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閣《四庫全書》乾隆五十二年復校尺度探析:以三部撤出本《書影》為例

多閣《四庫全書》乾隆五十二年復校尺度探析:以三部撤出本《書影》為例[1]

羅琴

[摘要]

《書影》先收入《四庫全書》後經撤出。現分藏故宮、港中文的兩部南三閣本與底本雍正本差異極大。兩本乾隆五十二年復校時,除刪改個別字句,還挪用卷末內容、甚至它書補空缺,大規模替換違礙條目。兩本小規模刪改部分四成完全一致;大規模替換雖具體內容時常有異,然總原則相似。現存三部南三閣本,一部為文宗閣本在江浙校勘,兩部在紫禁城校勘。南三閣本參考了文淵、文源復校檔案,因此刪改尺度較嚴,且總體原則基本一致。文津閣本未大規模替換條目,只改錢謙益名號。文津本復校時間短,地點在避暑山莊,未用文淵、文源復校檔案,因此刪改尺度寬鬆。撤出本雖為特殊四庫本,但首先是四庫本,其次是某閣本,最次才是撤出本,三者有輕重之別。

[關鍵字]

周亮工;《書影》;四庫全書;撤出本


從上世紀陳垣先生發現四庫撤出本實際上是撤而未毀以後,[2]包括周亮工《書影》《印人傳》《讀畫錄》《同書》、李清《歷代不知姓名錄》、吳其貞《書畫記》等在內的十一種書的四庫撤出本,就作為《四庫全書》一種特殊品類備受關注。隨著《故宮珍本叢刊》《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故宮博物院藏四庫全書撤出本彙編》將部分撤出本影印出版,[3]我們得以有機會直觀瞭解撤出本面目。
影印《故宮博物院藏四庫全書撤出本彙編》的李士娟對四庫撤出本做過許多研究,除散篇論文而外,另有《四庫全書研究:撤出本探源》一書,[4]比較系統地研究了十一種撤出書的基本情況、被撤原因、存佚情況,並相對細緻地對《讀畫錄》做了校勘考述。《探源》及單篇論文中,李氏注意到每種書實際上保留了不止一部撤出本。故宮館现存《南北史合注》2部、《南唐書合訂》3部、《歷代不知姓名錄》2部、《讀畫錄》3部、《書影》3部、《閩小紀》1部、《同書》1部、《印人傳》1部、《國史考異》4部、《書畫記》3部。[5]得益于傳統出版與網絡資源,我們有機會將一種書的幾部撤出本進行對比,一探撤出本之究竟。
據筆者此前研究,《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所收故宮藏四庫撤出本《書影》為南三閣本(以下簡稱南甲本),此本與底本雍正三年刻本有大量異文,其刪改方式除常規方法而外,或挪用卷末內容填補卷中空缺,或挪用他書條目補足空缺(如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二、姜紹書《韻石齋筆談》卷下),後一種刪改方式似乎前人研究尚未發現。這兩種大規模的修改,都在顧慮版面,意味著這些割補換葉應是在閣本繕寫好以後,乾隆五十二年復校時在鈔本上的大規模修改,與纂修檔案中的“挖改換葉”可以相互印證。[6]由此可知,我們現在所見撤出本面貌並非一次成型,而是經歷過在鈔本上挖改或者換葉的過程。只是現在所見為黑白影印本,且多數非灰度印刷,難以直觀發現這種在紙張上的割補挖改。
關於《四庫全書》的刪改問題,如刪改方式、程度、影響等,此前已有較多研究。除去常規論述修改“胡”“虜”“錢謙益”等違礙字眼外,另有更深入的研究。比如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利用當時尚未整理出版的纂修檔案,關注七閣書的復校,[7]指出有挖改換葉的現象。再如陳恒舒《四庫全書清人別集纂修研究》,將部分清人詩文集的文津本、文淵本與通行刻本對比,發現在刪改的操作中,有“涉行款板式調整刪改例”,具體包括“刪一違礙詩文,移卷末之詩文以補其闕”,“刪一違礙詩文,前後再刪若干首,湊足整葉”,“刪字湊頁”,“前後換位以便抬行改寫”,“刪前後之詩以便抬行改寫”,“改易應抬行之字”,“增字以避抬行效果”。陳文總結刪改特點,認為“刪改幾乎貫穿編纂過程始終”,“大部分刪改發生在謄抄本上”,“刪改並不統一標準”,“詳校官對違礙人物的刪改手法更為嚴酷”。[8]黃氏指出復校挖改換葉問題、陳氏發現的移卷末詩文以補其闕問題,撤出本《書影》南甲本同樣具備。陳氏發現的刪改標準不統一的問題,《禁燬補編》的《書影》《閩小紀》《讀畫錄》《印人傳》撤出本刪改標準的確相差甚遠。
如果每種書只校勘一兩部北四閣本,的確難以發現刪改規律,因為不同書之間刪改寬嚴尺度可能相差甚遠。但如果將同一種書的多部閣本加以校勘,尤其是兼顧南北各閣,或許能從中找出些規律,進而探討各閣刪改尺度。本文欲以三部撤出本《書影》為例(包含一部文津閣、兩部南三閣本)做相關探索。也可以進而反觀撤出本這一特殊品類在《四庫全書》中應如何定位。
《書影》,又稱《因樹屋書影》,為周亮工順治間在牢獄中所作。周亮工(1612-1672),號櫟園,河南祥符籍,生長於金陵,其家族金陵周氏為刻書世家。周氏為崇禎十三年(1640)進士,明末為山東濰縣知縣,在此守城抗清。明亡仕清,歷任兩淮鹽運使、福建布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青州海防道、江南江安督糧道等職。入清後雖屢立戰功,但兩度下獄,晚年焚燒著述及書板,自稱“出處吾全誤”, [9]鄧之誠稱之為“兩截人”。[10]多部著述本收入《四庫全書》,後因“人皆漢魏上,花亦義熙餘”涉諱,[11]盡被撤出,所有作品被列為禁書。

《探源》對故宮藏三部撤出本《書影》著錄如下:
第一部:《書影》10卷8冊……白皮面紙,右下角書“第一分”。卷前有乾隆五十一年五月紀昀等恭校《書影》提要……每冊卷首鈐“古稀天子之寶”朱印,書後鈐“乾隆御覽之寶”朱印。書後有總校官編修吳裕德字樣。第二部:《書影》存5卷,存卷一、三、八至十卷,與上一部同樣裝潢。以上兩部從外形、印章等方面看,應該是南三閣撤出本。第三部:《書影》10卷8冊……藍綢面……卷前有乾隆四十九年二月紀昀等恭校《書影》提要……每冊卷端鈐“文津閣寶”朱印,卷末鈐“避暑山莊”朱印……應為文津閣撤出本。[12]
《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曾影印撤出本《書影》一部,[13]十卷全,著錄為故宮藏,鈐印“古稀天子之寶”、“乾隆御覽之寶”,與李氏著錄之第一部(第二部為殘卷,顯然非《補編》本)最為接近。但《補編》本書前提要時間“乾隆五十一年正月”,且書後未見總校官編修吳裕德字樣(也可能是《補編》未影印此單獨題名葉)。兩本書前提要時間不一致,或者兩者是兩部不同鈔本,或者李氏著錄時間有誤,又或者《補編》著錄的館藏有誤。南三閣本就算齊全,總共也就三部,補編本為一部,李氏著錄殘本為第二部,港中文藏本(南乙本,下將涉及)為第三部,絕少可能有第四部。所以大概率李氏著錄之書前提要序時間有誤(“正”誤為“五”),《補編》本與李氏著錄第一部實為同一部撤出本。筆者現能見到《補編》本影印全文(封面除外),以下簡稱南甲本。[14]筆者此前文章,即以雍正刻本與此本比勘異文為基礎而作,本文不再贅述。
李氏《彙編》32-33冊影印者,為其著錄“第三部”。此本首有書前提要,時間為“乾隆四十九年二月”,次姜承烈、徐芳、高阜、杜漺、黃虞稷序,次正文十卷。每卷末另起一葉,並在右下角題 “總校官舉人臣章維桓”、“校對官中書臣秦瀛”、“謄錄監生臣朱觀光”三行文字。據“文津閣寶”“避暑山莊”印章,知為文津閣本。
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藏《書影》撤出本一部,十卷全,此本筆者得見黑白書影全文。此本首為書前提要,落款“乾隆五十年十月”,次正文十卷。卷首鈐“古稀天子之寶”,末鈐“乾隆御覽之寶”。每卷末另起葉,並在右下角題“總校官編修臣吳裕德”、“贊善臣恭泰”、“校對監生陳馬惪”三行文字。此本為南三閣本,以下簡稱南乙本。
《四庫全書》編纂除常規的校勘修改外,還有乾隆五十二年過復校事件,彼時“熱河文津閣所貯《四庫全書》,朕偶加繙閱,其中訛謬甚多”,遂派人“再行詳加校閱改正”,涉及“挖改換頁”, [15]隨後波及其他閣。因有七閣之多,且整個編書過程比較複雜,因此我們在討論具體哪一部鈔本時,不僅要關注其屬於哪一閣,同時也要關注具體的版面、字體、墨色、紙張,這樣才能區分與底本的差異是在繕寫時還是繕寫後再改形成。如果是抄寫完成以後再改,其修改一定會顧慮版面,造成更多的異文,挖改的字形、重抄的書葉會和前後的字形有明顯不同,紙張墨色也有差別。撤出本《書影》底本均來自雍正三年周氏刻本,撤出本與雍正本間的異文,由館臣首校刪改、抄手謄錄、館臣復校刪改等多重因素造成。

南甲本此前筆者已經和雍正本比勘,發現在五十二年復校以後,館臣在南甲本上或者挖改,或者換葉,除小規模挖改個別字句以外,還有挪用卷末文字補卷中空缺、挪用他書文字補空缺的手法整條整葉挖改、重抄替換條目。南乙本(港中文)也在復校時挖改個別違礙字句,也有挪用他書文字手法整條整葉替換、重抄條目,但沒有挪用卷末條目以補足卷中空缺,且大小規模的挖改大多與南甲本有較大差別。
(一)
通過核對南甲本與雍正本有異文處南乙本的文字,南甲本、南乙本有15處挖改個別字句,其中6條兩本完全相同,占40%,如:
表一
15處小規模挖改中,南甲本、南乙本挖改字句有差異者計9條,占60%,如:
表二
除去小規模刪改,南甲本另有12處大規模刪改換葉,南乙本與之各有異同。因為這些刪改是抄寫好復校以後再進行的,所以刪改替換都要有刪有補,這樣才能與原版面保持一致。一旦要考慮補足空缺,就會牽扯出更多後續問題。
南甲本、南乙本替換條目相同者如:
表三
前兩條涉及錢謙益而刪,後一條涉及李清。乾隆五十二年以後,李清著作也被要求撤出四庫,其言論在復校時是重點排查對象。12處大規模替換條目,南甲本、南乙本有4處同用它書補空缺。
南甲本南乙本相異者,一是修改尺度不一。南甲本整條替換,而南乙本挖改個別違礙字句。比如:
表四
這類刪改尺度不一致的,在12條中有2條。南乙本只刪違礙人物姓名而不刪其言論,南甲本連言論一起刪,南乙本的尺度更為寬鬆。
南甲本南乙本相異者,二是南乙本不挪用卷末條目補卷中空缺,而多用它書內容補空缺,比如:
表五
雍正本“卓初荔挺莆田諸生”條,涉及周亮工被順治皇帝下獄事,比較敏感,南甲本、南乙本或者以卷末補卷中,或者以別書內容替換。而卷二稍後幾葉的“楊升庵丹鉛總錄”條被挪用到稍前之後,又引起了南甲本“楊升庵”條原來版面的連鎖反應。
表六
本條南甲本主要用卷末補卷中,輔以拆取他書;而南乙本除第一條外,均拆取它書,且擴展拆取書籍的來源。(南甲本只用《曝書亭集》卷五二,南乙本則用了卷五二-五四。)南乙本不用卷末補卷中而多用它書補空缺,在12處大規模的刪改中佔據5處。
(二)
南甲本、南乙本同屬南三閣本,從以上刪改異同看,關聯非常密切,可能有共用的修改指導意見,但彼此又沒有完全遵循此意見,具體修改機動性較強。
據《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七年八月起,開始抄寫南三閣本。[16]五十二年二月,在京抄寫完畢。[17]五十二年三月,要求撤出李清著述。[18]本年乾隆翻閱文津閣書,發現大量違礙條目沒有刪改,因此開始了大規模刪改的復校工作。五十二年五月起,永瑢領銜科甲出身尚書校改文淵閣、文源閣書籍。[19]五十二年七月,南三閣書共計一萬八千冊,已發交江南六千餘冊,[20]其餘均在京城。七月大臣上書復校南三閣本,[21]地點在武英殿,[22]最後商定校勘方法如下:
現在文淵、文源兩閣業經詳校官簽改記檔,自應將三分書查照挖改,以免舛錯。著照該御史所奏,于文淵閣校改完竣,即令原辦三分書校對等在武英殿悉心復校,逐一更正。……仍交現在派出校勘文淵、文源兩閣書籍之大臣官員等再行詳校,如有看出語句狂悖及潦草荒謬者,詳校大臣即行奏明,將原校對斥革。……至三分書內業經發往浙江各冊,著於校勘事竣後,將簽改冊檔抄寄陸費墀,一體遵照查改,以臻完善。[23]
南三閣的書大部分仍在京城,復校時直接吸收文淵閣、文源閣的校勘簽改檔案,而且復校完成後,校勘文淵閣、文源閣之人還要再次審查,如果悖逆,會進行嚴格處罰。已經發往江浙的,則將“簽改冊檔抄寄陸費墀”,在浙江進行校改。因為南三閣的本子都用了統一的文淵、文源簽改檔案,所以兩者的異文雖然較多,但仍然有規律可循,但因為檔案相對簡略,個別字句的修改或許還能詳細記錄,但大段的修改應當就只能做簡要提示,比如某某條可以用《曝書亭集》卷五十二條目替換之類,但不可能把新條目從頭到尾抄一遍,否則檔案將會繁雜不堪,因此造成大段條目的修改雖然文獻來源和手法相似,但具體的替換內容有較大差別。
南甲本、南乙本和故宮另一部南三閣本具體哪部在紫禁城或江浙復校,並不好確定。《書影》四庫撤出本之南三閣本現存三部,兩部藏故宮(一全一殘,全者為南甲本),一部藏港中文(即南乙本)。前已論及,據外封簽條和裝幀鑒定南甲本南乙本所屬閣本方法失效。據黃愛平研究,《文宗閣四庫全書裝函清冊》收《書影》《同書》,《文瀾閣志》《文瀾閣四庫全書書目清冊》收《讀畫錄》《印人傳》《同書》《書畫記》。[24]可知《書影》發往過文宗閣。琚小飛研究,《文宗閣四庫全書裝函清冊》著錄《閩小記》《國史考異》《讀畫錄》《書畫記》《印人傳》等皆有簽注“未到”,著錄“《書影》一函、《同書》一函”,且沒有簽注“未到”。[25]琚氏研究,《文宗閣四庫全書裝函清冊》抄寫在嘉慶八年以後,文宗閣《書影》不當遲至此時仍未撤出。
那麼是否故宮兩部為文瀾、文匯本,港中文藏本為文宗閣本?畢竟從文宗閣輾轉流散至香港似乎比從故宮流散至香港概率更大。然故宮藏南甲本“白皮面紙”,外封右下角書“第一分”,[26]第二部“與上一部同樣裝潢”,[27]港中文南乙本“素色紙面,黃綾包角,封面黏有‘第三分’黃紙小條”。[28]此處“第一分”“第三分”具有迷惑性。考察纂修檔案,“第一至四分全書”“第一至四分書”“第一至四分”“一至四分”為北四閣本,一至四精確對應文淵、文溯、文源、文津;而“三分”“三分書”“三分全書”“三分四庫書”“續辦三分書”“續辦三分”“添辦三分”“續三分”等名目統稱南三閣本,不會具體指南三閣中某閣。又李士娟著錄的故宮藏撤出本,《書影》外,《南北史合注》第一部外封貼“第三份”,第二部外封貼“第二份”;《南唐書合訂》第二、三部分別有“第二份”、“第三份”字樣;《國史考異》第二、三部分別有“第一分”“第三分”字樣,以上均為南三閣本。《書畫記》第二部為幾部拼湊而成,卷三有南三閣二寶,且有“第三分”字樣;卷六無印章,有“第七分”字樣。[29] “第某分/份”因為黃紙黏貼,容易脫落,因此並非所有故宮藏撤出本均有此類字樣。李士娟認為“推其原因,似是將七份書與前四分、後三份書混標而致。”[30]根據印章知南甲本南乙本為南三閣本,“第一分”“第三分”顯然不是指文淵閣、文源閣本,應當是將同一部書的多部撤出本收集到一起後進行的編號。而普通的非撤出四庫本並沒有外封貼“第幾分”黃紙的慣例。由此可知,即便如今存藏于香港的南乙本也曾和南甲本一樣作為撤出本被藏於故宮,且被分別貼上“第三分”“第一分”字樣,但後來從故宮流出,最後收藏于港中文。
已知(1)南三閣本《書影》歷史上有且僅有三部;(2)其中一部曾經發往過文宗閣;(3)現存三部中,南甲本與另一部在故宮,南乙本從故宮流散至香港。可推知發往文宗閣的《書影》,後來又被收繳回紫禁城,收繳時間應該在五十五年之前,因為乾隆五十五年以前,六千二百九十冊文宗、文匯閣書已發往揚州,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剩餘文宗、文匯閣書被發往江浙,再進行裝潢,[31]用綾面包背。如果文宗閣本《書影》此時還在江浙且未撤出,應當會被改裝,但現存三部南三閣本外封均紙面非綾面。《香港所藏古籍書目》《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古籍善本書錄》著錄港中文本為文瀾閣本,恐過於草率。據外封顏色、外封題簽、裝幀形式、開本大小均無法判定三部究竟為南三閣哪一閣。
發往過江浙的那一部(文宗閣本)復校應該是在江浙進行,而當時尚未發往江浙的兩部復校在武英殿進行。如果文宗閣本是復校、詳校完成以後再發往江浙,已經遲至五十五年,撤出本在宮中應當已經被撤出,不得發往江浙,絕少可能性再出現在文宗閣中。更大可能性是此部書復校在江浙完成,用鈔錄的文淵閣復校檔案刪改,也能做到與在故宮刪改類似的效果。“首先,如果當時在京,很難無視撤毀之令,不太可能再出京,如果是到了江浙,操作上與在京之書難以劃一,或可解釋為何撤而未毀;其次,據《檔案》,當時在京書多,發往江浙書少,有條件在短時間內根據冊檔完成刪改,等撤毀的命令下來已經改完了。”[32]但文宗閣本究竟為三部中哪一部,尚不能解決。
南甲本、南乙本不管是在武英殿亦或江浙,均據文淵、文源閣復校檔案復校,因此相對而言刪改比較嚴格,李清、錢謙益的名號全部被挖改,言論大部分被替換掉,周亮工被順治皇帝下獄事也被替換。

比之南三閣本《書影》,北四閣的文津閣本(故宮現藏本之一)也有修改,且大部分異文有明顯挖改痕跡,是在繕寫完成以後挖改。
五十二年六月,下令復校文津閣。[33]雖然周書被下令撤出四庫在本年八月,但周書在某些閣實際遲至五十三年十月初仍未撤出:
臣等遵旨帶同紀昀至文源閣……至文淵、文津、文溯三閣留空各函及應撤換補入各書,臣等亦一併查明,嚴催各館上緊趕辦歸架。……附二 撤換各書單:《南北史合注》《南唐書合訂》《閩小纪》《書畫記》《讀畫錄》《書影》《印人傳》《列代不知姓名錄》《諸史同異錄》。以上各函,現因違礙撤去,另換《尚史》《宋稗類抄》二種抵補,仍按照二書次序排入。[34]
又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十日董椿等熱河奏報:
紀昀又揀出前經奏定應毀書《國史考異》、周亮工《讀畫錄》《書影》《閩小紀》《同書》《印人傳》、吳其貞《書畫記》。[35]
知在五十三年二月初十,紀昀才在文津閣中挑出包括《書影》在內的禁毀書。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紀昀奏報正月二十六日已復校文津閣本完畢。[36]可見紀昀撤出《書影》是在文津閣復校完成以後,所以文津閣本《書影》經歷了五十二年復校無疑。這些明顯在紙張上的挖改,應該是本次復校所為。
相較南甲本、南乙本而言,雍正本與文津閣本差異並不大,各種關於錢謙益的違礙條目並沒有像南甲本那樣用卷末或他書內容整條替換,而是僅把錢謙益的名號換為其他人名號。
首先,同為個別字句修改,文津本改動字句與南甲本、南乙本不一致,且盡可能少改,如:
表七
筆者統計的15處個別字句的刪改,南甲本、南乙本有6條校改一致,而文津本無一處與二者同。
其次,文津本無大規模刪改替換條目情況。南甲本、南乙本有12處大規模挖改重抄以替換條目,涉及幾十葉版面,但文津本對這些條目的處理,僅僅挖改其中最敏感人名、書名,並不整條替換其言論。比如:
表八
以上南甲本、南乙本兩種替換方式均需換葉重寫。而文津本僅將“虞山錢氏曰”五字挖改為“余嘗觀於今”,保留了錢謙益言論,不需要換葉重寫。
再次,文津本保留了大量錢謙益相關信息。如書名、齋名、言論。
表九
又次,文津本保留周氏下獄、李清等信息。對錢謙益的刪改尺度相對寬鬆而外,文津本還保留了其他一些比較嚴重的違礙條目。雍正本卷二葉六“卓初荔挺莆田諸生”條涉及周氏被順治皇帝下獄、各種人為其鳴冤一事,南甲本、南乙本分別以卷末條目挪至卷中、挪用它書內容的方式替換條目,而文津本居然一字未改,完全保留此條目。又雍正本卷十葉二三“漢之新城三老”條之“予在䢴上聞昭陽李映碧給諫”至本條末“惜未見之”45字,涉及李清及其言論,南甲本、南乙本均以“陸士龍與兄書”條替換(取自《韻石齋筆談》卷下),而文津本一字不易。李清著述被要求撤出是在五十二年三月,而文津閣重校事宜在本年六月開始,即復校時李清及其言論已在刪改之列,而文津復校者卻並未嚴格執行。
總之,比之南甲本、南乙本,文津本改動最少,所執行的標準也最為寬鬆,因此最接近底本雍正本樣貌。而要解釋差異產生的原因,還需借助檔案。五十二年六月,下令復校文津閣。[37]本年十月紀昀上書云:
臣於本月十五日已抵熱河,見全德、董椿等所辦章程,俱各妥協。……臣即於二十二日率同開手辦理。……看其校勘甚屬認真,惟是文淵、文源二閣校正冊籍,俱為劉墉、彭元瑞留為校理三分全書之用,其訂正譯語冊檔,亦未付臣。所有遼、金、元人地名,俱無從查改。應奏明請旨敕下劉墉、彭元瑞,將二閣翻譯冊檔,以一分留京備用,以一分移送熱河照改,庶兩無貽誤。……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奉旨:著照所請。交軍機大臣分別查辦。[38]
可知人隨書動,各員赴避暑山莊復校文津閣本。[39]若在紫禁城內,官員們或許會因為離皇帝近,刪改違礙更為嚴苛,但遠在避暑山莊,難免會放鬆刪改尺度。更重要的是,文淵、文源的校勘檔案被留在京城為校正南三閣提供參考,並沒有攜帶至避暑山莊。紀昀的上書中也只是要求將翻譯冊檔鈔錄一份到避暑山莊,而沒有強調將文淵、文源的校勘檔案鈔錄副本送到避暑山莊。也就是說,文津閣復校時並沒有文淵、文源的校勘檔案可供利用,很大部分需要靠到避暑山莊的復校者自己把握。這也就能解釋文津閣本《書影》雖為北四閣之一,但復校標準明顯松于南甲本、南乙本,且與二本大小規模的具體刪改均不一致。五十二年十一月朱鈐等四員因為沒有按時到文津閣校書被重處,[40]可見當時復校人員的懈怠。但轉眼五十三年正月,紀昀就奏報文津閣本復校完畢。[41]可見文津閣的復校即便有紀昀坐鎮,也非常倉促。在短時間內,大量違礙條目並不能徹底替換,只能用挖改少量字句的方式進行。但究竟是有意保留還是無力刪改盡,並不好下確論。
另,周亮工《印人傳》《同書》的文津本刪改情況也可為上文提供佐證。《禁燬補編》《故宮珍本叢刊》各影印一部撤出本《印人傳》,館藏分別著錄南京大學、故宮,但實為同一部,此本提要署“乾隆五十一年五月恭校上”,無印章,應該是南三閣本。《撤出本彙編》影印了文津閣本,提要署“乾隆四十九年恭校上”,鈐“文津閣寶”“避暑山莊”。《印人傳》之《故宮珍本叢刊》本,只要涉及錢謙益等的文字,均有不同程度的刪改,而文津本則寬鬆得多。比如卷二“書程與繩印章前”條,康熙本原作:
辛亥,予在湖上,與繩過湖干,為文酒之會,多為予治印。近取士之額日隘,士無階梯者,不得不去而工藝,故攻書畫圖章詞賦者日益眾。嗟夫,此皆聰明穎異之士,世所號為有用才也,不遇于時,僅以藝見,孰使之然哉,亦足悲矣。
《故宮珍本叢刊》本挖改作:
辛亥,予在湖上,與繩過湖干,為文酒之會,多為予治印。近日文人才士其恬于榮利者,大都從事雕蟲篆刻,故攻書畫圖章詞賦者日益眾。嗟嗟,與繩以聰明隸異之姿,乃於斯藝,亦復精妙如此,余故表而出之,以志後生之可畏也。
從原文看,涉及清初科舉錄取名額低,致使諸多文人放棄舉業而治藝,對當局有所批評。但《故宮珍本叢刊》本刪改以後,原因變成了“文人才士其恬于榮利”,將責任推到這些士子身上。而文津本則全同康熙本,一字不改。再如周亮工下獄事、方以智名號均在《故宮珍本叢刊》本中刪改,而文津本全同康熙原本。又《撤出本彙編》還影印文津閣本《同書》(存卷二卷四),經與順治原刻本對比,沒有一處因為涉及時諱而被刪改。可見,文津閣本的刪改標準的確比較寬鬆,《書影》文津閣刪改寬鬆並非個例。再比如邱靖嘉先生對《三朝北盟會編》的研究,也發現文津本復校尺度松于文淵本。[42]

總體而言,《四庫全書》在五十二年復校時,文淵文源閣本尺度較嚴,且有撰寫復校檔案,彼時未發往江南的南三閣在故宮校勘,發往江南的在江南校勘,皆用文淵閣復校檔案復校,因此尺度也較嚴,校勘原則與文淵閣本總體一致,但具體的填補內容也有差異。檔案比較簡略,因此在大段修改時,彼此又有較強自主性,導致大段修改異文雖來源大體相同,但具體內容卻相差甚遠。而文津本在避暑山莊復校,未用文淵閣本校勘檔案,因此刪改尺度較為寬鬆。文溯閣本復校事宜則遲至五十五年三月至七月才進行,[43]且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陸錫熊奏詳校文溯閣全書辦法折》:
其翰林院、武英殿存貯底本,臣等現已將緊要者揀出運帶,敬謹核校。其餘有應需查對者,即陸續移取,雇人齎送盛京應用,可無曠誤。……臣等業將彭元瑞、紀昀辦過詳校各檔,查取全帶,於各書簽出之條再行互相參證,以防掛漏。如有經臣等看出而前檔所無者,亦容知會查明,畫一辦理,務與三閣珍函同臻盡善。[44]
可知復校文溯閣本地點在盛京,且用此前檔案和底本。
撤出本從七閣撤出,理論上每閣書如果全存,當有七部,所以一定要有一種撤出本不止存一部的意識。如果試圖僅以某種撤出本的一部鈔本來談撤出本的特徵,無疑會有很大問題。四庫全書撤出本的特性,首先最重要的無疑是四庫全書本特徵,其次是所屬閣特徵,再次才是撤出本特徵。這三點有主次之分,不宜將撤出標籤居於其他兩點之上。本文所探討的三部撤出本的復校異文差異產生的原因,不在於其為撤出本,而在於他們分屬的閣不同,造成具體校勘地點、人員、校勘依據、校勘流程等有異,最終導致異文迥異。比如南三閣本不管在紫禁城還是江浙復校,都參考了文淵、文源的校書檔案,因此南甲本、南乙本總體原則上比較接近,且刪改尺度很嚴,具體南甲本又嚴于南乙本。而文津閣在避暑山莊校勘,沒有用文淵、文源的校書檔案,因此和南甲本、南乙本呈現不同面貌,不僅尺度寬鬆,就連個別字句的挖改也與南甲本、南乙本截然兩途。三部《書影》雖為撤出本,但其反應的各閣五十二年復校尺度問題,在《四庫全書》中具有普適性。
我們在研究四庫本異文時,一定要有實物版本意識。《四庫全書》是一個多層次的文本系統,經過多次校改。首先是在底本上校改,後來謄抄繕寫時直接謄錄校改後的原文,此時因為是重新抄,因此並不需要考慮版面。但書鈔成以後,又經過了幾次校勘和修改,此時的修改需要在已經抄好的書上進行,因此需要考慮版面。比如挖改掉幾個字,就需要用紙補上空洞,並寫上新內容,這樣字體、紙張、墨色均與本葉其他地方有差異。又比如大段條目替換,則需要重新謄寫整葉內容,這樣字體、紙張、墨色也與相鄰葉面有差異。而這些在只能看黑白影印本的情況下,極容易被忽視。但如果注意到這些差異,就會發現四庫本的文本不是鐵板一塊,它具有層次性,雖然我們不能區分抄寫好後多次刪改的層次,但能夠區分第一次謄錄和其後在紙張上的挖改換葉。在謄錄好的紙上修改替換條目,有刪就需有補。而補的方式除了常規方式外,還會挪用卷末條目補卷中空缺和拆借它書內容以補空缺。前者雖然打亂原書的順序,但好歹還是原書內容,而後者根本就不是原書內容。四庫本中究竟有多少後者這樣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關注。否則以後研究者拿著四庫本與通行本比對,發現四庫本有許多不見於通行本的異文,還以為四庫本的底本為已經消失的什麼珍奇本,問題就嚴重了。更甚者,還打起異文歸屬的筆墨官司,比如以為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二-五四抄襲周亮工的《書影》,恐讓古人意難平。
圖一:港中文藏南三閣本卷一葉五三A倒數第二行割掉原文再補以新紙


注釋:
[1]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項目“明末清初士大夫集部著述改易研究”[項目號:19YJC751026]、湖南省社科基金基地項目“四庫撤出本研究”[項目號:21JD007]階段性成果。本文寫作於2019年下半年,並於2019年11月2日在嶽麓書院第四屆四庫學論壇上宣讀,彼時題目為《撤出本之為閣本:三部<書影>挖改考述》。2020年下半年見邱靖嘉老師《<三朝北盟會編>四庫覆校底本考辨——兼論乾隆五十二年覆校<四庫全書>的操辦流程》一文(《文史哲》,2020年第6期,第136-147頁),涉及文津閣刪改尺度松于文淵閣問題,同樣也用檔案《禮部尚書紀昀奏請將文淵閣翻譯冊檔移送熱河一分等事折》分析原因。本文與邱老師文章均為獨立創作,文章具體所涉書籍和側重點均不一致,本文除討論文津閣刪改尺度外,更將兩部南三閣本刪改尺度納入考察範圍,因此雖邱老師文章珠玉在前,但本文也有存在意義。
[2]陳垣:《<四庫提要>中之周亮工》,《文獻論叢》,故宮博物院,1936年10月,第21-30頁。
[3]故宮博物院:《故宮珍本叢刊》第42、43冊,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第25、34、37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故宮博物院:《故宮博物院藏四庫全書撤出本彙編》,故宮出版社2015年版。
[4]李士娟:《四庫全書研究:撤出本探源》,故宮出版社2015年版。
[5]同上書,第102-108頁。
[6]羅琴:《<因樹屋書影>版本流變考——清初文化政策下個人與官方改易文本的一個實例》,《中國文哲研究通訊》,第26卷第3期,2016年9月,第167-224頁。
[7]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8]陳恒舒:《四庫全書清人別集纂修研究》,北京大學2013年博士學位論文,第165-176頁。
[9]《送冠五還黃山》,見(清)周亮工:《賴古堂集》卷六,清康熙十四年(1675)周氏刻本。
[10]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丁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889頁。
[11]周氏著述被撤一事,參見羅琴《<因樹屋書影>版本流變考——清初文化政策下個人與官方改易文本的一個實例》。
[12]李士娟:《四庫全書研究:撤出本探源》,第105-108頁。
[13](清)周亮工《書影》,見《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34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故宮珍本叢刊》第342冊影印者與《禁燬書叢刊補編》為同一部。
[14]北四閣與南三閣本鑒定方法可參見張群:《<四庫全書>南北閣本形制考》,《圖書館雜誌》,2017年第11期,第29-36頁;張群:《<四庫全書>南三閣封面考》,《四庫學》,第六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版,第177-187頁。簡言之,北四閣分別鈐“文淵閣寶”“文津閣寶”“文溯閣寶”“文源閣寶”印章,歸屬明確;南三閣皆鈐“古稀天子之寶”“乾隆御覽之寶”,與北四閣區別明顯,但具體歸屬南三閣哪一閣,則並不好區分,唯封面顏色、封面题簽或寫或刻具有辨識性。然所見故宮、港中文藏南三閣本只能通過“古稀天子之寶”“乾隆御覽之寶”判定為南三閣本。通過封面題簽為寫或刻來鑒定歸屬,前提有二,一是發往江浙裝潢的南三閣本才有此裝幀特徵;二是現存本為原裝。故宮藏南三閣本外封乃紙面非綾面,港中文藏南三閣本乃線裝非包背裝,皆非發往江浙以後在江浙裝幀的綾面包背裝,因此無法從封面上判定兩本具體歸屬。
[15]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寄諭六阿哥永瑢等文淵文源所貯全書著派科甲出身尚書等校閱》(一二〇三),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005頁。《四庫全書》修書流程除檔案外,還可參見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6]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日《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遵旨酌定雇覓書手繕寫全書章程折》(九○八),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1613-1617頁。
[17]乾隆五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質郡王永瑢等奏請欽賜三分書校對貢生陳煦等舉人並准予會試折》(一一八七),同上書,第1986-1988頁。
[18]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諭內閣將<諸史同異錄>從全書內掣出銷毀並將總纂等交部議處》(一一九一),同上書,第1991-1992頁。
[19]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軍機大臣奏擬寫在京官員校改文淵文源閣書籍諭旨進呈片》(一二○二),同上書,第2003-2004頁。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寄諭六阿哥永瑢等文淵文源所貯全書著派科甲出身尚書等校閱》(一二○三),同上書,第2004-2006頁。
[20]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初六日《江南道監察御史莫瞻菉奏請于武英殿重校三分書籍折》(一二二六),同上書。
[21]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初八日《諭內閣著照御史莫瞻菉所奏于武英殿復校三分書》(一二二八),同上書,第2040-2041頁。
[22]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初六日《江南道監察御史莫瞻菉奏請于武英殿重校三分書籍折》(一二二六),同上書,第2038-2039頁。
[23]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初八日《諭內閣著照御史莫瞻菉所奏于武英殿復校三分書》(一二二八),同上書,第2040-2041頁。
[24]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第199-200頁。
[25]琚小飛、王昱淇:《嘉慶朝<文宗閣四庫全書裝函清冊>考》,《歷史檔案》,2017年第三期,105頁。本文曾向《文獻》投稿,其外審專家提示琚氏研究情況,特此致謝。
[26]李士娟:《四庫全書研究:撤出本探源》,第105-108頁。
[27]同上書,第105-108頁。
[28]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系統:《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古籍善本書錄》,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頁。
[29]李士娟:《四庫全書研究:撤出本探源》,第102-108頁。
[30]同上書,第114頁。
[31]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兩淮鹽政全德奏覆遵辦文宗文匯閣書情形摺》(一三六五),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207-2208頁。
[32]此為《文獻》外審專家提醒,之前已發往江浙的書應當在江浙覆校。謹此致謝。
[3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軍機大臣為奉旨一體校勘文津閣諸書事致紀昀函》(一二一六),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017-2028頁。
[34]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軍機大臣等奏遵查文源閣應補各書分繕清單呈覽片(附清單二)》(一三一二),同上書,第2137-2139頁。
[35]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十日《熱河總管董椿等奏紀昀又揀出應毀書七部並重複書一冊片》(一二九四),同上書,第2118頁。
[36]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禮部尚書紀昀奏來熱勘書完竣並查明闕失顛舛各書設法辦理折》(一二九一),同上書,第2114-2115頁。
[37]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軍機大臣為奉旨一體校勘文津閣諸書事致紀昀函》(一二一六),同上書,第2027-2028頁。
[38]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禮部尚書紀昀奏請將文淵閣翻譯冊檔移送熱河一分等事折》(一二六一),同上書,第2081-2082頁。
[39]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熱河總管全德等奏復校書籍人員已到熱河並收發辦理緣由折》(一二六二),同上書,第2082-2083頁。
[40]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諭內閣著吏部查明朱鈐等四員因何未到熱河看書分別從重議處》(一二七四),同上書,第2095頁。
[41]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禮部尚書紀昀奏來熱勘書完竣並查明闕失顛舛各書設法辦理折》(一二九一),同上書,第2114-2115頁。
[42]邱靖嘉:《<三朝北盟會編>四庫復校底本考辨——兼論乾隆五十二年覆校<四庫全書>的操辦流程》,《文史哲》,2020年第6期,第136-147頁。
[43]文溯閣五十五年復校事,參見《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一三四六至一三五四條,第2172-2197頁。
[44]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陸錫熊奏詳校文溯閣全書辦法折》(一三四七),同上書,第2173-2175頁。
本文原刊於《經學文獻研究集刊》第二十九輯(上海書店出版社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