集》是否與咸豐不分卷本《先府君行述》同時所刻呢?據《詩集》閻其相序及卷端署名,長沙丁取忠於道光二十七年索得詩遺稿,與閻其相共同校訂,由鄧輔綸、鄧繹兄弟出版。《中國古籍總目》著錄「清道光二十七年都梁鄧輔綸刻本日本東方[7]」,該本未見,但咸豐本《詩集》與《文稿》的版式、字體既有所區別,尤其考慮到咸豐本增刻《行述》保留嘉慶本原有版式,若同時增刊《詩集》卻一易版式、字體,不甚合理,則咸豐不分卷本《詩集》有較大可能即道光二十七年鄧氏刻本。按鄧氏刻《詩集》出版地應在長沙⑪,而《文稿》為長沙余氏家刻⑫,《詩集》很有可能後來轉歸雲香書屋藏板,《詩集》與《文稿》合印,出版年與出版者均不宜直接據牌記著錄。
此例中,著錄嘉慶刻、咸豐「重鐫」、光緒「重鐫」本,《文稿》主體均為嘉慶刻原板,咸豐、光緒本僅對原板各有增附、剜改。若僅據牌記著錄,就不能揭示後二本為嘉慶板後印本的出版事實,易產生重刻新版的誤會。在這種情況下,考察「重鐫」」所據的原本,以此為線索進行版本比對,是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法。此外,對於合刻或合印文獻的判斷,以及相應對牌記信息的使用,也應持更加謹慎的態度。

二、對序跋內出版信息未充分利用——以合刻合印本為例
「依據古書原有的序跋來鑒定古書版本,是古書版本鑒定中最常用的辦法,有時也是最可靠的辦法。[8]」但古籍序跋有新撰、舊題,請閱、付刊,分卷、總集序跋等各種情況。其中合刻合印本序跋,既是判斷合刻或合印的主要依據,又往往具分、合之別,所包含的出版信息未必一致,有時互補,有時無關,甚至矛盾。在編目實踐中,容易產生如下問題:
(一)忽視合刻合印本內卷帙在後的序跋
例1:《敦艮吉齋詩存》二卷《文存》四卷,清徐子苓著。版本著錄主要有:
《敦艮吉齋詩存》二卷,清同治五年刻本。
《敦艮吉齋詩存》二卷《文存》四卷,清同治五年刻本。
《敦艮吉齋詩存》二卷《文存》四卷,清同治刻本。
《敦艮吉齋詩存》二卷《文存》四卷,清光緒十二年(1886)刻本。
《敦艮吉齋文鈔》四卷《詩存》二卷,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集虛草堂刻本。
光緒十二年刻本為徐子苓子伯源所刊(簡稱“家刻本”),光緒三十二年刻本為李國松《集虛草堂叢書甲集》本,二者著錄較統一。同治刻本則著錄複雜,有的僅詩集,有的詩文合集,又有同治間不同年份的區別。著錄同治刻各本是何關係?詩、文集間又是何關係?為解決這一疑問,考察與各出版年相關的序跋⑬:
同治五年刻書序跋,有同治五年自跋;本年英翰序:「余既刻徐君易甫之詩」;同治四年(1865)馮志沂序:「頃之,君故人今方伯英公自潁州來,謀刻君詩而屬余為之序。」同治十年(1871)刻書序跋,有本年自跋:「前年於壽春晤鐘祥胡君稚楓,為指示脫誤若干條;今春武進錢君愉庵復就胡君所閱本通事校讎。⑭」需注意的是,以上所有同治五年、十年刻書序跋,都在《詩存》卷內,內容均明確就「詩」而發,直至光緒家刻本《詩存》,都未添新序跋⑮。
再檢《文存》,有咸豐十年(1860)翁同書舊序(「君來壽州,因得讀其十年前所箸。既竟,乃序其端」),同治十三年(1874)、十一年(1872)題詞兩條,同治九年(1870)自識一條,內容都非關刻書。刻書相關的,為家刻本《文存》目錄後鐫光緒十二年伯源刻書跋識:「先君詩二卷,文四卷。同治五年,詩刊於潁,十年再刊於皖,時胡丈稚楓、錢丈愉庵通為校讎。光緒元年(1875)敝廬災於鄰火,版灰去,獨文稿存。」「(予)乃鬻產鳩刊……詩二卷,向經胡、錢兩丈校定;文四卷,先君病中自訂者,其體例仍舊。」其中「同治五年……版灰去」都指《詩存》,同治五年、十年兩刻亦指《詩存》。跋識繼而說明,家刻本詩據同治十年本重刻,文由徐子苓自訂,義更明確:同治五年、十年兩刻只有《詩存》,《文存》遲至光緒十二年才首次據訂稿付梓。即:同治各刻僅《詩存》單行,家刻本首次合刻《詩存》《文存》。
經眼幾種著錄同治五年、同治間詩文合刻《詩存》《文存》,實際都為家刻本,更有同一館藏的家刻本《文存》(無《詩存》)著錄正確,完整合刻本卻著錄為同治本。究其原因,是家刻本《詩存》編次在前且無新刻的題跋文字,而這應是出版者為完整保存「版灰去」的同治十年舊刻面貌,特將新刻信息體現於編次在後、首次付梓的《文存》內。
例2:《石蓮闇詩》六卷《詞》一卷,吳重憙撰。內封鐫「丙辰(民國五年,1916)仲冬開板」。此書一般著錄「民國五年刻本」。待分別檢看《詩》《詞》序跋,《詩》僅有宣統二年(1910)自敘。《詞》有民國二年(1913)李葆恂題識、民國三年(1914)章鈺題識,內容論詞集;民國四年(1915)吳昌綬跋:「昌綬亟以為請,乃手授詩詞稿,屬同志審訂。……詞刻先成,因志緣起。」本書的卷次雖是先《詩》後《詞》,吳昌綬《詞跋》實為詩、詞二集總跋。既曰「詞刻先成,因志緣起」,詞刻先於詩,且民國四年已梓成,而非內封所鐫」丙辰仲冬開板」。檢館藏另有單行本《石蓮闇詞》一卷,與《石蓮闇詩》所附《詞》同板,單行本有內封鐫「乙卯新刊」。可知《詞》《詩》為合印,非合刻。詞集先刻成時原有內封紀年,詩刻成後二集合印,撤去詞集原內封,二集遂成一整體,卻使民國四、五年先後刻成的書板合印,一變而為民國五年合刻。若非通過序跋加以分辨,《石蓮闇詞》就有可能誤為民國四年、五年兩個版本。
二例一合刻,一合印。合刻合印本,尤其合刻,多以書首序跋最具整體性。而二例均是卷帙在後的合刻合印本序跋,不僅說明合刻或合印關係,更包含整體的出版信息。對合刻合印本各部分序跋,應予同等重視,避免「重前輕後」。
(二)對序跋信息的運用欠缺整體性
例:《朱秋厓詩集》四卷《文集》不分卷,清朱克生著。《詩集》卷前有同治五年朱士端序、同治四年朱百琦《六世祖行略》;卷末有同治四年朱百度跋。《文集》卷前有同治四年朱百度跋,卷末有光緒八年(1882)陳彝跋。本書著錄情況複雜,主要有:《詩集》同治四年刻、《詩集》同治五年刻、《詩集》《文集》同治五年至光緒四年(1878)刻、《詩集》《文集》光緒六年(1880)刻、《詩集》《文集》光緒八年刻等。首先根據序跋分析著錄中涉及的具體年:
《詩集》朱士端(銓甫)序曰:「今秋,族侄琬如(百琦)奉公全集屬為校刊,綢繹再三,粗成定本,復托王君樹軒、從侄權之,並將《詩准》殘帙賡入全書,匯刻若干卷,仍其舊曰《朱秋厓集》。」署同治五年十月⑯。第一,從行文邏輯而言,序之署年應與序中「今秋」為同一年。第二,朱百度(權之)跋:「百度舊藏稿本……今夏延王樹軒先生擇千餘首合為四卷。……琬如兄以銓甫從父選本鳩集手民,壽諸梨棗,百度遂出斯編,以與挍訂。」署同治四年九月。朱百琦《六世祖行略》:「全集藏於家。……敬啓敝簏,將次鋟板。」署同治四年孟秋。朱士端序中「今秋」與百度、百琦所署同治四年的九月、孟秋時間連貫,為同一年秋。則序署「同治五年十月」應作「同治四年十月」。三篇序跋所言之事在同一年夏秋間,即將朱百琦請朱士端校訂本,朱百度、王樹軒選本,合二者成集付梓。第三,通書未見其他「同治五年」的時間標注,則著錄「同治五年」的依據僅為朱士端序。署年既誤,《詩集》出版年可明確為同治四年。
《文集》同治四年十二月朱百度跋:「今年秋,從兄琬如以《秋厓公詩集》質諸銓甫從父,訂成善本,已付剞劂,復以《文集》授百度校讎。」結合光緒八年陳彝跋:「右《朱秋厓公詩集》四卷,《文集》□卷,光緒庚辰(六年)刊成,表兄琬如以示彝,且命為跋。」可以明確,同治四年秋《詩集》付梓,是年冬,擬校訂《文集》以備刊行,至《文集》刊成已光緒六年。《詩集》《文集》為合印關係,刻字面貌有較大差異,陳跋舉詩、文集並稱「刊成」,是泛言而指。同時,陳跋葉的刻字、板框等亦與《文集》、朱跋不相一致,是文集刻成後隔年再跋並增刊。綜上,《詩集》《文集》合印,非合刻,出版項應分別著錄。《詩集》出版年為同治四年;《文集》出版年範圍在同治四年至光緒六年之間,光緒八年增刊跋文。
本例中,全面、綜合地理解並運用序跋信息是著錄關鍵。通過充分發掘序跋信息,有所辨訂,確定合印關係,以獲得較精確的出版信息。
綜上,對於合刻合印古籍,對各部分序跋應予同等重視,考量各序跋的相互性與獨立性,充分發掘序跋內出版信息,以獲得更精准完備的編目數據。

三、對序跋與牌記信息的不一致未加辨析
牌記與序跋都是鑒定古籍版本的重要依據。編目中會遇到一書牌記與序跋信息不相符的情況,鬚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例1:《九數通考》十一卷,卷首末各一卷,清屈曾發著。有三欄牌記鐫:「乾隆壬辰(三十七年,1772)新鐫九數通考豫簪堂藏版」。卷前有乾隆三十八年(1773)戴震序。本書版本著錄主要有「乾隆三十八年豫簪堂刻本」「乾隆三十七年豫簪堂刻本」,分歧在出版年。前者據戴震序年,後者據牌記。序跋與牌記信息不一致導致著錄不同,須加辨析。
考《九數通考》原名《數學精詳》,後經戴震易名《九數通考》⑰。乾隆三十七年豫簪堂刻《數學精詳》,牌記三欄鐫「乾隆壬辰新鐫數學精詳豫簪堂藏版」,無戴震序。經比對,豫簪堂《數學精詳》《九數通考》正文同板,惟《九數通考》在更名、增序之時,撤換了內封,又將書板卷端、版心上書口書名、行文中提及的原書名等進行剜改,並修正了原板若干訛誤,其出版年應著錄為「乾隆三十七年刻,乾隆三十八年修板」。
例2:《三近草堂詩集》八卷,李福基著。牌記鐫「光緒壬寅(二十八年,1902)冬勺湖漁墅開雕陽湖汪洵署檢」。此書一般據牌記著錄為「清光緒二十八年勺湖漁墅刻本」。然檢其序跋,最遲為民國六年(1917)。那麼,此書是否為光緒二十八年至民國六年的增續本?檢看本書序跋⑱:
序一:光緒癸卯(二十九年,1903)汪曾蔭序曰:「今春,戚生玉豐偕之來謁,一見如故,遂相往還,出其所著《三近草堂詩稿》相商搉。」
序二:光緒己亥(二十五年,1899)戚逢年序曰:「君問序於余,以為非余莫任。」
序三:宣統元年(1909)牟鼎彝序曰:「客臘,袖其《三近草堂集》以示余。」”「詞章不能廢,即瘦岑之古今雜體亦歷久不廢。藏之名山,傳之其人,意在斯乎,意在斯乎。」
序四:丁巳(民國六年)王鴻翔刻書跋識:「《三近草堂詩》,山陽李瘦岑明經手訂稿也。」「詩集成帙,舉付手民,未及蕆事,遽歸道山,家人克承先生之志。」
序五:光緒己亥自序。
考察各序:1)五序中,僅民國六年「序四」為明確的刻書序。2)「序二」與「序五」作於光緒二十五年,據內容為編集成帙而序。但其年在牌記的光緒二十八年以前,且《詩集》按年編次,卷四「戊戌(光緒二十四年,1898)至庚子(二十六年,1900)」,序年夾於分卷之內,有所不諧。3)光緒二十九年「序一」,為獲覽之序,不詳所示《詩集》是否刻本;但曰「相商搉」,多指稿本。時在牌記年之後,尚可勉強理解為光緒二十八年刻本之後的續稿。4)最關鍵的是宣統元年「序三」所謂「藏之名山,傳之其人」,實為當時尚無刻本流傳的明證。
五篇序文既說明民國六年的刻書事實,又點明直至宣統元年尚無刻本。且《詩集》通書字體、版式風貌貫連一致,無續刻特徵,書目著錄與存世本亦未見不同卷帙者。綜上,此刻既非如牌記所示的光緒二十八年刻本,亦非自光緒二十八年至民國六年的增續本,應是最終一次刻成。李福基卒年不詳,可著錄《詩集》出版年範圍為作品截止年⑲至刻書序年,即「宣統三年(1911)至民國六年間」。光緒二十八年牌記或是當時原擬付梓,留用於後來。
二例牌記與序跋信息不一致,前者以牌記為準,後者以刻書序跋為準,而經細讀序跋,發掘、辨析其中的出版信息,結合具體版刻情況,可獲取更準確的鑒定結果。

四、結語
本文從古籍牌記的辨訂,序跋內容的發掘考訂,牌記與序跋的辯證採用三方面,以編目工作中實際遇到的個案為例,對版本問題的發現與解決進行討述。古籍編目是一個不斷修訂錯誤、獲得新知的過程,只要勤於積累,善加總結,就能向完善的古籍編目更進一步。

注釋:
①本文所討論的「序跋」指古籍原有序跋,不包括古籍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後人題跋識語。
②牌記導致的鑒定錯誤還包括新刊本沿用原本牌記等多種情況,以非本文舉例論述對象,謹從略。
③《中國叢書綜錄》(一)《柚堂全集》著錄子目:《柚堂文存》四卷、《皆山樓吟稿》四卷,乾隆五十七年寶綸堂刊;《柚堂筆談》四卷,乾隆三十四年潘蓮庚刊;《教稼書》二卷;《補漢兵志》一卷,乾隆三十四年般陽書院刊。上海圖書館編《中國叢書綜錄》(一),中華書局,1959年,第514頁。
④般陽即清濟南府淄川縣,漢置舊名。
⑤《柚堂筆談》未見著錄有牌記本,或以此書屬個人著作,書板未歸書院。
⑥《文稿》《詩集》合冊,北師大圖書館藏本非孤例,故排除二者在流通過程成為合訂本的可能。文中「合印本」各例同。
⑦嘉慶本所用為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索書號X/810.76/8019),咸豐四卷本所用為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索書號Y/5531.4/8919)以及HathiTrust提供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圖書館藏本書影(https://babel.hathitrust.org/cgi/pt?id=nnc1.cu50768077&seq=1)。二種北大圖書館藏本均請北京大學杜以恆老師代查,特此致謝。
⑧「後印本」的定義,參賈衛民《對古籍版本目錄學的探討》:「凡有據可見,印本年代非在正文刻成年(或稍後一、二年),正文書板無增易,或僅有局部剜改(包括大題、諱字、參校刊梓等人名氏)、增刪序跋、附錄,或書板已見明顯斷裂、模泐等屬之。」賈衛民撰《對古籍版本目錄學的探討》,《圖書館學研究》,1997(03),第88-94頁。
⑨《販書偶記》亦著錄「《存吾文稿》無卷數《詒穀草堂詩集》一卷,咸豐乙卯雲香書屋重刊」。孫殿起撰《販書偶記附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09-410頁。
⑩《詒穀草堂詩集》版本比對,咸豐五年不分卷本用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本(索書號847.4988);HathiTrust提供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藏本(索書號5487/8919)書影(https://babel.hathitrust.org/cgi/pt?id=hvd.32044067892083&seq=1);光緒本用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本(索書號6575)。光緒本《詩集》附有《續詩集》四葉,與光緒本《文稿》剜改、增刊的刻字體一致,為光緒本所增,本文不納入《詩集》的版本比對。
⑪校訂者丁取忠(1810-1877),湖南長沙人,道光十七年入讀長沙城南書院;閻其相(生卒年未詳),湖南長沙人,諸生,肄業城南書院。出版者鄧輔綸(1828-1893),湖南武岡州人,咸豐元年副貢;鄧繹(1831-1900),輔綸弟,兄弟二人同入城南書院讀書,曾於咸豐元年(1851)與同學王闓運結蘭林詞社於長沙。四人俱於道光年間入讀城南書院,據以推斷出版地在長沙。
⑫雲香書屋為余廷燦藏書室名。余廷燦(1735-1798),湖南長沙人。《詒穀草堂續詩集》有詩題曰:[吾徙宅於茲,剩數椽古屋,僅貯遺經,額曰『雲香書屋』。]可知雲香書屋本為長沙余氏家刻。
⑬《集虛草堂叢書甲集》本為重新編訂本,從略。
⑭同治十年刻本未見。本文所引同治十年刻本內容,均據家刻本引錄。
⑮序跋之外,還有卷前《題詞》。同治五年本都為道光、咸豐時題詞,同治十年刻本增加兩條同治七年胡稚楓題詞,與同治十年刻書自跋所言相應。
⑯朱士端序收錄於《吉金樂石山房文集續編》,篇題《五世叔祖秋厓公詩集序》,未署年。
⑰同治十年學海堂重刊《數學精詳》伍仲贊跋:「常熟屈省園所著算書原名《數學精詳》,戴東原氏為之序,且改名《九數通考》。」(清)屈曾發撰《數學精詳·伍仲贊跋》,清同治十年學海堂刻本,卷後。
⑱序一至五編號為筆者行文方便所自擬。
⑲《三近草堂詩集》收錄作品最遲為宣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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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古籍保護研究第16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