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貼的技藝—評中華書局版《中國雕板源流考彙刊》

剪貼的技藝—評中華書局版《中國雕板源流考彙刊》

韓超

摘要

孫毓修《中國雕板源流考》一書,是討論版刻印書諸方面的簡明印刷史著述。雖然今人對該書的體系及資料完備程度頗有微詞,但它在中國雕版印刷史研究上的開創之功毋庸置疑。今人對印刷史各方面的討論,仍不出其所列之大綱,只是在史料與實物上取得新的突破。中華書局版《中國雕板源流考彙刊》,是不同版本《中國雕板源流考》的彙編整理之作,其價值是挖掘了該書的稿本與連載本,讓原本孤立、平面的《中國雕板源流考》一書,本身就成了書籍流變的考察對象。不過在三種不同版本的產生時間及編排前後的問題上,筆者與整理者有不同的看法。此外作為整理本,少量校勘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一併提出,以就教方家。

關鍵字:孫毓修;雕版印刷;書評


中國雕版印書在五代雖已較為成熟,但真正具有版本學意義的活動,直到明代中期以後才逐步產生、成熟。而作為純粹技術性的版刻印書,更是由於重道輕技的傳統思想,在歷史上較少有專門的著作來記述。我們會發現,相對完整一些的論述,如《夢溪筆談》《農書》《武英殿聚珍版程式》等,都是關於活字印刷的。也就是說,活字印刷在雕版印刷的大環境下是特殊的,因此才被記錄下來。直到孫毓修《中國雕板源流考》的出現,中國才可以說有了一部較為完整的、討論版刻印書諸方面的簡明印刷史著述。

《中國雕板源流考》(以下簡稱「刊本」),1918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收入「文藝叢刻乙集」,署名「留庵」。而在此前,商務印書館已在《圖書彙報》(1913年第19期起)連載,書名為《中國雕版印書源流考》(以下簡稱「連載本」)。同時,在復旦大學圖書館藏《小淥天叢抄》中,有一種《雕板印書考》,與上述二書關係密切。《中國雕板源流考彙刊》(葉新、鄭凌峰、樊穎整理,中華書局2023年7月出版,以下簡稱《彙刊》)正是以上三書的彙編整理之作。孫毓修(1871-1923),字星如,一字恂如,號留庵,室名小淥天(小綠天),江蘇梁溪(今屬無錫)人。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入上海商務印書館,參與《涵芬樓秘笈》《四部叢刊初編》等影印叢書的編印工作。孫氏精於版本目錄,亦以版本目錄學家自視,曾與之共事的茅盾回憶:「他不問我對翻譯感興趣否,也不談合譯什麼,卻自我介紹道:『我是版本目錄學家,專門為涵芬樓(編譯所的圖書館)鑒別版本真偽,收購真正善本。』」除了幫助商務印書館鑒定、收購善本,孫氏本人也是民國藏書家中的佼佼者,其小淥天藏書頗為時人所重。但孫氏真正刊印的版本目錄方面著作並不多,除了《中國雕板源流考》,其他基本都是以稿本形式藏於篋中,以致很多人並不瞭解孫氏在這方面的成績。謝國楨在20世紀80年代撰文道:「還有他(指張元濟)的好友孫毓修,精於版本目錄,著有《中國雕版源流考》,他藏書的齋名叫『小淥天』。在上海,我買他的明版《鹽鐵論》,書店裡的人連『小淥天』的名字也早就遺忘了。」即便是《中國雕板源流考》本身,也多被學者批評,如王紹曾云:「留庵所著,有《中國雕板源流考》,其書疏瑣無統,未能稱是。」這也使得此書在1949年以後久未再版。

學者對此書的詬病,大概集中在兩方面:一為瑣碎,二是漏略。但這兩點問題並不根本,也不能抹殺《中國雕板源流考》在中國印刷史研究上的價值。首先,孫氏此書本就以連綴史料、間下按斷為撰作體例,在編排形式上突出的是史料本身。這對雕版印刷起源的考辨其實是很有意義的,直到現在我們去探討這個問題時,其方法之一就是比勘史料,且其核心的傳世史料大概也沒有超越孫氏太多。同時,孫氏也不是毫無系統地羅列史料,雖未能像現代著作般結構嚴謹,但也能看出其在努力構建「版刻印刷史」,已分別從機構、工藝、裝幀、價格、物料等予以考察。其次,學者一般將此書與同時期的葉德輝《書林清話》對比,認為其史料的完備程度未及葉氏,論述也相對簡單。誠然,葉氏稽求的廣博是孫氏無法比擬的,因此《書林清話》如今仍是考求版本者案頭的必備工具書,而孫氏之書則鮮有查檢者。不過,僅以資料來說,孫氏雖量不多,但要說明其問題的核心史料多已涉及,且仍有部分史料是葉氏未能及者。因此,我們不能僅從資料多寡來看待兩書價值的高低。就像整理者所言,兩書的「差異似更在於各自的問題意識不同,問題意識的不同自然會使一部著作具備獨特的學術價值」(前頁15),而《中國雕板源流考》正具備與《書林清話》「版本史」不同的「印刷史」特點。此外,民國諸多史學著作多徵引此書,也可見其在當時影響頗廣。如卡特《中國印刷術的發明及其西傳》、柳詒徵《中國文化史》、呂思勉《中國通史》等,在關於中國雕版印刷史的相關章節多有徵引,或直接縮略改寫。這也側面反映出《中國雕板源流考》的定位與《書林清話》有異。同時也提醒我們,一部簡明的、相對通俗的,又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書籍,對於學問傳播與引發討論的重要性。

《中國雕板源流考》充分體現了剪貼的技藝,也就是通過史料的編排,使史料本身體現出問題與價值。所以資料本身的可靠性,決定了結論的正確性,促進推論走向歷史的真相。在這一點上,孫氏犯了顧炎武所謂「買舊錢」的毛病,其對資料本身的溯源、辨析有所不足。如論雕版印刷的起源,孫氏根據羅振玉《敦煌石室書目及其發現之原始》所記「大隨永陀羅尼」,武斷地認為「隋有雕板,至此乃碻然可信」。實際上,羅氏所記有誤,而孫氏分析判斷不足。此經名當作「大隨求陀羅尼」,羅振玉在《東方雜誌》第6卷11、12期《莫高窟石室秘錄》中已經訂正。《東方雜誌》是孫氏供職的商務印書館印行的,孫氏既引《阿毗達磨大毗婆娑論》(見《莫高窟石室秘錄》),則當見羅氏訂正之說。所以,根本原因不是「永」字或「求」字訛誤的問題,而是孫氏對此則材料及其經名意義缺乏判斷。故在稿本「雕版之始」一節中,孫氏圈去了「永」字,徑以「大隋」為朝代名,而定其經名為相對不讓人費解的「陀羅尼本經」。除了「買舊錢」,孫氏的另一問題是「缺實物」。如「紙」一節,其轉引《藝風藏書記》卷六著錄《李長吉歌詩》條,列舉《制書雅意》四條。實際《制書雅意》共有五條,此後孫氏於江南圖書館得見原書,於《江南閱書記》中錄下五條。我們發現,現代學術界對於雕版源流的討論,正是通過這兩方面的不斷精進而取得新的成績的,而其基礎則與孫氏排比核心史料是一致的。

《彙刊》以《中國雕板源流考》為中心,將連載本、稿本並刊本彙編整理,動態地呈現了《中國雕板源流考》的成書過程。同時附《藏書叢話》第一冊、《翻版牓文》兩種孫氏輯錄文獻,又附孫氏撰《世界怪物之發明及其進步》、胡道靜《重印〈中國雕板源流考〉題跋》,可以說多角度地體現了孫氏的雕版印刷研究。書前更有《孫毓修〈中國雕板源流考〉述略》一文,包含了整理者對《中國雕板源流考》的最新研究與評價,說明瞭整理底本與原則。對於《中國雕板源流考》這部小冊子來說,此次整理應該是相對全面且具有參考價值的。

作為一部整理彙編之作,首要的任務自然是選好底本,並選擇恰當的整理形式;其次是考量文本編排的順序;再次則是做好文字的校勘工作。三種書中,僅《中國雕板源流考》有不同版本,整理者選擇1918年初印本是正確的,並對20世紀90年代以來整理中因調整格式而有失底本原貌的問題進行了糾正。《彙刊》的重要貢獻在於挖掘了稿本與連載本,讓原本孤立、平面的《中國雕板源流考》一書,本身就成了書籍流變的考察對象。不過,對於《彙刊》中三書排列順序的考量,筆者與整理者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彙刊》各本的排列順序,是以整理者判斷的成書先後為依據的(即稿本在前,是刊本的初稿;在稿本與刊本之間,又以連載的形式發表過),這樣做也能看出文本的發展、變化,是合理的。整理者在《孫毓修〈中國雕板源流考〉述略》中指出:「書中(指稿本)稱清朝為『國朝』『本朝』,蓋屬稿於清季孫毓修初入商務印書館時,又稿本已言及敦煌石室發現所謂『太平興國五年翻雕大隋《永陀羅尼本經》』(蓋引自羅振玉《敦煌石室書目及發見之原始》一文原載於《東方雜誌》1909年第10期),則稿本當撰於1909-1911年前後。」並引樂怡《孫毓修版本目錄學著述研究》,提出稿本「論述唐人雕板時已述及《開元雜報》,是前者為後者之初稿殆無疑義」。然細繹《彙刊》,發現稿本中僅一次稱「本朝」者,可與所謂「時代」相聯繫,即「本朝《四庫全書》」。其餘如「自本朝定鼎」本自《善本書室藏書志》,「國朝淳化中」則是宋朝,餘則無「本朝」「國朝」之稱。退一步講,即使孫氏在稿本中稱清為「本朝」「國朝」,仍不能據此就將撰作時間划定在民國以前。至於後一證據,筆者以為是一個很好的思路,也就是根據徵引材料首次提出(或發現)的時間,以及作者學術思想的發展歷程,來考察作者能夠使用相關材料或具有某種理念的時間,進而確定作者創作的時間。不過據這一思路,筆者得出的看法卻不一樣。稿本「雕版之始」中與《開元雜報》並引,且同樣具有證據價值的「日本所藏永徽六年《阿毗達磨大毗婆娑論》刻本」(頁5),不見於連載本,但見於刊本(頁119)。又稿本「遼世版本」中引《龍龕手鑒》,有按語云:「元書作《龍龕手鏡》,此本避諱作『鑒』,已是宋人翻本,安得云遼版耶?則遼板誠不得也。」(頁21)刊本也提了同樣的觀點(頁128)。可連載本說:「此書雖非官本,以遼世官私刻本,流存至希,故附於此。」(頁49)顯然還沒有認識到該書是宋人翻刻。這兩條材料,並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對於論述雕版源流有不可忽視的價值的。孫氏既然在稿本中已經引用了,為什麼要在連載本中刪除呢?因此,整理者「在稿本和刊本之間,還有一個連載本」(前頁6)的論點,似乎也就缺乏更為堅實的證據。此外,從文字的訛誤方面,也可以考察其成稿先後,以及各本之間的關係。如連載本「上謂(周)〔秦〕益公曰」(頁48),此段文字出自《建炎以來朝野雜記》,朱彝尊《經義考》引之,皆作「秦益公」(即秦檜),整理者據相關材料改正。刊本「官本」一節亦引此段(頁127),並說明出自《朝野雜記》,其誤與連載本同。可是,稿本「宋監版本」一節引此不誤(頁10)。如果稿本是刊本的初稿,連載本是稿本與刊本的中間本,那麼何以原本不誤之字,接連兩次在後稿中有誤。其合理的解釋是,刊本是根據連載本進行調整的一種本子,連載本的訛誤大多也被刊本相承。稿本作為孫氏未刊稿,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它是初稿,至少它的初創可能不早於連載本。同時,稿本是一部在不斷改進的作品,尚未形成定本,如稿本原有「唐人版本」一節,後來被刪去(圖1)。其中的某些修改,甚至已在刊本之後。如「雲是唐人雕本」,孫氏改作「尚是唐人雕本」(圖2),刊本則與未改時相同。整理本文字都據修改後文字而定,這或許是限於讀本不能作煩瑣校注的緣故,但也就喪失了稿本的許多信息。


圖1


圖2

綜上,從其撰作體例及材料取捨等方面看,筆者更願意將之視為一部正在創作中的雕版印刷史著作,而不是「資料長編」(前頁5)。它的創作,可能貫穿在孫氏撰寫《中國雕板源流考》的過程中,也可能在這之後。如果筆者的推測成立,那麼我們在看待連載本、刊本、稿本之間的結構調整時,也就可以有一番新的體會。如「監本」「官本」,連載本分為兩節,將官本與書塾本並列。整理者認為「官司刻書,亦多為秘監頒行,故雖各有側重,而強分監本、官本兩造,終為不宜」(前頁8)。所以刊本則取消了「監本」標題,以官本與家塾本分列,監本內容與官本合併。從連載本到刊本的變化,整理者的觀點是可取的。但若將稿本視為一種在不斷改進的作品,筆者認為還可以有新的解釋。連載本雲:「監中墨簡,始於長興,歷朝皆仿其故事。宋朝稱監,金稱弘文院,遼稱秘書監,元稱編修所、秘書監、興文署,明稱南北監、經廠,清稱武英殿、古香齋,其為御府所刻,則一也。」(頁42)刊本說:「監中墨簡,始於長興,歷朝皆仿其故事。蓋以頒一朝之定本,而杜虛造之弊也。……按此例元世猶然,其用意甚善。」(頁120)連載本將宋世之監與後世中央校印書機構並看,認為僅僅是名稱上的不同,「其為御府所刻則一也」。而刊本理解了宋世監本乃「頒一朝之定本」,這種功能到元代以後逐漸消亡了,明代國子監、清代武英殿等實際可能與其他官方刻書機構沒有實質區別。所以,從機構的官方屬性來看,監本、官本自可為一,但功能、地位上並不能將各代等量齊觀。因此,稿本以三分之一的章節來論述五代兩宋監本(「五代監本」「宋監版本」「宋監所刊名數」「宋監刊書奏令」),也可能是對各代監本不同功能的認識。刊本則為了表述的便利,同時照顧體例與章節平衡,作出了相對省簡的調整。

文字校勘上,《彙刊》「為其核查出處、訂正訛誤。凡衍文與誤字以『()』標出,擬增及改正字以『〔〕』標出,以清眉目」(前頁26)。總體上沒有大的問題,略有幾處可作商榷,舉之如下:

稿本「明印宋元版本」一節,屠赤水《考槃(遺)〔餘〕事》:「宋版書在元印或元補欠缺,時人執為宋刻元板;遺至國初或國初補欠,人亦執為元刻。」(頁26)此段文字實出於高濂《遵生八箋》之《燕閒清賞箋》,孫氏乃據繆荃孫《藕香零拾》之《藏書紀要跋》轉引,致有此誤。同時,此文乃述宋刻元印或元刻明印之書,時人多充作原印,故「宋刻元板」的「元板」二字當屬下。

連載本「坊刻本」一節,曰:「建寧,今福建建寧府地,宋時領縣(七)〔六〕:建安、蒲城、嘉禾、松溪、崇安、政和。」(頁71)整理者蓋以其下所列之縣為六,且刊本「坊刻本」一節也將「七」改為了「六」,故作出這一文字校改。然《宋史》卷八九《地理志》載,建寧府領縣七,除孫氏所舉外尚有「甌寧」一縣。所以,連載本的「七」字應該是正確的,只是脫漏了甌寧。孫氏據連載本改定刊本時,或許是由於列縣少了一個而將「七」改為「六」,並未真正去覈實原文。因此,此處的文字校改有待商榷,「六」與「七」間的訛誤之跡不明顯,且「領縣六」本身與歷史事實不相符合。

連載本「紙」一節,整理者改「洞天清祿」為「洞天清録」(頁96)。今傳趙希鵠此書,有作「洞天清録」(如胡文煥《格致叢書》本),也有作「洞天清祿」的(如國家圖書館藏清乾隆間愛日精廬抄本)。在孫氏書中,除了這一節之外,連載本、刊本的「坊刻本」一節也都引過該書,作「洞天清祿集」。整理者並未校改其他兩處,那麼這一處校改似乎也沒有必要,且未必就是孫氏原文。

在論文寫作中,我們經常用「剪刀加糨糊」「Ctrl+C/V」來揶揄原創不足(甚或抄襲)之作。然在傳統學問中,剪貼不僅僅是一種技藝,精到的剪貼是可以「進乎道」的。《中國雕板源流考》是在傳統的土壤中開出的新花,也讓我們去思考現在的某些長篇大論是否真比得上傳統的「剪貼」。《彙刊》則為我們拼貼出更立體的《中國雕板源流考》,看到了資料之外,這部鮮被今人稱是的著作所引發出的新思考與新問題。

本文原刊於《中國出版史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