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刻工刻字是如何收費的
清代刻工刻字是如何收費的
鄭幸
立足中國出版史的理論研究和珍稀出版史料的發掘整理,以中國史上重要的出版人物(包括機構)、事件和活動為研究對象,以求真務實、以史為鑒為指導方針,探索中國出版發展規律,汲取歷史出版經驗,保存中國出版重要史料,為促進中國出版、繁榮出版文化服務。
在刻工管理這一問題上,報酬的高低顯然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決定因素。關於清代刻字工價,相關論述雖不算太多,但也時見涉及。葉德輝《書林清話》最早討論這一問題,張秀民《中國印刷史》亦設專門章節及之,此外如劉衛、劉亮《明代繡梓成本考》,周啓榮《明清印刷書籍成本、價格及其商品價值的研究》,劉薔《清代武英殿刻書之組織運作與技術創新—基於匠作則例之考察》中關於武英殿刻字工價的部分,宋平生《清代刻書與售書價格叢拾》、陳誼《1913至1935年間中國書籍雕版之工價—以劉承幹嘉業堂刻書為例》等,都對這一問題作了比較充分的研究與分析。還有一些相關文章,如袁逸《清代書籍價格考》(上、下)、孫文傑《清刻本圖書的價格與分析》等,雖然主要討論的是書籍售價,但其中也不乏涉及刻書工價者。
總的來說,決定刻字工價的因素很多,如刻工水平高低、字體難易程度、刻字數量多少以及所處地域等,都會影響其工價。劉薔在談及武英殿刻書工價時,提及「清內府刊刻的每部書,成本都很高」,「如將寫刻工價、刷印工價、紙墨、裝潢、托裱及匠役、飯食等費用合在一起的耗費,數目驚人,尤其是和私家刻書相比」。可見僅就官方與民間的刻書成本來說,即存在非常大的差距,不可一概而論。
當然,就總體而言,清代的刻字工價是逐年走高的。「清初刻字工價比明季稍高」,至康熙年間「比明萬曆時適貴一倍」,到清中葉更是逐年遞增。嘉慶六年(1801),汪輝祖在其筆記中感慨歷年刻字工價之漲幅云:
四月朔,屬梓人開雕《三史同名錄》。曩刻《雙節贈言初集》,每百字版片寫刻共制錢五十六文,追刻《續集》,增工價七文。丙辰(嘉慶元年)兒輩刻《夢痕錄》,又增十七文。今欲仍八十文之數,承攬者尚有難色,強而後可。昨年以文言杭、蘇已至一百十文,而刻手不如《初集》之工。鏤版日增,勢實使然。
按汪氏《雙節堂贈言初集》刻於乾隆四十年(1775),至嘉慶六年(1801)不過短短二十六年,而刻工工價已從每百字五十六文漲至八十文,甚至一百十文。漲價幅度可謂不小。然至清末,這個價格則更高。據石祥考訂,丁丙在光緒二十二年(1896)曾委託時任寧波府學教諭的孫樹義代刻《西湖遊覽志》、《西湖遊覽志餘》等書籍,並推算出當時「寧波刻工工價為每百字一百二十六文弱」,「僅為官書局的一半左右」,可見官書局的工價甚至還要再翻一倍。
出現這種情況,當然首先與清代貨幣購買力下降有關。據彭信威《中國貨幣史》,「清朝貨幣的購買力,繼續下降。三百年間,白銀的購買力,約減成三分之一,以銅錢計算的物價,漲成六七倍」。從這一點看,清代刻工的工價實際上是明升而暗降的,因為其增幅顯然還趕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
到了清後期,西方銀洋開始流入中國,同時清政府也開始鑄造銅元,因此清末至民國的工價開始以「洋」來結算。同樣是寧波的工價,民國八年(1919)由寧波文光齋所刻之《八識規矩頌注發明》三卷,其末有識語云「刻工共計字拾五萬五千四百六十個,連圈在內每字三釐,算付洋四百六十六元四角」,折合每字大概3釐左右,這與同時期周邊城市相比,其實處於一個較高的水平;如當時南京金陵刻經處所刻書籍多附有詳細工價,挑選其中同樣刻於民國八年(1919)者,如《大寶積金論》卷末有識語雲「連圈計字五萬二千二百六十個……共一百三十四元三角二分八釐」,平均每字2.6釐不到;又《角虎集》卷末識語云「連圈記字五萬六千七百四十三個,由願款支給工貲銀元一百四十四圓四分」,平均每字仍然是2.6釐不到;又《在家律要廣集》識語雲「連圈記字十三萬六千六百十九個,由願款支給工貲銀元三百三十六元四角五分」,平均每字則只要2.5釐不到。此外,據陳誼考訂,「1913年至1916年間,南方(滬、寧、蘇、揚)書坊承刻書籍工價(連寫刻)約在每千字二元貳角至二元五角之間」,1920年至1927年則因物價上漲而提高至「二元七角至三元之間」。民國八年(1919)如以中間值計算,則每字恰亦在2.6釐左右,與金陵刻經處相合。此外,據上一節討論郭博古齋時所引葉德輝信札,民國初年溫州以及湖南一帶的刻字工價,甚至可能低至「每字一千不過洋一元」,即折合每字1釐左右。而這主要還是江南地區的報價,廣東等坊刻發達的地區,工價可能還更便宜,以至於清代中後期不少文人都開始輾轉赴廣東刻字。不過,由於字體、精細程度等方面的差異,刻書工價並不能一概而論,很多時候還要結合具體的書籍情況來予以分析。
本文節選自《清代刻工與版刻字體》第二章之第二節「民間刻字店的興起及其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