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熙致勞乃宣長函關涉史事本末考

寶熙致勞乃宣長函關涉史事本末考

—兼談日記與書信的互補

張劍

摘要: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勞乃宣檔」里所收寶熙致勞乃宣的一封長函,涉及到遜清皇室成員與袁世凱的複雜關係,反映出寶熙作為遺老的複雜心境。解讀此封書信,需要調用多種史料,其中寶熙手稿日記作用最為明顯。日記與書信相互補充,可以使史實得以更多元的呈現,同時表明任何史料都有其相對性,只有掌握不同史料的特點,將包括日記、書信在內的各種史料綜合起來運用,才能對相關史實有更全面的瞭解。

關鍵詞:寶熙  勞乃宣  書信  日記  遺民


愛新覺羅•寶熙(1868-1942),清宗室,字瑞臣,號沈盦,又號頑山,室名獨醒庵。光緒十八年(1892)進士。宣統二年(1910)官至學部左侍郎,宣統三年(1911)派充總理禁煙事務大臣,實錄館副總裁,修訂法律大臣。入民國後曾任籌辦八旗生計處專員,政治會議議員、約法會議議員、參政院參政、總統府顧問。後追隨遜帝溥儀,為總管內務府大臣、執政府內務長、府中令、參議府參議、宮內府顧問官等。

勞乃宣(1843-1921),字季瑄,號玉初,又號韌叟。同治十年(1871)進士。宣統二年,欽選資政院碩學通儒議員,宣統三年簡授京師大學堂總監督,兼署學部副大臣。清民鼎革,隱居淶水,民國二年入青島主孔文社社事。丁巳復辟,授法部尚書,以衰老辭。

寶、勞二人交往頗多,現存於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圖書館的宣統三年至民國十年寶熙手稿日記(以下簡稱《日記》),其中勞氏出現了七八十次,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勞乃宣檔」里也收有一些寶熙贈給勞氏的詩詞和信札。其中一封行草書寫、洋洋十紙的寶熙致勞乃宣長函[1]信息量頗大,值得細究。

一、長函中相關史事考釋

茲先對這封長函予以釋文,並略做分段:

玉老仁兄我師閣下:

甲寅秋奉到手教,以大著二種屬為分布,弟本係同志之人,焉有不贊嘆誠服,樂為宣示之理?乃未幾籌安會萌芽,曾以此事向汪伯唐、沈子封二公熟商,僉以時會日非,不宜冒昧為言,遂爾擱置。厥後日與伯唐謀遠避自全之策,更無暇及之。然愧對良友期望屬托之感,心固未嘗一日忘也。

弟在袁氏時代已重受嫌疑,癸丑年因毓藹如、王叔用被繫,又為吳鏡潭、錢錫霖招至公署,核對來往函牘筆跡,幾令人以不堪。因隨錢至青島面見恭王,索取一信,以脫毓、王二君之難,險阻憂患蓋曾備嘗之。嗟乎,此僅可為知己道,不便為外人言者也。

徒以親老家貧,不能脫離故土,遂為袁所羈縻。彼時本擬堅決不出,同年蔣性父來語雲,子如仍前之固執,必有甚於吳、錢之不堪者,此不可不為老親計也,乃腼然出而敷衍一場,苟全性命,萬念俱灰。幸至上年春始陸續擺脫乾凈,泥塗之辱,有負平生,舉平日所主持者,盡成泡幻。故幾次欲通款曲,正所謂一部十七史,從何處說起,因之擱筆者屢屢矣。

上年晤劉龍伯,迭求其代致區區,而語焉未詳。今春見羅叔言,乃深相言之,幸爾上達清聽,蒙賜教言,諸承垂注,不以不肖而棄之,仍列於知交之末,此心感幸,實無已時。並悉道體康健如恆,所作詩字無異曩昔,絕少頹唐簡率之筆,尤慰鄙懷。弟則年來事不如心,身世之感傷,生計之緊迫,致有噫氣、手戰現象,幸捨間自慈親以下均極安善,此則獨可喜者。每日以買賣字畫為活計,仰事俯畜,均取給於是,亦甚疲精費神。且以餘力為極苦親友向朋好中有事者求為援手,數年中頗能存活數十家,故不克盡享閉門卻掃之清福,而人已入老境矣。近況如斯,承詢附陳。

八月節後,時局如安定,或者可至青島,與公一敘離悰,且俟彼時旅費籌得如何,方能定議。大著歸來盼望再寄賜二份,擬分與同好也。秋高氣清,佳想安善。近擬鈔年來所作詩十餘篇呈政,容再郵呈。手復布臆,敬請道安,諸希珍重,不宣。

愚弟寶熙上言,七月廿二日。

根據信中內容和《日記》,可考知此函寫作時間為1918年七月廿二日至七月廿四日之間,因《日記》七月廿四日載:「今日寫致勞玉老長函一通。」與信中所署「廿二日」略有出入,這大約是廿二日即寫,廿四日才發出,此類現象在《日記》中並不罕見。

信中所說諸史事,擇要考釋並臚列如下:

1.「甲寅秋奉到手教,以大著二種屬為分布」一段,說的是民國三年甲寅(1914)秋勞氏致信寶熙,委託將所著兩種書廣為散布,這兩種著作應該是《續共和正解》《君主民主平議》。據勞氏《韌叟自訂年譜》甲寅歲譜:「辛亥曾作《共和正解》,至是復作《續共和正解》並《君主民主平議》,主張復辟,作書致徐菊人(徐世昌),轉達袁氏,又印行於世。新黨大嘩,不得要領而罷。」[2]此兩種書鼓吹復辟,在民國三年的政治氣候中自然難以為世所容。故寶熙和汪大燮(汪伯唐)、沈曾桐(沈子封)商量後,將此事擱置起來。《日記》民國三年九月五日:「又與次老說勞玉初新印送大文章兩篇,殊少提振善法。」次老指趙爾巽,可見寶熙當時確不以勞氏所作文章為然。

2.「弟在袁氏時代已重受嫌疑」一段,說的是因寶熙系頗有影響力的宗室大臣,故被袁世凱提防,民國二年癸醜(1913),毓善(藹如)、王式(叔用)作為宗社黨遭逮捕,寶熙亦受牽連,被京師警察廳總監吳炳湘(鏡潭)和北京軍警總稽查錢錫霖(澤農)調查詢問。後來又隨錢錫霖去青島勸說恭親王溥偉回京居住,以洗脫在外反袁的嫌疑,最後帶回了溥偉向袁世凱求情釋放毓、王等人的信。

《日記》和他人著述對此亦有記載,可以印證此事:

《日記》民國二年七月初八:「巳正毓二來云,毓大於今早忽為執法處拘去,異常駭愕。飯後又訪尚九,請其向錢處調查,並說幾句公道話。看此情形,凡前朝之舊官僚均有嫌疑之累,如何如何。」八月初十:「九鐘同澤農至匯泉,訪恭邸未見……申初恭邸約至德巡警署相見,遂與錢同往。因只就近日事實上陳論多時,似有改圖之意。先請其為就逮三人致函總統,不宜以莫須有之事牽累多人。彼屬余起稿,即在警署內擬稿一通,簡單說之,彼遂照書一紙,交澤農帶呈。至於回京一節,則須緩緩協商,他日或有歸來之望。」其中的毓大指毓善(靄如),「錢」「澤農」指錢錫霖。

1913年九月,陳毅為劉廷琛題《潛樓讀書圖》五律四首,詩注有云:

今年六月,恭親王幕府王式於天津為袁世凱徒黨所獲,目為宗社黨,逼供多人:在京者首為宗室瑞臣侍郎寶熙,藹如參議毓善及昆甫御史玉春,在津者為溫伯安御史肅、李積余兵備等;在島者更多,而以先生及於侍郎為之首。昆甫、藹如遭禁錮,積余深匿,伯安走而獲免。於是,世凱請瑞臣侍郎及一錢姓者(即錢錫霖)來島,諷恭邸回京,且察兩潛樓行止焉。於侍郎號潛史樓也。[3]

《日記》言「就逮三人」,結合陳毅詩注,知毓善、王式之外,另一就逮之人為玉春(昆甫)。

3.「徒以親老家貧」一段,說的是自己本不欲在民國為官,但同科進士蔣式瑆(性父)認為若不出仕,可能會發生比被吳炳湘、錢錫霖問詢更危險的事,再加上親老族眾,皆需養活,故不得不放棄節操出仕民國。直至袁世凱死後,才於民國六年(1917)春辭職。《日記》民國五年(1916)十二月十三日:「今日准予辭職已揭曉,心安理得,非常泰然。」而信中所雲「上年春」應是民國六年(1917)春,二者似有矛盾,其實亦好理解,蓋民國五年歲末始得辭職獲批之信,而交割手續必在民國六年春矣。

4.「上年晤劉龍伯」一段,說的是民國六年寶熙曾見到劉富槐(龍伯),托其向勞氏問候並解釋自己出仕民國之事,但話沒說透;民國七年春見到羅振玉(叔言),始將其中委曲全盤托出,並承羅氏轉告,獲得了勞氏的諒解。接著又比較了勞氏的康健與自己的衰頹,慶幸母親及家人一切尚好;自己靠買賣字畫謀生,還常常幫助親友度過難關。

5.「八月節後」一段,說的是中秋過後,如時局安靜,旅費寬綽,擬赴青島拜見勞氏等,其中所雲「大著」,應指勞氏民國六年新著《讀音簡字通譜》。據《日記》,寶熙八月後的青島之行並未實現。

二、另類遺民的複雜情愫

這封長函不僅牽出諸多史事,而且更可注意並值得深入挖掘的,是其中蘊含的充滿悔恨和矛盾的情愫,透射出作為另類遺民的寶熙心態的複雜性。

何謂「遺民」,學者們頗有爭論,但凡在前朝獲取過科舉稱號或官位的人,在新朝堅不出仕(不計學官和入幕),則肯定屬於遺民。黃宗羲就認為:「故遺民者,天地之元氣也。然士各有分,朝不坐,宴不與,士之分亦止於不仕而已。」[4]而出於各種原因,並非心甘情願地任職新朝,卻常懷故國之念的人,有時亦被看作遺民。比如宋末元初的汪元量,宋亡後以宮中琴師身份隨三宮遷往大都,曾在元翰林院任職,還被元帝任命為岳瀆降香的代祀使,後出家做了道士。仕於兩朝,本來應算作貳臣,但汪元量卻被作為遺民並稱頌有加,明程敏政編《宋遺民錄》計收南宋遺民十一人,汪元量就在其中。王國維對此提出異議並做瞭解釋:

水雲在元頗為貴顯,故得橐留官俸,衣帶御香,即黃冠之請,亦非羈旅小臣所能。後世乃以宋遺民稱之,與謝翱、方鳳等同列,殊為失實。然水雲本以琴師出入宮禁,乃倡優卜祝之流,與委質為臣者有別,其仕元亦別有用意,與方、謝諸賢跡異心同,有宋近臣一人而已。[5]

王國維認為論形跡,汪元量仕於新朝並非遺民;但其本是琴師之流,非正式朝臣;且論心跡眷眷於故國,故又可與謝翱、方鳳等遺民等同;同時他還指出了其「一人而已」的特殊性。也就是說,汪元量雖然獲得了後人的認可,但只能算做是另類遺民。

另類遺民在情感上傾向前朝,但政治操守上又有所欠缺,因而表現出一種遺民和貳臣交織一處的矛盾性。這種矛盾加重了另類遺民的思想痛苦,不僅朋友有權利指責其大節有虧,而且自己也會反復地自責自愧。尤其是出仕新朝的前朝宗室,這種感覺會更強烈。如宋宗室趙孟頫就有「在山為遠志,出山為小草」(《罪出》)的自悔。作為清宗室且為大臣的寶熙同樣如此,他一開始確如致勞氏信中所言「彼時本擬堅決不出」,當民國元年六月成立籌辦八旗生計處,派其管理時,他不但堅決拒絕,而且還嘲笑其他旗人為民國官員者:「詠春力勸出來任辦理八旗生計之事,……任伊靦然為民國之官吏,吾不堪也。」(《日記》六月初七)「力辭辦理八旗生計之事。此事固有義務在,而余始終不願為彼所任命,故寧窮餓以死,亦不悔也。」(《日記》六月初八)但僅過數日,即在友人力勸下「姑應之」(《日記》六月十五日),態度之所以轉變如此之快,是因為其決定始終不取俸祿,既可盡為旗人服務之義務,又能暫獲心理上的平衡[6]。即使如此,寶熙仍被避居日本的遺民羅振玉多次來信譏責:「本日接叔言,頗以受任旗官相誚責,使我怵目驚心。」(《日記》民國元年十二月廿九日)「又接叔言一函,復以專就大義見責,區區苦衷,竟不為同志所曲諒。嗟乎,尚何言哉。」(民國二年五月十六日)

寶熙所謂的「區區苦衷」,在他致勞氏的信中有所揭示:

徒以親老家貧,不能脫離故土,遂為袁所羈縻。

不可不為老親計也,乃腼然出而敷衍一場。

每日以買賣字畫為活計,仰事俯畜,均取給於是,亦甚疲精費神。

寶熙母親兆佳氏,宣統三年(1911)已是七十高齡[7];而寶熙一家人口眾多,衣食皆仰賴寶熙一人,因此寶熙無法飄然遠去,獨善其身。民國後較長一段時期,因寶熙不欲領取民國俸祿,收入幾乎全靠其買賣字畫文物所得,生活過得頗為曲折。但無論何種理由,只要出仕新朝,便在節操上有了洗刷不掉的污點,面對來自悠久的遺民文化傳統和現實世界其他遺民的譴責,另類遺民往往會產生負疚負罪之感;而來自新朝的猜忌和逼迫,又會使另類遺民產生裡外不是人的灰心絕望之感。所以寶熙在致勞氏的信中悲嘆:

苟全性命,萬念俱灰。

泥塗之辱,有負平生,舉平日所主持者,盡成泡幻。

為了養親不得不「苟全性命」,為了苟全性命不得不失節出仕民國、忍受「泥塗之辱」,這樣就毀滅了自己平日所標舉的道德節義,造成了嚴重的內外衝突。愈是重情重義之人,這種衝突就會越劇烈,而痛苦也就越深巨。從朋友的描述看,寶熙恰是這種人,梁鼎芬在給友人信中評價他:「寶二爺人好,事母孝,待朋友情長,讀書多,收藏亦富,皆其長處。」[8]因此寶熙接到羅振玉的見責之信後,「竟日此心悵惘,如有所失,郁結不可名言,當獨行荒野,臨風一哭,以抒我憂」。(《日記》民國二年五月十七日)為了消除或減輕這種沈重的痛苦,除了自我批判,乞求同志之士的諒解也是常用手段。

寶熙致勞氏的信里,就透露出自己雖與勞氏「幾次欲通款曲」,但因難以解釋,「擱筆者屢屢」。後來得劉、羅二人先後代陳苦衷,始獲勞氏諒解。寶熙激動地在信中表示:「不以不肖而棄之,仍列於知交之末,此心感幸,實無已時。」能否獲得遺民社會的接納和認可,對另類遺民非常需要。

因有家室之累這個軟肋,寶熙只能不斷「為袁所羈縻」。對政治會議議員、約法會議議員、參政院參政等職的任命均未敢拒絕。直至民國六年六月七日黎元洪接任大總統後,任命他為總統府顧問時仍是如此:

《日記》民國五年六月十二日:早間接黎總統公文一通,任余為顧問,張潛若前曾以此節相告,即煩其勿再多事,今旗務未辭脫,又忽加以一番障礙,真屬無謂之至,只好姑妄應付之。

好在黎元洪不是袁世凱,曾任總統府秘書長的張國淦(潛若)又系寶熙光緒二十八年派充湖北鄉試正考官時所取舉人,經其轉圜[9],寶熙才終於辭職成功:

今日准予辭職已揭曉,心安理得,非常泰然,從茲誓不再為民國所羈絆,實作一逍遙散人,或少慰此三年中無窮之感憤耳。(《日記》民國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寶熙正視自己操守的污點,多次真誠的懺悔自責,並設法辭職以相補救,因此最終獲得了羅振玉、勞乃宣等遺民的諒解。但其作為另類遺民,其胸中「無窮之感憤」,卻無法用語言說得清道得盡,因此寶熙致勞乃宣信中不由深沈感喟:

正所謂一部十七史,從何處說起!

三、日記與書信互相補充

除了公務性的日記、書信,私人性的日記、書信都偏重私密化、細節化、現場感,是正史很重要的補充。但就日記與書信二者而言,它們之間仍有差異,這種差異恰可互相彌補彼此的不足,使史實得以更多元的呈現。

從文體特點看,日記「逐日所書,隨意命筆」「瑣屑畢備」(賀復徵《文章辨體匯選》卷六三九「日記類」),書信也自由活潑,不拘章法,任意而談。似乎文類相近,有的日記還附載書信,有的書信即以抄寫日記相代。但是,日記一般是面向自己的寫作,更為隱私或無所顧忌,所記之事只需自己明白,並不考慮為他人服務,所以有些事點到為止,有些事跳躍斷裂,有些事甚至懶於記錄,完全根據自己的愛好和習慣。書信有所不同,須為特定的對象和較為明確的目的服務,或傳達信息,或問答情況,或彙報進展,或論辨是非,或建言獻策,或請託求薦,總要使接受的對象明白才好。因此書信敘事注重前後脈絡的貫通,有的書信甚至還要提及上封信甚或前幾封信的內容,以承接前後(有的還借此查驗前信是否被對方收到)。另外,書信要考慮到接收對象的身份和現實狀況,使用不同的稱呼和書寫策略,以得體為宜,不能毫無顧忌。

從這個意義上看,書信在敘事上有類於史書中的「紀事本末體」,可以起到聚類日記中相關事件,揭示一事之本末的作用;就像一條線,可以串起符合條件的珍珠。如寶熙在致勞氏信中,重在解釋自己為何出仕民國又為何與勞氏久疏音訊,如果僅看《日記》,會淹沒於各種紛雜事件記錄中,很難將此問題集中起來。現在以此信為線索,將《日記》信息提取出來,就可對此問題有更透徹的觀察,並可解答日記中的若干疑惑。如《日記》民國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載終於辭官得允後,寶熙發出了「或少慰此三年中無窮之感憤」的感嘆。根據《日記》排查寶熙行跡,可以看出他最先接受的民國委任是籌辦八旗生計處專員:

民國元年六月十五日:蔡燕生來久談,其意尚在就不就之間。俄三六橋來訪,門者來回,無法拒而不見,乃力勸出而擔承八旗之事,姑應之。[10]

從其答應出任旗官的民國元年六月十五日,至其辭官得允的民國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計有四年半時間,為何寶熙僅言「三年中無窮之感憤」?我們從寶熙致勞氏信中「本擬堅決不出,同年蔣性父來語雲,子如仍前之固執,必有甚於吳、錢之不堪者,此不可不為老親計也,乃腼然出而敷衍一場」等語可窺端倪。因為之前寶熙雖任旗官,但只管旗務,不涉政治,又堅辭薪金,對己對人尚有解釋的空間;毓善、王式被逮事件結束後,袁世凱又於民國二年十月委任寶熙為政治會議議員,他本想推辭,但蔣式瑆提醒他如此恐遭袁氏一黨迫害,吳廷燮(向之),恩華(詠春)等人也勸他履職以免意外:

《日記》民國二年十月卅日:「同恩詠春訪吳向之,以述岩事托之。又詢問今日發表政治會議之細情,吳、恩二人因力勸余就此席,以免意外之慮,亦只好敷衍數月再作脫離之計,然此心幾寸裂矣,奈何奈何。」

政治會議系袁世凱解散國會後政府的唯一咨詢機構,其組織法里規定「以議決政治問題為範圍」,與聞立法行政諸事。因此寶熙無論領其薪水與否,都難以抹除這個政治身份帶給他的貳臣色彩,之後的約法會議議員、參政院參政、總統府顧問同樣如此。故寶熙將民國二年十月接受政治會議議員之時看作自己政治節操失足之始,至民國五年十二月,約為三年。此三年是寶熙無奈成為貳臣的痛苦三年,故有「無窮之感憤」。

再如寶熙致勞氏信中,為何見劉龍伯「語焉未詳」,見羅叔言「乃深相言之」?查《日記》民國六年三月十二日:「午正至太豐,請錢、沈及徐花老、劉龍伯。」該年劉富槐僅於此日出現。民國七年三月初十日:「上火車赴津,七點半到。即至大安棧訪羅叔言,談國變後諸事及售字畫情形,至子正始別去。」三月十六日:「清早羅叔言見訪,談時事及日本國情極久。」原來見劉氏乃是匆忙中不及細談,見羅氏兩次皆久談,故能深入。至於信中所言「每日以買賣字畫為活計」,在《日記》中更有生動呈現,甚至《日記》堪稱一部寶熙民初書畫文物交易記錄。總之,《日記》能為書信的相關史實提供諸多支撐。

當然,日記與書信是相互補充的關係。日記逐日而記,是作者個人生命史的歷時展現,也是讀者培養問題意識的有效訓練。在日記這條時間線上,充滿了各種或隱或顯的人事信息,不斷刺激讀者的探索慾望,從而去發現有價值的問題。而想要弄清楚說的是什麼人什麼事,就要利用各種史料來填補線上的各種缺環,其中書信是與日記關係密切、經常要被利用的史料。寶熙致勞氏信中所言寶熙與汪伯唐、沈子封的商量,蔣性父對寶熙出處的勸告,王式(叔用)被逮等事,雖然這些人在《日記》中都出現,但這些事都沒有記載,賴此信即可補入。《日記》還大量記載寶熙與友人的書信往還,並隨信附有詩詞,但這些書信和所附詩詞的內容,《日記》皆省略不載。如果這些書信尚有部分存世,我們將之補充到《日記》相關日期處,即可大大提升《日記》中相關人事的清晰度。茲舉一例:

《日記》一九一三年一月卅日:燈下欲書致叔言一信未果。

二月初一:巳正即書與叔言長函一通,至未初乃完。……本日發與叔言一函,以天晚日局不收而止。

二月初三:發去致叔言一函,因前日往寄時郵局已閉門也。

二月廿一:寫致叔言長函一通,恭維其為海外孤忠,文頗斐然,並錄萬壽詩一篇,與叔言、靜安看之。惜亟待寄發,未能留稿耳。

《日記》中所言兩信,尚存旅順博物館。首封信除談民國之無禮與遜清近支皇室之無狀外,還解釋自己:「不能決然捨去此地者,一因土著二百餘年,牽掣各方面太多,且親年已高,不願為遠適他方之舉;二則家無恆產,除售賣骨董及向親友挪湊度日外,若即行遠隱,則並此恃為生活之資而無之。此所以遲遲吾行也。至於委蛇亂朝,容與濁世,則有不得已之苦衷在。」寶熙此信實可與其致勞氏信相互參照。次封信除恭維羅振玉、王國維、董康外,還將《日記》「未能留稿」的萬壽詩附錄,其中「此身終愧殷頑民」一句後注:「國變後余自號頑山」,解釋了「頑山」之號的來歷。[11] 這些都是很重要的信息,對於深入把握寶熙的生存狀況、心理狀態及文學創作頗有裨益。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以日記、書信的相互配合為例,旨在說明任何史料都有其相對性,只有掌握不同史料的特點,將包括日記、書信在內的各種史料綜合起來運用,才能對相關史實有更全面的瞭解。

注釋: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近代日記文獻敘錄、整理與研究」(項目編號:18ZDA259)階段性成果。

[1]《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3輯第7冊,第354-364頁。

[2]勞乃宣《等韻一得 韌叟自訂年譜》,中華書局2020年版,第121頁。

[3]申君《清末民初雲煙錄》,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5-86頁。

[4]《南雷詩文集》(上) 《謝時符先生墓誌銘》,《黃宗羲全集》第10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11頁。

[5]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二十一《書《〈宋舊宮人詩詞〉〈湖山類稿水〉〈雲集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24-525頁。

[6]見民國二年六月七日寶熙致羅振玉信:「嗣以職屬旗官,求去不允,弟未餐其一粟,未染其一文,故暫時忍辱安之。」見房學惠《羅振玉友朋書札》,《文獻》2005年第2期。按房學惠誤屬於1912年,原文日期僅注「六月五日」,據日記,七日此信始發出。

[7]《日記》宣統三年十一月初十日:「今日為北堂七十壽辰。」

[8]黃苗子《野史雜聞》,三聯書店2009年版,第264頁。

[9]《日記》民國五年十二月初七:「早間致張潛若一函,屬其居間善為我辭。」

[10]《政府公報•命令》載有發佈於1912年7月20日公文:「內務部呈請特設籌辦八旗生計處,希即委任專員,以資辦理文並批……批:據呈已悉所請特設籌辦八旗生計處,自應照准,著派寶熙、三多、治格、陸建章、蔡金台、祝瀛元辦理。」按該年7月20日為農歷六月初七,而寶熙實際答應接受任命的時間是農歷六月十五日。

[11]房學惠整理《羅振玉友朋書札》,《文獻》2005年第2期。按第二封信後署「二月廿日」,《日記》署「二月廿一日」,《日記》所記為發信日;另此信整理者在萬壽詩後誤附入寶熙兩首《菩薩蠻》,詞題有「三月晦日送春」(整理者誤「送」為「逆」),廿月廿一日己發信,故不可能附入。據《日記》,寶熙四月初三始作「送春小詞一闕,皆寓言也」,四月初五再作「小詞一首」,四月十七始「以小詞書示叔言,於本日寄往」,則當即此兩首《菩薩蠻》。

本文原刊於《北方論叢》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