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刻本:海外漢籍遺珍

和刻本:海外漢籍遺珍

戈多


概念

「和刻本」主要是指日本刊刻的典籍。我們今天討論的是以漢字為主體書寫形式、以反映中國思想為主體內容的日本刊刻書籍。

江戶時代( 1603—1867) ,漢籍在日本廣泛傳播,大量的重刻、翻印、傳抄使其「紙張、裝幀、刻風等方面,均與中土有明顯差異」。

分類

中國典籍傳入日本後,日本人大致會由簡到繁做五種層次改變,即訓點、校定、註解、重編和重著等。

據此,可將和刻本漢籍劃分為漢籍原本、訓點本、校定本、註解本、重編本和著述本等六個層次。

1、原本

各個歷史時期均有刊刻漢籍原本。如寬永十四年( 1637)刊《金七十論》,寬延二年( 1749)《吳越春秋》,文化十一年( 1814)《醫眼方》等。

日本刊刻的漢籍原本中,除了漢籍原文外,其內容沒有任何增減變化。

2、訓點本

為便於閱讀,日本刊刻的漢籍通常都會加上訓點。「訓點符號中也包括句點和讀點」,日本先發明瞭「在漢字的四個角上加寫點線集‘送假名’,到鐮倉時代( 1192—1333) 又進而用‘返點’和‘送假名’來標記韓文和漢詩,進行訓讀。

如明曆二年(1656)《孝經外傳》,寬文二年(1662)梓《鶴林玉露》,寶曆九年( 1759)《韓詩外傳》等。

文本中除了漢籍內容外,日本人只增加了訓點,額外無其他任何增減。

3、校定本

一般放在天頭處,體現了日本人對漢籍一種淺層次理解。這種校定的做法在江戶時代各個歷史時期普遍存在,校定本亦較多。而且,校定本一般都有訓點。

如元祿八年(1695)《文中子》,卷一天頭共有四處校定,其中「頃當作必,疑傳寫之誤」「折衝者,折兵衝也」兩處為文字校對。

一般,校訂本文字比對簡略、校定較少,亦有比對仔細、校定反復的,如文政十一年(1828) 《錦字箋》,僅卷二便有二十七處。

4、註解本

註解本所言之「註解」,指的是日本人對漢籍的注釋、解釋,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註解人對漢籍含義、思想的理解。與校定本相比,是一種更深層次的認識。大多數註解本具備了訓點本和校定本的特徵。

註解文字通常放在版面的天頭、左側、右側,通過版線與正文分隔開,複雜一點的註解內容有時對正文形成一種半包圍的樣式。

5 、重編本

重編本是指日本作者出於某種目的,將諸多漢籍打亂順序、雜糅到一起,編排成一本新書。如《唐詩遺》按照五言詩、七言古、五言律、五言長律、無言絕句、七言絕句等六類編排,共收錄宋之問、陳子昂、張九齡、李白、王維、孟浩然、王昌齡等130余位唐代詩人的作品。其文字為漢語,內容完成是中國典籍的選編。

同理,慶應元年(1865)日本人淺見安正編《靖獻遺言》文字亦為漢語,內容為敘述忠臣義士生平事跡、摘錄代表作與名人之評述等,包括屈平《離騷懷沙賦》、諸葛亮《出師表》、陶潛《讀史述夷齊章》、顏真卿《移蔡帖》、文天祥《衣帶中贊》、謝枋得《初到建寧賦詩》、劉因《燕歌行》、方孝孺《絕命辭》等八種。

6、著述本

著述本是指日本作者根據自身對中國典籍、歷史等的理解、研究,著書立說,從而形成的一種新書。

如日本人橫田惟孝著《戰國策正解》,其與漢籍《戰國策》相比,重新編排了內容。全書分為西周、東周、秦(上、下)、齊(上、下)、楚、趙(上、下) 、魏(上、下) 、韓、燕(上、下) 、宋衛中山等十卷,每卷按照在位王侯順序編排內容,每部分中各篇章也根據需要組合,如卷一西周,漢籍《戰國策》「西周」位列卷二,其中《嚴氏為賊》《周共太子死》兩個篇章原為漢籍《戰國策》「東周」卷,在《正解》中被移至「西周」卷,而《周君之秦》一篇則捨棄不錄。

一些非和刻漢籍由於時代背景、刊印方式、傳播路徑等與漢籍十分接近,同樣值得關注。述中國內容,但主體文字為日文,少部分為漢字。如天保七年(1836)《繪本通俗三國志初編》。

價值

中國古籍有很多散佚海外,北宋司馬光(或謂歐陽修)所作的《日本刀歌》中寫道:「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據說秦始皇時御醫徐福帶童男童女東渡日本,帶去很多古籍,後來秦始皇焚書坑儒,很多古籍被毀,在日本卻得以保留。

和刻本品種多、刻印美,在內容方面,也往往涉及中國舊學問,許多著名漢學家如賴襄、岡千仞、內藤湖南等都屬造詣很深者。對於中國學術交流和研究有著多方面意義,直接體現著中日文化交流的歷史實態,對研究日本文化思想史亦關係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