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內府刻書的目的、流布與收藏價值

明代內府刻書的目的、流布與收藏價值

馬學良


摘要

明代內府刻書作為明代朝廷政治、儀禮典制的物質載體和傳播途徑,與明代皇權緊緊捆綁在一起。文章在探討明代內府刻書目的與內容的基礎上,梳理了其流通方式與收藏價值,認為明代內府刻書不但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因刊刻精美,傳本稀少,其收藏價值也日益引起收藏家的重視。

關鍵詞:內府刻書  朝廷政治  古籍收藏


明代作為封建社會末期最後一個漢家封建王朝,為了鞏固統治,專制主義皇權和中央集權均空前強化,反映在刻書事業上,就是明代內府刻書的誕生與興盛。

明代統治者充分認識到圖書在傳遞官方意識形態和信息中的重要作用,一改中央政府出版物由國子監刊刻的慣例,將重要的圖書改由內府直接負責刊印,直至明代最後一代皇帝崇禎,伴隨明代國祚近三百年綿延不絕,數代不替,這就是明代的內府刻書。

一、明代內府書的主要目的與內容

明代內府刻書作為皇家的刻書,與明代朝廷政治密切相關,決定了內府刻書的內容與其他類型的刻書有著明顯的區別,所刻之書都有著明顯的政治功用。

(一)加強思想控制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就努力把天下士子統一到程朱理學上來,並以科舉考試作為重要手段來實施這一思想。明成祖即位以後,繼承了太祖的文治思想,繼續不遺餘力地表彰程朱理學。永樂十二年(1414),成祖命人編纂《五經大全》(圖1)、《四書大全》和《性理大全書》。關於「三大全」的編纂目的,明成祖在《御制性理大全書》中說得特別明白,就是為了「使家不異政,國不殊俗,大回淳古之風,以紹先王之統,以成熙皞之治」。三大全的頒布,意味著程朱理學作為國家意識形態被正式確定下來。正統十二年(1447),英宗再次敕命司禮監刊刻《五經》《四書》,也是以程朱理學作為去取標準的。


圖1 永樂十三年(1415)內府刻本《周易傳義大全》

當然,除了按照本朝思想價值重新編纂圖書之外,對於那些前朝已經形成的透射著程朱理學思想的圖書,內府刻書也予以刊刻。如宋代大儒真德秀著有《大學衍義》(圖2)一書,此書內容首以帝王為治之序、帝王為學之本,次以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為綱,各系以目。嘉靖六年(1527)內府刊刻此書,世宗親自為製作序,並在序尾鈐以「欽文之璽」朱文方印,以示皇帝重文興教之意。


圖2 嘉靖六年(1527)內府刻本《大學衍義》

除了大力提倡程朱理學,利用宗教來鉗制人們的思想也是明代實施文化專制的手段之一。明代統治者不但自身崇佛信道,還大力推行宗教意識,借助鬼神之說來震懾人民,「使人知畏」「不敢妄為」,以絕對服從朱家王朝的專制統治,所以明代內府還刊刻了大量的佛經、道經,如洪武初年刊刻的《洪武南藏》,永樂年間次第刊刻的《永樂南藏》《永樂北藏》,正統年間刊刻的《道藏》和萬曆年間刊刻的《續道藏》等。

(二)構建國家統治秩序

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禮與法是維護封建統治的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禮使人知所持守,封建禮制代表了整個封建社會的秩序與規範,它既是統治者高高在上的理論基礎,又是統治階級制馭萬民的有力工具;而統治階級所制定的嚴刑酷法又使臣民有所畏懼。因此,中國歷朝歷代統治者無不重視禮制與法律的建設與維護。

明代的禮制與法律基本上是在明太祖時期形成的。朱元璋吸取元代滅亡的教訓,認為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元代政治上大權旁落,社會倫理崩潰,最終導致滅亡的根本原因;並認為禮制在社會生活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他說:

禮者,所以美教化而定民志。成周設大司徒,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夫制中莫如禮,修政莫如禮。故有禮則治,無禮則亂。居家有禮,則長幼序而宗族和;朝廷有禮,則尊卑定而等威辨。

在朱元璋看來,正是由於元統治者拋棄了漢族文化,以夷變夏,導致傳統的社會倫理秩序失範。因此,尚處於吳王時期的朱元璋就提出了「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拯生民於塗炭,復漢官之威儀」的口號,開始了「制禮樂、定法制、改衣冠、別章服、正綱常、明上下,盡復先王之舊」的統治秩序構建活動。吳王元年十月,命中書省定《律令》,並於洪武元年正月正式頒行,在中國刻書史上首開內府刻書之風。明政權正式建立之後,朱元璋本著「禮本刑輔,禮法結合」的治國思想,著手構建朱明王朝這座封建大機器的運轉機制:一方面命令禮官纂修了關乎國家運行機制的整體禮制《大明集禮》(圖3)以及其他政治生活相關的具體禮儀,如《軍禮》《皇太子親王及士庶婚禮》《官員親屬冠服之制》《官民相見禮》《鄉飲酒禮》等;另一方面敕命刑部修纂了《大明律》三十卷,並親自撰寫了《御制大誥》《御制大誥續編》《御制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一系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書籍。這些國家禮制與法律相關的書籍均由內府初刻,頒賜天下,構建起了明代基本的國家禮法制度。

朱元璋不但善於興兵打仗,治理國家也是一把好手。在整個洪武時期,朱元璋按照皇帝一人自操權柄、不使皇權下移的專制原則,不斷調試國家行政機制,在外廷管理上撤銷中書省、廢除丞相制,在內府機構上則不斷更定宮官設置,建立起內府各監局各有職掌,不相統攝,互不侵軋的內府衙門。朱元璋還非常注重以制度的形式將他所創立的政治體制固定下來,洪武二十五年(1392),命儒臣編制了《大明官制》一書。次年,又因「諸司職有崇卑,政有大小,無方冊以著成法,恐後之蒞官者罔知職任政事施設之詳」,命儒臣依《唐六典》之制,將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分任職務纂成《諸司職掌》,從而基本確定了明代的國家行政機制。


圖3 嘉靖九年(1530)內府刻本《大明集禮》

(三)實施思想教化

明代統治者善於從歷史中汲取治國經驗與教訓,積極利用史書在統治階級中的皇室人員、文武朝臣、諸藩王公等各個層面開展思想教育。

比如,後宮乾政問題曾經是困擾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頑疾,即便是多位有作為的皇帝的漢唐王朝亦不能幸免。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在本朝出現,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專門命翰林儒臣修纂《女戒》一書,並對學士朱升說:

治天下者,修身為本,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使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若寵之太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卿等為我纂述《女戒》及古之賢妃之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政權剛一建立,就命人專門編纂針對性極強的後宮教材,使其知所持守,充分顯示了朱元璋的治國思想和政治智慧。

洪武十三年(1380),丞相胡惟庸謀反,更是刺激了他對身邊大臣的不信任。為了使其他朝臣警鐘長鳴,朱元璋採取了教育為主的辦法。於此,《明太祖實錄》載之甚詳:

《臣戒錄》成。時胡惟庸謀叛事覺,上以朝廷用人,待之本厚,而久則恃恩,肆為奸宄。然人性本善,未當不可教戒。乃因命翰林儒臣纂錄歷代諸侯王、宗戚宦臣之屬,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備其行事,以類書之。

整個洪武一朝,這類明確用於教育朝臣的書籍纂修數量巨大,除了上面提到的《女戒》《臣戒錄》之外,尚有《昭示奸黨錄》《清教錄》《逆臣錄》《永鑒錄》《紀非錄》《相鑒》等30余種,這些書編成後大部分由內府刊刻,頒賜群臣,以便他們日常學習之用。

在後繼的明代皇帝中,採掇史事、實施思想教化的做法大有發揚光大之勢。如明宣宗在繼位當年,就命儒臣編纂了《歷代臣鑒》一書(圖4),凡三十七卷,分為上下兩部分:卷一至二十九「善可為法」,自列國鄭子產始,至元代張養浩、余闕止;卷三十至三十七「惡可為戒」,自漢代田蚡始,至元代孛羅帖木兒止。


圖4 宣德元年(1426)內府刻本《歷代臣鑒》

「土木堡之變」英宗被俘之後,代宗繼位,年號景泰。景泰帝鑒於前朝宦官之害,欲效仿歷代賢君圖志,親自編撰了《歷代君鑒》(圖5),此書體例與宣德年間所編《歷代臣鑒》完全一致,分為「善可為法」「惡可為戒」上下兩部分,共五十卷。

因通鑒類史書「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的實用價值,明代歷代帝王均對這類圖書十分看重,不但自覺接受這方面的教育,命人將其作為教材在經筵進講,而且在國家政權遇到危機時往往能夠想到從歷史經驗中尋求借鑒。如「土木堡之變」後,民族矛盾日趨尖銳的社會現實與南宋時期所面臨的情況極其相似,為了從宋元歷史中汲取教訓,景帝於景泰六年(1455)下令纂修《宋元通鑒綱目》。英宗復辟後,此書一度停修,憲宗即位後又開始復修此書,並更名為《續資治通鑒綱目》。此書於成化十二年(1476)由內府刊布。

在已知的明代內府刻書當中,編年體史書所佔比重僅次於政書類,多達15種,比較常見的有《資治通鑒綱目》《續資治通鑒綱目》《資治通鑒綱目集覽》《資治通鑒綱目發明》《少微通鑒節要(附外紀)》《少微通鑒節要續編》等,幾乎涵蓋了宋元以來主要的通鑒類史書。


圖5 景泰四年(1453)內府刻本《歷代君鑒》

(四)服務宮廷用度

作為皇家的刻書,滿足宮廷內部對圖書的需求是內府刻書的主要目的之一。

首先,內府刻書是皇室成員接受教育所用圖書的重要來源。在中國古代,皇室成員為了不斷提高自身的執政能力,也會主動接受教育,其方式主要有「經筵」「日講」兩種。據《大明會典》記載,明初「經筵」並未形成固定的制度,「正統初,始著為常儀,以月之二日御文華殿進講,月三次,寒暑暫免。」也就是說,每月的初二、十二、二十二是翰林院儒臣為皇帝進講之日。所謂「日講」,即每日講讀,在經筵之外的時日進行。台北「國家圖書館」藏有一部萬曆年間內府刻本《書經直解》,《四庫全書總目》謂此書乃萬曆初張居正「進講之作,時神宗幼衝,故譯以常言,取其易解」。關於內府司禮監負責刊刻皇帝經筵進講用書,《明實錄》中也有相關記載:

(萬曆九年十二月)甲寅,輔臣張居正等以年終將講過經書、通鑒講章繕本進呈。仍乞發下司禮監,接續刊行。

可見,在萬曆時期由司禮監在年終負責刊刻上一年度皇帝經筵用過的教材,已經成為慣例。

其次,皇室人員的生活用書也是內府刻書的重要內容。在明代內府刻書中有一些與生活用度密切相關的書籍,如生活類的《居家必用事類全集》,醫學養生類的《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醫要集覽》《養正圖解》,這類書應該是供皇室人員日常生活所用的書籍。尤其是上海圖書館所藏《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圖6),在墨色刷印的基礎上,書中插圖均用礦物質顏料上色,所用材料與明代內府彩繪本《明解增和千家詩注》、清代內府彩繪本《慶賞升平》相類似,當系明代宮廷御覽圖書。


圖6 萬曆十五年(1587)內府刻本《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

再次,服務宮廷內侍人員教育。明初,明太祖朱元璋鑒於歷史教訓,於內侍人員管教甚嚴。但是隨著皇帝對於內侍人員的依賴程度日益加強,僅僅粗通文墨已經不能滿足皇帝對他們的政治依賴。於是,宣德時期在宮廷內部設置了專門培養小太監的內書堂。《酌中志》對此有較詳細的記錄:

祖宗設內書堂,原欲於此陶鑄真才,冀得實用。按《古文真寶》《古文精粹》二書皆出於老學究所選。累臣欲求大方於明白上水頭古文選為入門,再將宏肆上水頭古文選為極則,起自《檀弓》《左》《國》《史》《漢》、諸子,共什七八;唐、宋什二三,為一種。再將洪武以來程墨垂世之稿,亦選出一半為入門,一半為極則,亦為一種。四者同成二帙,以範後之內臣。奏知聖主,發司禮監刊行,用示永久。不知上天肯假之歲月,令其遂志否也。皇城中內相學問,讀《四書》《書經》《詩經》,看《性理》《通鑒節要》《千家詩》《唐賢三體詩》,習書柬活套,習作對聯,再加以《古文真寶》《古文精粹》,盡之矣。十分聰明有志者,看《大學衍義》《貞觀政要》《聖學心法》《綱目》,盡之矣。《說苑》《新序》,亦間及之。《五經大全》《文獻通考》,涉獵者亦寡也。此皆內府有板之書也。先年有讀《等韻》《海篇》部頭,以便撿查難字。凡有不知典故難字,必自己搜查,不憚疲苦。其後,多魯莽粗浮、懶於講究,蓋緣心氣驕滿,勉強拱高,而無虛己受善之風也。《三國志通俗演義》《韻府群玉》,皆樂看愛買者也。

可見,明代內府確實刊刻了一些供宮內太監讀書識字、學習文化所用的蒙學讀物,這類讀物並不是內府刻書的主流,大概僅用於內廷,並不頒發,所以流傳下來的極少。

二、明代內府本的傳播

圖書只有流通才能發揮其效用。為了借助圖書這一載體將思想意識和治國理念推行出去,明代統治者以各種方式干預內府刻書的流通與傳播。這種干預,正常情況下是借助行政力量推動內府刻書的發行工作,但也有極少數情況下會召回或者禁毀已經刻好的圖書。

(一)內府刻書的正常流通

明代的內府刻書,根據統治者刻書的目的不同,其流通範圍也不盡相同,大致有以下五種:

第一,頒賜全國。明代內府刻書是明代統治者向全國傳達國家政令、思想意識的重要手段,因此,凡是涉及需要向社會全面傳播的內容,這些圖書往往會在皇帝的敕命下頒往全國。如前面提到的《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書》等。在一些地方誌書中,我們也能找到一些與明中央政府頒書相對應的線索,《(弘治)偃師縣誌》卷一載:

國朝頒降官書……《周易大全》《書傳大全》《詩傳大全》《禮記大全》《春秋大全》《性理大全》《四書大全》。

《(正德)建昌府志》卷八載:

頒降書二十三……《周易大全》《書傳大全》《詩傳大全》《春秋大全》《禮記大全》《四書大全》《大明一統志》《性理大全》。

《(嘉靖)萊蕪縣誌》卷五《政教志》載該地官學藏書情況云:

永樂十五年頒書於學。《周易大全》《書經大全》《詩經大全》《春秋大全》《禮記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各一部。

可見,內府刊刻的這類圖書通過頒賞的形式深入到了全國各州縣的官學之中,成為士子們學習的官頒教材,而且頒賞力度很大。正因為此,我們今天看到存世明代內府刻本中,《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書》等仍然在全國各地圖書館有多家收藏。

除了儒家經典之外,同時以國家強制力量推行到全國的還有明代歷朝所刊刻的法律書籍及典章制度相關的圖書。通過李晉華《明代敕纂書考》一書,我們可以看到類似被「頒行天下」「頒賜中外」「申布中外」的書籍還有不少,如《大明集禮》《臣戒錄》《大誥武臣》等。

第二,頒賜朝臣。在內府刻書中,有些圖書被編纂刊刻就是為了朝臣鑒戒所用的,這類書籍刊成之後自然會頒給各部臣僚。如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朱瞻基親自編纂的《歷代臣鑒》與《外戚事鑒》兩書,就是專門針對朝中文武官員和外戚所作的。除了這些比較有針對性的書籍之外,有時皇帝為了表示對朝臣的嘉獎,也會以內府刻印的其他書籍作為禮品贈送,如嘉靖七年(1528)「吏部左侍郎董玘、右侍郎徐縉、禮部左侍郎李時、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太常寺少卿兼侍讀謝丕、翰林院侍讀學士張璧奏乞內府書籍。上賜玘等六員各《四書》《書傳大全》一部,加賜時、鼎臣、丕、璧各《文獻通考》(圖7)一部。」嘉靖七年十二月己醜,又「賜禮部尚書方獻夫《五經》《四書》《性理大全》各一部」。


圖7 嘉靖三年(1524)內府刻本《文獻通考》

第三,頒賜太子及內侍人員。在家天下的中國封建社會中,太子是一個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角色,關乎到王位繼承和整個國家的未來,故有「國本」之稱。在這種情況下,太子的教育質量顯得尤為重要,因為這是涉及未來國君執政能力高下的關鍵。自太祖朱元璋開始,就十分重視對太子的教育。尚處於元末戰爭中的朱元璋就開始重視起了對接班人的教育,並專門修纂了《公子書》《務農技藝商賈書》兩部專門的教材,供公卿子弟學習之用。提倡「忠君」「孝親」思想的《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書》這類程朱理學書籍同樣也符合宮廷教育的需要,所以在永樂十五年(1417)五月《性理大全書》刊印完成後,立即「遣人賚賜皇太子」。整個明代,有多次以內府刻書頒賜太子的記載,如《歷代名臣奏議》「書成,並命刊印以賜皇太子皇太孫及大臣等」。永樂十五年,賜皇太子《務本之訓》。洪熙元年(1425)四月,賜皇太子圖書。

如前所述,為了培養宮內太監,使他們具備一定的文化水平,以便更好地為皇帝服務,明代還會對初學識字的宮內太監頒賜一些蒙學讀物。劉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內書堂讀書」條雲:「凡奉旨收入官人,選年十歲上下者二三百人,撥內書堂讀書。……至書堂之日,每給《內令》一冊,《百家姓》《千字文》《孝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千家詩》《神童詩》之類,次第給之。」

第四,頒賜藩王。明太祖朱元璋效仿漢代的做法,實行封藩制,希望通過自己的皇子皇孫封藩到各地,來拱衛大明王朝,確保國家政權永遠掌握在朱姓手中。同時,為了防止各地藩王擁兵自重,自明太祖朱元璋開始就通過頒賜圖書,以警戒之。明成祖朱棣以「靖難之役」奪取皇位以後,對各地藩王的戒備更甚,為了使各地藩王游心經史,不事武功,常有向各地藩王頒賜圖書之舉。據曹之考訂,曾得到皇帝賜書的各地藩王有沈府、代府、晉府、遼府、韓府、岷府、襄府、魯府、徽府、楚府、蜀府、淮府、周府、寧府、趙府、唐府、伊府、靖江府、益府等19家,所涉獵的圖書有《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四書集注》《五經集注》《昭鑒錄》《永鑒錄》《孝順事實》《為善陰騭》(圖8)、《孝慈錄》《皇明祖訓》《資治通鑒綱目》等各類經史圖籍。


圖8 永樂十七年(1419)內府刻本《為善陰騭》

第五,頒賜藩屬國。除上述用途之外,明代內府刻書的另外一個流布方向是海外傳播。由於國力強盛,文化發達,明代周邊很多國家都番屬中國,並長期保持向中國的朝貢關係。明代內府刻書經常作為藩屬國進貢的回禮,被明代皇帝頒賜給周邊各國。如洪武二年至洪武七年(1369~1374),先後有朝鮮、安南、瑣里、中山等國前來進貢,明太祖賜以《大統曆》《五經》《四書》《通鑒》等書。洪武二年(1369),太祖遣使至爪哇,以《大統曆》賜。四年(1371),又派僧人祖闡、克勤出使日本,仍賜以《大統曆》。宣德元年,遣使以《五經四書》及《性理大全》《通鑒綱目》賜朝鮮國王李裪。

(二)內府刻書的召回與禁毀

內府刻書作為皇帝敕命刊刻的圖書,正常情況下是要廣頒天下的,雖然會因為書的內容不同,頒發的範圍會有所不同,但一般不會遭到全面禁毀。但也確實有極少數圖書,因朝廷政治動蕩而遭到召回與禁毀,流傳極罕。景泰年間修纂刊刻的《寰宇通志》便是一例。

景泰年間,社會總體處於穩定和平時期,國力昌盛,且此時距離明朝建國已有八十年之久,天下府州郡縣有改置,有新建,明初所修幾部志書均屬草創,與當下情形已多不符,於是代宗決定依《元一統志》之體例,以《元和郡縣誌》《九域志》《輿地紀勝》等為藍本,重新纂修一部地理總志。景泰七年(1456)五月書成,凡一百十九卷,名曰《寰宇通志》。景泰七年五月初九日陳循等具表上奏,景泰七年五月十五日代宗親為之序。這個時間節點,意味著陳循等人完成了皇帝交付的編纂任務,且經景泰帝御覽後得到了最終認可,可以付梓但尚未雕版刷印。這樣一部大規模的地理總志,其雕版、刷印、裝幀,即便是在人力、物力均非常充分的皇室,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不巧的是,景泰八年(1457)正月,代宗病重,英宗復辟,而此時距離《寰宇通志》修好、鋟版僅僅七個月時間。

英宗復辟後,深忌其弟人以書傳,留下修志美譽,遂於天順二年(1458)以該書「繁簡失宜,去取未當」為由,下令禁毀,詔李賢、彭時等重新編修,三年後書成,賜名《大明一統志》。故《實錄》云:「《寰宇通志》未曾頒降。」明代學者葉盛《水東日記》亦云:「此書印裝已備,方欲下頒,適天順改元,遂已。」

通過對歷代藏書目錄和海內外藏書機構藏書情況的稽考,我們大概可以知道,《寰宇通志》在明代景泰間刷印、裝幀完畢後,其實是有小範圍頒行的,不過應該很快就被英宗召回了,而並非《明實錄》所雲「未曾頒降」。因此,除了個別藏書家之外,明代大多數學者並不瞭解此書。進入清朝之後,此書才逐漸得到藏書家的重視,不過傳本太過罕見,清代學者對它的瞭解基本停留在「只聞其名」的狀態。民國時期,《寰宇通志》被收入《玄覽堂叢書》,近年來又被《中華再造善本》收入,才逐漸引起學術界重視。

三、明代內府本的收藏價值

明代內府刻書是明代皇家的刻書,與明代朝廷政治、典章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且因版刻精美、裝幀考究,是歷代刻書中的精品,但是事實上卻一直不太受人重視。

(一)清代以來藏書家對待明內府刻本的態度

清代是我國藏書史上的巔峰時期,宋元舊刻比之今日尚多,加上清人一向以為明人學術空疏,有「明人不知刻書」的判斷,所以清代的藏書家大都將精力放在對宋元刻本的追逐上。明代內府刻書往往被視為太監刻書,境況遭遇更加尷尬,鮮有清代藏書家將明內府刻本作為專門收藏對象的,甚至連替明內府刻書說幾句好話的都寥寥無幾。值得欣慰的是,清代宮廷藏書目錄,卻對明代內府刻書評價頗高,于敏中《天祿琳琅書目》認為明內府刻書「版行寬大,橅印頗精,嘉慧藝林,亦盛典也」。

藏書家開始關注明內府刻書則是在清代末期,最具代表性的當屬錢塘八千卷樓主人丁丙,丁氏在其《善本書室藏書志》中不但著錄了十餘種明內府刻本,且對其有較高的評價,認為內府刻本「紙墨光潔」,「版印寬大,裝潢精緻,猶勝國之遺」。

(二)民國期間藏書家對明代內府刻本的態度

民國期間,藏書家開始對明代內府刻本給予重視。如梁之相即藏有明內府刻本《文獻通考》2部,《資治通鑒節要續編》《資治通鑒綱目》《續資治通鑒綱目》《大學衍義》等各1部,且於所藏諸書皆作一題跋,詳述其著者、行款、卷第,並盛贊其「刻印精良,紙潔墨潤,洵推明刻善本」。著名藏書家張鈞衡的適園藏書中有明內府刻本《周易傳義》《續資治通鑒綱目》《通鑒博論》,其子張乃熊藏有《古今列女傳》《貞觀政要》《大明一統志》《飲膳正要》(圖9)。另外,徐乃昌積學齋、丁福保詁林精捨、南宮邢之襄也都有明代內府刻本的收藏。


圖 9 嘉靖三年(1524)內府刻本《飲膳正要》 北京大學圖書館藏

此間,收藏明代內府刻本最多的當屬劉承幹的嘉業堂和陳群的澤存書庫。劉承幹字貞一,號翰怡,別署求恕居士,晚號嘉業老人,生於光緒七年(1881)。其藏書有四大特色,曰宋元古本、曰稿抄本、曰明刊本、曰方志。在劉氏所藏明刊本中,尤以明代政治、經濟、邊防相關的圖書和明人別集為重點,故劉氏於內府刻本收藏頗富,筆者所知就有《周易傳義》《書集傳》《書傳大全》《書經直解》《詩集傳》《詩傳大全》《禮記集說》《禮記集說大全》《春秋傳》《春秋集傳大全》《四書集注》《小四書》《資治通鑒綱目》《資治通鑒綱目集覽》《資治通鑒節要續編》《續資治通鑒綱目》《歷代通鑒纂要》《貞觀政要》《歷代臣鑒》《大明一統志》《文獻通考》《大明會典》《大明集禮》《明倫大典》《歷代名臣奏議》《通鑒博論》《大學衍義》《聖學心法》《孝順事實》《性理大全書》《居家必用事類全集》《大明仁孝皇后勸善書》等三十餘種。劉氏,當為民國時期收藏明代內府刻本首屈一指者。

抗戰期間,陳群官居汪偽政權內政部長後,大舉蒐羅古籍善本,其藏書地曰澤存書庫。陳氏藏書中有明內府刻本《周易傳義》《周易傳義大全》《尚書》《書集傳》《書傳大全》《詩集傳》《春秋集傳大全》《四書集注大全》《大明一統志》《大禮纂要》《通鑒博論》《對類》等,為當時明內府刻本收藏之又一大家。

(三)當下古籍藏家對明內府刻本的態度

新中國建立以來,古籍善本大多以各種渠道流向公藏,民間藏書家手中的古籍善本日益稀少,且大多藏家不願將個人所藏公之於眾,所以很難看到當下藏書家的藏書目錄問世。對於當前藏書家對明代內府刻本的態度,我們可以從近幾年來古籍善本的主要流通方式―古籍拍賣來窺其一斑。

筆者據《中國古舊書刊拍賣目錄》、《中國古籍文獻拍賣圖錄》及孔夫子舊書網上的拍賣聯盟收集了1999年-2022年前後24年間明內府刻本的上拍情況,並計算出其單冊成交均價,如圖表(圖10)所示。通過上表可以看出,進入新世紀以來,明代內府刻本在古籍善本收藏中的地位逐漸升溫,但價格仍不穩定,說明藏家對於明代內府刻本的興趣在不斷增加,但是對明代內府本的瞭解仍沒有受到藏書家廣泛認可。


圖10  1999 年- 2022 年明內府刻本平均單冊拍賣價格示意圖

另外,在當今社會私人手中宋元刻本日益稀缺的情況下,眾多藏家將收藏的重點轉向了明刻本。內府刻本因其版式、裝幀和印刷水平遠遠高於同時期其他類型刻本而受到越來越多的藏家重視。在這種現實需求引導下,一些較為專業的拍賣公司開始在某場拍賣會中專門組織內府刻本專題,如北京德寶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將25件內府刻本組成一個小專題,於2005年9月18日上午在國家圖書館分館舉辦了拍賣會,本組主題雖為內府刻本,其實是以清代內府刻本為主,成交記錄中僅有一部明代內府刻本,為正統十二年(1447)司禮監所刻《五經》之一《禮記集說》十六卷8冊。時隔兩年後,德寶公司再次在春季拍賣會中將明清兩朝御制、內府刻書列為第一專題進行拍賣。在這次拍賣會上出現並成交的明代內府刻本有《歷代名臣奏議》殘卷以及崇禎八年(1635)內府刻本《小學集注》(圖11)。類似內府刻本專題的組織與實施,說明當下收藏愛好者對於內府刻本已經視為一個獨特的品類予以重視起來。


圖11 崇禎八年(1635)內府刻本 《小學集注》


本文原刊於《收藏家》2023年第5期,注釋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