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書瑣談
曆書瑣談
沈津,任光亮
每年歲末,書店裡便可買到下一年的曆書。曆書給人們提供節氣、農事以及各種生活知識,所以深受群眾歡迎,幾乎成為家家戶戶必備的用品。曆書是人類創造的文化成果之一,千百年來有它自己的發展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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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國科學家在長期的鬥爭實踐中,逐步掌握了節令、氣候的規律,制定出了一套較為科學的推算歲時節候的方法。記載這種歲時節候的書冊,逐漸衍化為後來的曆書。
古代封建王朝都設有專掌觀察天象、推算節氣曆法的官職。秦漢以來以太史令掌天象曆法。唐代則設太史局,後又改名為司天台,隸秘書省。宋元有司天監,仍與太史局、太史院並置。
明清則改名為欽天監,設有監正、監副等官職。據史書記載,自先秦至清代,曆書名稱凡百餘種。但由於係民間讀物,不人藏書範圍。加上年代久運,大部分已經散失。
唐文宗太和九年(835),四川及淮南地區民間都刻印日曆,政府曾下令地方政府不得私自置日曆版片,可見在那時就已有印本的日曆了。敦煌發現的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和中和二年(882)兩種唐曆,都是現存的最早刻本。宋代流傳至今的則有荊執禮撰的《大宋寶祐四年丙辰歲會天萬年具注曆》,現僅有抄本流傳。近年來馬王堆2號漢墓出土的《漢武帝元光三年曆譜》,是我國現存的一份最早的最完整的古代曆書。
二
明清兩代曆法每年都由國家專門機構頌發,所以也稱為「皇曆」。明代欽天監每年都要編撰曆書,並刻板印刷,以供應全國的需要。當時的曆書稱《大統曆》,封面上均印有「大明口口xx年大統曆」字樣,並鈴有紅色印記,文曰:「欽天監奏准印造大統曆日頒行天下,偽造者依律處斬,有能告捕者,官給賞銀五十兩,如無本監歷日印信,即同私曆。」書後並刻有監正、監副、洽理曆法等官員姓名,以示官印。可見關於曆書的法律是很嚴厲的,民間如私造曆書,即有殺頭之虞。由於書坊不能翻刻,如不是有心人妥加保存,則很難傳之後世,所以近代藏書家發現一本明代《大統曆》即如獲至寶。目前傳世最早的明代曆書大約為《大明永樂十五年大統曆》,然而觀之各家書目,也不能湊齊一套完整的明代曆書了。
清代沿襲明制,每年也印有曆書。順治元年(1644)根據湯若望的建議,改名《時憲曆》。乾隆時因避弘歷諱,又改稱《時憲書書》。曆書上印有「欽天監欽遵御制數理精蘊印造時憲書頒行天下」數字,並鈐有滿、漢文的「欽天監時憲書之印」,封面多黃色,也有紅色的。印刻雖然沒有像明代那樣的「苛法」,但也不准私家或書坊翻印。
清制每年10月朔頒行次年《時憲書》,只有個別例外的。除了頒行的通用曆書外,還有一種清宮中御用的曆書。按宮例,每年除夕即置抄本於御枕之下。滿、漢文各一份,書頁不計篇數;不得有誤字挖補,抄者姓名書於末頁背面,挖改則受處分。上海圖書館藏有康熙十九年(1680)御用《時憲曆》2冊,滿文、漢文各一。僅文蠅頭小字,墨色濃淡如一,滿文則彎曲鈞璇,美妙異常。此書置於精製之小木匣中。據民國時合肥龔心釗跋云:「此康熙御枕曆,民國初有內監質於東方銀行,袁珏生後為贖出之,原有五本,僅存其三,余今夏自珏生處易來。聞原質連滿文者,自順治迄康熙中,年約近百本,均人日本矣。」
清官中曆書與頒行本曆書不僅裝幀不同,且另有一種特別處,如嘉慶繼乾隆即位後,當時頒行本曆書用嘉慶年號,官中本則仍用乾隆年號印行若干部,除宮內應用外,並頒給一些朝內大臣。又如同治元年(1862)有《大清祺祥元年時憲書》。考棋祥年號在一般年表上均無所見,所以有祺祥年號的《時憲書》,反映了當時統治集團內部互相傾軋的一個事實,即由奕訢控制軍隊,將端華等贊襄政務大臣殺死,擁護慈禧聽政,改祺祥年號為同治,歷史上稱為「祺祥政變」。
清曆和明曆內容也是有所區別的,如明曆把每日12時分為100刻,康以後改為每日96刻,這跟現在的一個鐘頭4 刻完全相同。
清初的曆書今天也不易見到了,現在一些圖書館中還可找到道光以後較為齊整的曆書,是因為時間較近的緣故。
三
值得大書的是太平天國時刊印的曆書。太平天國曆書原刻今已少見。我們僅能在一些後人輯印的《太平天國叢書》、《太平天國官書十種》裡看到。據記載,現存的尚有《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新曆》等4種,餘皆不傳。曆書的創始人是「兼通星卜」的南王馮雲山。馮死後由其他史官造曆。太平天國九年(1859)以後則由干王洪仁玕制定。洪仁玕曾在上海、香港從西洋教士學習天文曆法,是一位精通曆法的學者。
太平天國刻印的曆書在中國曆法史上具有革命性的變革意義。封建社會所頒行的曆書在每一日下面,不但注有吉凶宜忌,還有禍福休咎,極力愚弄人民,灌輸封建毒素,使人民「聽天由命」。太平天國則在每年曆書卷端的「數王治曆定時奏」中明確指出:「從前曆書一切邪說歪倒,皆是妖魔詭計,迷陷世人,……盡行刪去。」一針見血地批判了封建迷信,斬去束縛廣大人民群眾思想的枷鎖,表現了強烈的革命精神。
太平天國非常重視農業生產,曆書的頒行,就是為了「便民耕種興作」(太平天國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改曆詔中的話)。從己未九年開始,特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節氣,草木萌芽都記錄下來,附在下一年同月份日曆之後,以供農民耕種時參考。在萌芽月令中還傳播一些別的生產知識,如「處暑一,七月斬竹破篾不生蟲」,「白露十一,八月斬杉木好剝皮」,等等;還在節氣下注明種茶、種菜、種麥等注意事項。曆書以366日為一年,單月31日,雙月30日,不用閏法;每日只載日序數字,無「日」字,注明節氣、禮拜日,刪去了一切禁忌,簡明整齊,易於記憶,便於使用,這些都是明、清兩代的曆書所不能比擬的。
四
民國的曆書和明清兩代都不相同,直接稱之為曆書。民國初年的曆書均由教育部中央觀象台編制,分為甲乙兩種,甲種為通行本,乙種為單行本。通行本通行於國內各地,封面題「中華民國某年曆書」;單行本則是由通行本中擇錄關於某地之一切圖表單行於一地者,封面題「中華民國某年曆書」,旁注某地字樣,如江蘇省,就注上「江蘇省用」,「江蘇省行政公署翻印」。教育部規定每年7月以前將翌年曆書樣本頒行於各省,各省接到樣本後依照式樣翻印頒行。
按,民國初年全國分為25個區,都各有單行本。北京為當時中央政府所在地,也有單行本,因此通行本只有1種,而單行本共26種。
教育部頒發的曆書,准許民間翻印,訂有翻印曆書的條例,但明令不得私自增減內容。清代及清以前的曆書都有所謂方位、臨直、宜忌等項,民國初年全部刪去,而以授時為主,刪去者以四時農宜表及天文圖說代之。四時農宜表錄自《授時通考》,其中有關迷信及有疑義者也都酌量刪去。
民國十年(1921)以後,由於軍閥混戰,各省書店都自行編印曆書,並增添了別種內容,花樣繁多。如1928年上海出的一種曆書,書前印有當時的各地軍政顯要人物照片,書中夾印有「民國各行各業適用春聯」,「關東三省地理圖」,「新選各式禮帖喜筵帖式」,「各地火車表」,書後還有各種新書廣告等等。
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止,許多曆書中都有什麼「X龍治水」以及星宿吉凶、宜日忌日、靈符咒語等項,封建迷信的內容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