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版本鑑別和著錄中的內封、牌記依據問題
古籍版本鑑別和著錄中的內封、牌記依據問題
姚伯岳
作為一部古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內封與牌記普遍存在於宋元明清乃至民國的各個朝代、各種類型的印本古籍中,其中的文字內容,集中反映了古籍的書名,作者,出版印刷的時間、地點、責任者,乃至製版方式、版權說明等重要版本信息,所以古今的版本鑒別者均視內封與牌記為鑒別和著錄古籍版本最重要的依據。
但在實際的圖書館古籍編目工作中,我發現古籍內封與牌記的情況非常複雜,對於其上的文字內容,不能盲目相信。不能不加鑒別、不加分析地據之進行版本著錄。下面就對這些複雜特殊的情況和事例作一些具體的舉證。
一、翻刻本、覆刻本的內封、牌記不可信
古籍在翻刻、覆刻圖書時,經常將原書內封、牌記照原樣雕刻,並且不加任何說明:或者雖然翻刻時有序跋說明,但後來佚去,或被作偽者抽掉;甚至還有偽造牌記圖售高價的現象。在上述各種情況下,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將覆刻本甚至一般翻刻本當成原刻著錄。
例如清同治十三年(1874)湖南書局刻《御批歷代通鑒輯覽》一百二十卷內封背面牌記鐫「同治甲戌中夏湖南書局重刊」。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除原刻本之外,還有另外兩個本子的內封背面牌記所錢文字與之完全機同。然絕非同版,可見該書有翻刻本甚至覆刻本存在。著錄版本時,應該在版印說明項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標明 「翻刻」或「覆刻」。
又如清嘉慶九至十二年《1804—1807)蘇州聚文堂刻《十子全書》,其中《文中子》內封面題:「嘉慶甲子重鐫/姑蘇聚文堂藏板」。此後出現一個翻刻本,內封面同樣刻「嘉慶甲子重鐫/姑蘇聚文堂藏板」,鑒別時如果不與原刻本比對,就很可能會犯錯誤了。
對於比一般翻刻本更接近原刻本面貌的覆刻本來說,其內封、牌記更具有欺騙性。因為許多覆刻本在刻印時並不添加抽換任何內容,甚至連內封、書牌、避諱缺筆,乃至刻工姓名,也都依原樣刻出,使人難以意識到其力覆刻本。如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有一部清萬斯大撰《經學五書》的清末覆刻本,內封也和原刻一樣,鐫有「辨志堂藏板」5字。編目時如果不是與原刻相比對,就當成辨志堂刻本來著錄了。
又如清初吳偉業撰、清中期吳翌鳳箋注的《梅村詩集箋注》十八卷、清嘉慶十九年(1814)蘇州嚴榮滄浪吟榭初刻,內封面鐫「滄浪吟榭刊板」,書前有嘉慶十九年嚴榮序言刻書事。稍後的覆刻本也將嚴菜序和原書內封完全照原樣刊印。
有的翻刻本將記載有版刻情況的原版本內封原樣摹刻,同時又有牌記說明翻刻本的版本情況,很容易使人產生誤解,以為是利用原書版修版後印。如清光緒十一年(1885)吳縣朱氏槐廬家塾刻清孫星衍輯《續古文苑》二十卷內封鐫:「嘉慶王中歲嘉平月刊成,續古文苑/冶城山館藏版」。內封背面牌記鐫:「光緒乙西夏白堤八字橋朱氏槐廬家塾珍藏」。凡例末鐫:「光緒歲在閼逢語灘國子監肄業生吳縣朱記榮校刊」。治城山館是孫星衍的堂號,嘉慶壬申是嘉慶十七年(1812),光緒歲在閼逢涒灘是光緒甲申年(十年,1885),光緒乙酉是光緒十一年。如果對兩個版本不加比較,輕易相信內封文字,就會誤以為孫星衍刻成於嘉慶十七年的書版後來轉移到吳縣朱家,光緒十年經朱記榮對原書版進行校勘修版,於第二年由朱氏槐廬家塾印行。其實朱氏槐廬家塾本只是內封襲用了嘉慶十七年本的內容和字體,正文根本沒有利用孫氏的原版,完全是一個重新翻、刻的本子。
由此看來,對於古籍內封與牌記上所提供的版本信息不能貿然相信,只有在證明某版本確係原版,內封或牌記確為原印的情況下,才可以依據內封、牌記上的文字說明做出鑒別結論。可是這樣一來,就給版本鑒別者出了一個難題:什麼時候可以相信內封、牌記,什麼時候不能相信內封牌記呢?一些收藏古籍版本比較豐富的圖書館可以通過對比同一種書的不同版本和復本,鑒別出哪部是原刻本,哪部是翻刻本、覆刻本;但那些收藏古籍規模較小的圖書館,很少有不同版本或複本,他們的鑒定依據只能是書上的內封與牌記,加之鑒定古籍版本的經驗和水平所限,所以鑒定結果很可能是錯誤的。在目前各館分散編目的條件下,這種情況是似乎不可避免的。今後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各藏館更多地參加古籍的聯合編目,並且在提交古籍書目記錄的同時提交書影,通過書影來比較,就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弄清哪些是原刻本,哪些是翻刻本、覆刻本。
二、古籍修版後印本、增刻本,其內封與牌記不能盡信
古籍有原刻原印,也有書版被長期保存若干年後繼續刷印的情況。由於書版在大量刷印和長期存放後會有磨損、斷爛、缺失等現象,或者內容需要增補,所以古籍在原版基礎上修補後印、增刻後印的情況非常普遍。但許多修補後印本或增刻本常常不加任何說明,並將原來的內封、牌記照樣刷印。如果鑒別版本時忽略了這一點,只是孤立地依據內封、牌記所題而下斷語,不細審全書,不與其他版本對勘,就會混淆原刻與增刻、原印與後印,其鑒定結果就會發生錯誤。如清徐賡陛撰《不慊齋漫存》九卷,內封面題:「不慊齋漫存/光緒王午刊於南海官署」。光緒壬午即光緒八年(1882),則此書似乎應該著錄為光緒八年刻本。
但細審全書,發現書中目錄及卷七至九卷端題名為「不自慊齋漫存」,與前六卷不同,且最晚記事已至光緒十九年(1893)。經反覆查證得知,該書原本為六卷,刊於光緒王午即光緒八年(1882),此後先是增刻一卷,後又增刻兩卷,故又有七卷本、九卷本傳世,但內封均未改換。鑒別時如果稍不注意,就會將七卷本、九卷本也當成光緒八年原刻本。此外,該書七卷本還有翻刻本,也將內封原樣翻刻,以後鑒別者碰到該書,一定要特別注意其版印情況。
又如清潘曾瑩撰《小鷗波館詩鈔》一書,北大圖書館藏有三種不同版本:一種是八卷,一種是十卷、詞鈔一卷,一種是十二卷、詩補錄二卷、詞鈔一卷。三個本子的內封都題為:「小雞波館詩鈔/道光乙已孟春嘉善周爾埔題」。道光乙已是道光二十五年(1845),很可能就是版刻年。但十卷本和十二卷本書前序文中「醇」字均避同治皇帝之諱作「醕」,則此二本的刷印必在同治或光緒之後。將十卷本與十二卷本對比,發現十二卷本其實是在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刻第十一、十二卷和詩補錄二卷而成。八卷本行款版式字體與十卷本和十二卷本都不同,且「醇」字不避諱,應是道光二十五年原刻本。
古人在利用原書版重印一書時,因為各種原因,會對原書版進行剜改修補,但仍然使用原來的內封、牌記。如清乾隆九年(1744)劉祖曾百祿堂刻本《司馬文正公集》八十二卷目錄二卷,內封天頭橫鐫「乾隆甲子年重鐫」。竪鐫「司馬文正公集/百祿堂藏板」,每卷卷端鐫「臨汾後學劉祖曾重鐫」。乾隆甲子年是乾隆九年,這是劉祖曾百祿堂的原刻書年。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張錶等人在原版上進行剜改修補,將卷端剜改為「塗水喬人本漢三/平陽徐昆後山/護澤張鑽心鐫重訂」,並在書前增刻張錶序。內封則仍用舊版刷印。鑒別此本時,如果只憑內封的記載,而不仔細閱讀書前增刻的乾隆五十五年張錶序,不將其與乾隆九年原本相比勘,僅僅將之著錄為乾隆九年百祿堂刻本,就抹殺了乾隆五十五年修補後印的事實,不能揭示張錶等人所做的剜改,從而混淆了兩個本子的關係和區別。
對於修版後印本、增刻本的內封與牌記,雖然不能盡信,但是還應該對其子以充分的重視,著錄時首先依據內封、牌記的記載著錄該本的原刻情況,然後再著錄修版後印或增刻後印的情況。
三、書版後印,對內封、牌記要區分新舊日,版本著錄不能張冠李戴
書版既然可以長期保存,當然就會出現所有者改變的情況,也就是常說的書版易主。在書版易主的情況下,後印者往往另刻內封或牌記,記錄藏版後印情況。如清吳任臣撰《十國春秋》一百一十六卷,有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周昂刻本。該版本的版片後歸海虞顧氏小石山房,顧氏後來重新刷印該本時,在內封背面鐫一書牌:「版藏海虞顧氏小石山房」,但卷端仍保留原來的「昭文周昂少霞重校刊」字樣,書前還有乾隆五十三年周昂刻書跋。有的圖書館著錄該書時不加詳考,出版項著錄為「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顧氏小石山房」,這就犯了張冠李戴的錯誤。正確的著錄方法應該是: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周昂刻,清海虞顧氏小石山房後印本。
不過,如果後來的書版所有者完全抹去原來的版刻信息,重刻內封、牌記,充作自己的最新出版物,這時依照內封、牌記所題著錄版本,也不能算作錯誤;如果鑒別者水平高,能夠指出其與原刻的關係,那當然是再好不過了。
四、對內封、牌記上的文字內容要仔細分析,審慎著錄
古籍內封、牌記上提供的版本文字有時是不準確的,鑒別時需要認真分析,區別各種情況,不能盲目相信。
例如內封、牌記上的「雕」「刊」字樣,不能一概相信其為刻本。古代的活字本,甚至近代的鉛印本、石印本,有時候也會用這類字眼。
家譜大多都是活字本。但其內封或牌記很多都標為「刊」「雕」,鑒別時不能被這些字眼所迷惑。如民國三十四年(1945)活字排印的《[麻城》四修傅氏族譜》三十四卷,內封題:「民國乙酉四修/傅氏族譜/益楩敬題」,內封背面牌記題:「岡邑陶西泉氏承刊」。民國二年(1913)湖南湘鄉理學堂活字排印的《[湘鄉》荊林聶氏續修族譜》九卷,其內封背面牌記題:「民國癸丑陰曆仲夏開雕季冬成書」。
地方志中這種情況也比較多見。如清同治十一年(1872)湖北廣濟縣廣濟志書局編印的《[同治]廣濟縣誌》十六卷,內封背面牌記題:「同治王申秋志書局開雕」,其實為活字本。
同樣,古籍內封、牌記上如果出現「排印」「排字」字樣。也不能一概相信其為活字本。版本學界很多人都知道,清代有所謂的琉璃廠半松居士排字本,牌記一律鐫「都城琉璃廠半松居士排字本」,但細審其版印風格,全都是刻本,沒有一部是活字本。這些書世上比較流行的有:《明季北略》二十四卷,《明季南略》十八卷,《南疆繹史》五十八卷,《貳臣傳》十二卷,《逆臣傳》四卷。
近代出版的古籍,其內封、牌記上出現「石印」字樣,也不能一概相信為石印本,因為清末有一些刻本是根據石印本翻刻的。如北大圖書館藏有一部清末出版的《切韻指掌圖》,其內封正面鐫「光緒九年孟秋/切韻指掌圖/香山徐潤署」,內封背面牌記鐫「上海同文書局石印」。如果單純相信牌記,便會錯誤地將其著錄為清光緒九年同文書局石印本,而仔細觀察此書的字體墨色便會發現,這其實是一部刻本。又如清光緒上海賜書堂刻本《經世齋時務叢書》、內收《盛世危言續編》三卷,其內封背面鐫「光緒丙申孟夏上海書局石印」。通過對該書正文子體墨色的仔細觀察,也可斷定這是一部刻本。
對於牌記上的文字內容還要認真審視,真正弄清其含義,否則也容易出現著錄錯誤。例如清六承如編《皇朝輿地略》一書、有清同治二年(1863)廣州藏珍閣刻本。該本內封背面牌記題:「同治二年孟夏刊於廣州城西寶華坊」。有的圖書館的館藏書目記錄據此將出版者著錄為寶華坊,誤以為寶華坊是一家書坊。其實寶華坊是清中後期廣州西關的一處街區,建於20世紀30年代的寶華路,便是其當年所在的部分孑留。清代廣州首富潘氏家族,就居住在寶華坊。該本書後鐫有「粵東省城西湖街藏珍閣承刊」木記,真正的出版者應該是藏珍閣。
又如刻本《唐人說薈》二十卷,一百六十三種,又名《唐代叢書》,內封印「同治甲子冬鐫/長沙周愚峰訂/山陰陳蓮塘輯/唐代叢書/雙門底緯文堂藏板」。有的書目記錄不知道雙門底是什麼意思,不能著錄該本為何地刻本。其實稍加查考,即可知雙門底也是廣州的一處地名,位置就在現在的北京路中段,自宋代以來一直是廣州的商業中心。據此可知,該本應是廣州刻本。
總之,古籍的版本鑒別需要進行多方面的綜合查考、分析和判斷,即使是像內封、牌記這樣最集中反映古籍出版情況的部位,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以其所載內容作為唯一的著錄依據。本文就筆者在平日古籍編目工作中碰到的有關內封、牌記的一些特殊情況和問題,作了一些粗淺的分析,希望能夠引起版本鑒別者的注意,正確利用內封、牌記提供的版本信息進行古籍版本的鑒別和著錄,避免出現不應有的錯誤。
參考文獻
[1]姚伯岳《中國圖書版本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
[2]姚伯岳,于義芳《論覆刻本》,見《版本目錄學研究(第一輯)、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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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黃佛頤《廣州城坊志:6卷》,長沙:商務印書館,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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