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淇與姚吉甫書札考證
劉文淇與姚吉甫書札考證
—兼記梅植之卒後諸友醵金恤孤遺事
陳鴻森
【摘要】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清五家書札墨跡》,中有劉文淇致「吉甫」書札四通。郭院林曾將此四札錄出,認為「吉甫」即劉喜海;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亦將此四札收入,徑題「與劉喜海書」。本文考證「吉甫」乃姚元之、姚瑩之侄姚慶布,非劉喜海。此四札撰寫年月及信中事實原委,今尚歷歷可考。其中二、三兩札,涉及梅植之卒後,揚州、都中諸友醵金贍恤孤寡佚事,今鈎稽其事,以見今昔友道淳薄之異也。
【關鍵詞】劉文淇,梅植之,姚吉甫,揚州學術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清五家書札墨跡》,中收姚瑩、汪喜孫、劉文淇、潘咨四家「致吉甫」信札,計十四通;另有一函兩紙,撰者未詳其人。俞冰主編《名家書札墨跡》,曾將此五家信札影印收入該書第九冊。[1] 其中,劉文淇與吉甫書四通十三紙,審其字跡,確為孟瞻真跡無疑。郭院林曾將孟瞻此四札錄出,略加考釋,認為「吉甫」即劉喜海(1793-1852)。[2] 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書中輯錄孟瞻佚文,亦將此四札收入,徑題「與劉喜海書」。[3]
惟檢劉文淇及劉寶楠諸友詩文集,並無與劉喜海交往酬和記載。余考此五家寄函,受信人「吉甫」應為桐城姚慶布,上海圖書館藏劉文淇《青溪舊屋尺牘》二十冊,冊十二有劉寶楠致劉文淇書五十三通,《與劉孟瞻第二十書》云:「十一月廿四日奉到手書及姚吉甫書,並蘊生赴狀,驚聞蘊生作古人,悼惋無已。」所云「姚吉甫」,即其人。道光二十年,劉寶楠曾為姚吉甫題《南游共載圖絕句八首》,序云:
共載者,桐城姚吉甫(慶布)與江都梅蘊生、李梅生(育)、儀徵吳熙載共游浙江。前七圖,梅生所作,皆游浙時事;後一圖,入都過揚州作,則北平胡丈默軒(九思)補繪。[4]
此可見姚氏與揚州學者之交誼。《青溪舊屋尺牘》冊十六有姚慶布致孟瞻書三通,即覆劉文淇此諸札也,是「吉甫」為姚慶布,非劉喜海,要無疑義。實則《清五家書札墨跡》姚瑩兩札,第一書稱「吉甫老賢侄」,第二書稱「吉甫三侄」,則吉甫非劉喜海固甚明矣,不知郭、曾兩君何以誤之?
姚慶布,字吉甫,安徽桐城人,姚元之、姚瑩猶子。監生。援例入貲,道光二十六年授廣西宜山縣知縣;後官山西,同治二年秋,補保德州知州,久官斯土,卒於任。工書善畫,世傳伯昂(元之)書跡,頗有出吉甫代筆者。
劉文淇此四札撰寫年月及信中事實原委,今尚歷歷可考。而梅植之(1794-1843)卒後,諸友篤於風義,醵金贍恤梅氏孤寡,高風可挹。雪泥鴻爪,偶留遺痕。郭君考證,事多訛誤;兩君錄文,字亦多誤釋,茲重為校錄。近避疫山區,長夏無事,爰於暇間鈎稽其事,聊藉忘暑雲爾。
按札言「小壻田季華從其師蘊翁入都,人地生疏,令其叩謁台階,尚希時加訓教」,知此札即由孟瞻女夫田季華攜交,並以薛傳均《說文答問疏證》兩部為贄,蓋田君在京日,盼吉甫能多加關照也。
田季華,名普實,後改名溥光,揚州江都人,國子監生。道光十九年,娶孟瞻獨生女汝士為妻(詳下)。工詩,善隸篆,揚州詩家梅植之弟子。嘗編《廣陵文徵》,未就,後汪廷儒輯《廣陵思古編》,即以向所蒐集者授之。著有《揚州金石記》等,《續纂揚州府志》卷十三有傳。[5] 田氏「從其師蘊翁入都」,蘊翁即梅蘊生。
梅植之,字蘊生,江都人。道光十九年舉人。性簡傲,工詩善琴,慕嵇康之為人,因自號嵇庵。與劉文淇、劉寶楠、薛傳均等為友。工詩,從黃承吉游,與吳熙載、王僧保、王翼鳳並稱「黃門四君子」。[6] 劉文淇稱其詩「近體主少陵,古體則導源康樂。駢文宗江、鮑,而參以庾、徐哀艷;散行文亦雅有歐、曾矩矱」。[7] 道光間揚州詩家,梅氏詩名尤著也。劉壽曾《師蘊齋詩集序》云:
梅先生教授里門,詩弟子為尤眾。介伯薛先生、竹溪王先生、慎台黃先生從游為最先;戟門沈先生、漢卿任先生、賓嵎李先生、季華田先生繼之。其自外郡至者,則有句容卓人陳先生、上元菊人黃先生。諸先生靡不慎守師法,安習而不遷,麗澤嚶鳴,重規疊矩,是於黃門為再傳弟子。[8]
梅植之道光十九年舉於鄉,札云「蘊生計偕北上」,則此札必撰於道光十九年以後可知。郭院林謂此札撰於道光十二年,蓋不明「計偕」之意也。考徐鼒《敝帚齋主人年譜》,道光十九年條云:
是秋,梅蘊生舉於鄉,約同人赴計偕。劉念樓(寶楠)殊不欲行,主人勸之曰:「君以館谷足謀生,不欲捨去,計良是;顧明歲為大挑年,若得二等,較授徒為不勞而獲矣。」念樓諾之。臘盡,歸里治裝。[9]
己亥科江南鄉試,劉文淇未赴試,[10] 故此札云:「弟以家嚴年高,在家侍奉,未與試事。」劉寶楠則道光十五年登賢書,丙申、戊戌公車再上矣,故梅氏首赴計偕,即與劉氏同行。二十年正月,劉寶楠寄劉文淇書,云現倚裝待發,俟梅氏諸友一到,即啓程北上,《與劉孟瞻第七書》云:
弟自去年歸里後,匆匆到今。現在束裝待蘊生諸君,弟同里成、喬二君亦同行也。桃花庵增祀事,能行否?前此索言贈行並為賤辰光,望暇時為之;弟五月到郡,寫付弟為望。外有數行致蘊生,乞飭紀送去。[11]
所云「有數行致蘊生」者,即作札促其啓行也。《青溪舊屋尺牘》冊十四,有陳立寄劉文淇書二十九通,其第六書撰於道光二十年二月下澣,陳立抵京後,寄孟瞻書報安也,札云:
立自叩別後,即於是日開舟。寶應小滯兩日,月杪始由王營啓行;途間惟邳州小雨半日,尚未落程。本月十八日行抵都門,一路幸皆安順,與楚楨先生同寓。[12]
合此諸文繹之,知梅植之此行北上,與劉寶楠、陳立、成祉、喬守敬諸人偕行,元月杪啓程,二月十八日行抵都門。是年二月五日為劉寶楠五十初度,赴京前,劉文淇書一楹聯頌壽,並以《毛詩傳箋》三部為贈,元月二十日由田季華送到,即上引劉寶楠《第七書》所言「前此索言贈行並為賤辰光」者。今由田季華是年三月十日寄孟瞻竹報,知田氏亦與諸人同行赴京,[13]即此札所言「從其師蘊翁入都」也,蓋將就試北闈,參加是秋恩科鄉試。田氏初次上京,人地生疏,故孟瞻寓書姚慶布,托其多加關照,則此信道光二十年正月田季華赴京前所撰,較然明矣。
孟瞻所貽《說文答問疏證》,二劉亡友薛傳均所著。薛氏道光八年十二月赴閩,[14]入福建學政陳用光幕。翌年八月試汀州時,感熱疾,卒於試院,年僅四十二。[15] 陳用光留其遺稿《說文答問疏證》,刻於閩中;因校讎未精,故劉文淇等復於揚州重刻,李璋煜《序》云:
《說文答問疏證》六卷,甘泉薛子均先生所著,陳石士侍郎亟賞之,鋟版閩中,而校讎未精審也。其友劉楚楨孝廉、劉孟瞻明經、楊季子上捨議重刊之。
此序撰於道光十八年七月,蓋是書即於其年刻之,故劉文淇特以此書二部為贈。上引陳立《與劉孟瞻師第六書》,下文云:
《左傳舊疏考正》暨《說文答問疏證》,都人索者甚多。倘有便人來京,祈惠寄數部,不知可否?《答問疏證》都中別有翻本,作《序》者為山右張十洲(森按:即張穆),《序》中頗有雌黃之語,則揚州刻本似尤不可不為廣布也。
知陳立此行入都,亦攜《疏證》及孟瞻《左傳舊疏考正》兩書,以贈都人士。劉文淇《考正》刊於道光十八年正月,[17]蓋《考正》刻竣後,即續刻薛君《疏證》,則此札斷非道光十二年撰也審矣。
札首「前歲文從過揚,得聆麈教」雲雲,其事詳下第四書考證。信末言「令伯大人前祈叱名請安」,「令伯」即姚元之,《疏證》二部,蓋以其一贈之也。姚元之(1776-1852),字伯昂,少從學姚鼐,文章爾雅,兼工書畫。嘉慶十年進士,授編修。十三年,充陝西鄉試正考官;十九年,提督河南學政。後迭典順天、江西鄉試;歷兵、工、刑、戶各部侍郎。道光十七年,提督浙江學政;翌年擢督察院左都御史,以事左遷,授內閣學士。道光二十三年,以年衰休致。姚氏先後與修高宗、仁宗兩朝《實錄》及《大清一統志》,習於掌故,館閣推為祭酒;[18]著有《竹葉亭雜記》八卷行於世。[19]
此行諸人入都會試,榜發,劉寶楠以第八十六名中式,成進士,即用知縣,由吏部掣簽,分發直隸。[20] 余人報罷,梅植之、陳立二人淹留京師,以待翌年恩科會試。[21]
梅植之道光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因肺疾卒於家,年五十。此札梅氏卒後,揚州及京中諸友醵金贍恤其家,並為刻《嵇庵詩續集》四卷、《文集》二卷也。
劉文淇《清故貢士梅君墓誌銘》云:
君中歲迭遭考妣喪,未除服而妻許氏又卒,家室蕩然,其愁苦抑鬱無聊賴之狀,一寓於詩,余每不忍卒讀。……繼娶黃孺人,結縭甫七載,生男女各一,皆不存。沒之前夕,新舉一男,君猶強撫視之,名之曰毓。曾未匝日,縗絰一襲加於文褓,嗚呼!可哀也已。[23]
梅氏無嗣,卒之前夕,復得一子,故諸友聞其喪,咸思厚賻接濟孤寡,由劉文淇經理其事;都中連絡事宜,即由姚吉甫任之。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劉寶楠《與劉孟瞻第二十書》,云:
十一月廿四日奉到手書及姚吉甫書,並蘊生赴狀。驚聞蘊生作古人,悼惋無已。……其詩已刻,信其必傳;古文想必有刻者。惟是孤寡零丁,自是朋友之責。吉甫書來,意甚摯,所寄赴狀已分散,弟再作覆書與之商。年杪弟有人進京,擬將奠敬交吉甫匯寄,自當勉力從豐;其餘苟可以盡力者,斷不敢推諉也。
十二月,接劉文淇所撰梅君《墓誌》,旋作書覆之,雲明正將入京,與吉甫共商醵金事宜,《與劉孟瞻第二十一書》云:
蘊生《志》文,簡淨切實,足以傳蘊生矣;刻成,望見寄。吉甫書寄去。先是,吉甫已有信來,所議略同,惟醵金之事,未知究竟何如耳。弟必勉力賻其家,擬以明正入京,攜交吉甫匯寄。蘊生詩,弟曾抄一本,大約已刻;文另有本,已令小兒檢呈。
二十四年歲初,劉寶楠入都,晤姚吉甫,以四十金為賻金,屬吉甫湊成整數後再寄孟瞻轉交;劉寶楠另致函汪喜孫、孔繼鑅(宥函)兩友,盼亦能量力佽助。正月二十一日,《與劉孟瞻第二十二書》云:
歲初到京,晤吉甫。……蘊生身後事,弟已具四十金面托吉甫轉寄,恐其零寄不能聚集,屬俟湊成整數,方寄閣下轉交岑、王二君,代為生息。醵金之說,都中無可張羅。吉甫擬托當道致意渠房師及副考、座師,或見憫恤。孟慈、宥函皆知蘊生者,孟慈窘不可言,弟致書,聽之而已;宥函弟亦致書,略言孤寡貧困狀。吾兄見時,若能以宥函之力,將蘊生詩集分散同人量為佽助,或可有補。
又,五月十九日,《與劉孟瞻第二十三書》云:
蘊生夫人與其侄黃聖台同居,甚善。弟所寄薄賻,前屬姚吉甫轉寄。來書雲俟吉甫處匯齊,不審此時已寄到否?岑紹周兄、黃菊人無間存歿,與王酇華兄可稱義友,弟自惜力棉耳。其文集及續刻詩,此時當已成,若付坊友廣為刷印,蘊生不死矣。
其言「蘊生夫人與其侄黃聖台同居」,與孟瞻此札雲「梅三嫂已移至丁家灣新宅,與其侄同居,頗有照應」,二者正合。黃聖(慎)台,名春熙,亦嵇庵弟子,詩以格律聲情為宗,通小學,擅文筆,為阮元所稱賞。[24]孟瞻此札言賻金已「交岑紹翁生息」,岑氏名建功,字紹周,富於貲,梅植之曾勸其刻《舊唐書》,由劉文淇、毓崧父子,與羅士琳、陳立共同校勘,即世所稱岑氏懼盈齋本。據劉寶楠《第二十三書》,蓋諸友賻金,即交由岑建功處生息;而黃菊人(國華)、王酇華則為梅氏刻詩文集者,孟瞻《梅君墓誌銘》云:「所著《嵇庵詩集》六卷,友人王君瓚華梓行之。其《續集》四卷、《文集》二卷,則門人上元黃國華所刻也。」故劉寶楠稱此三人為「義友」。《第二十三書》云「其文集及續刻詩,此時當已成」,孟瞻此札言「先將續刻詩及《文集》呈上」,二者所言之事悉合,則此札應撰於道光二十四年七月十三日明矣。札末所詢「其徒但知其字,不悉其名」,據薛壽《嵇庵文集•後序》,知為長白裕伯孚,名諴也。
郭院林謂此札繼第二信不久之後,道光二十四年八月十三(試燈日)所撰;然「試燈日」乃正月十四日,元宵前日試燈也,故札首雲「歲鑰更新」,信末祝頌語稱「年禧」,則非八月撰也甚明。
其次,札言「昨石甫師由桐城寄蘊翁八金,彼時尚未知蘊翁作古」,味此文意,當是梅植之卒後未久所撰。「石甫師」即姚瑩,姚氏曾任淮南監掣同知;道光十七年春署兩淮鹽運使。九月,奉調署台灣兵備道,加按察使銜;十月二十日,交卸鹽運使事,劉文淇、劉寶楠各有詩贈行。[25]姚氏在台時,值海疆多故,英船數來侵擾,姚瑩與台灣鎮總兵達洪阿備戰禦敵,數擊退之。二十二年「七月,夷船由鎮江至江寧,兩江總督牛鑒師失利,朝議罷兵與夷和」,以求息事。[26]時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將簽訂南京條約,款議既成,耆英等恐和議事敗,乃據英人訛言,劾台灣鎮、道浮報冒功,時相穆彰阿陰持之,飭閩浙總督怡良查奏。二十三年元月,達洪阿、姚瑩二人以妄殺英俘,革職逮問。一時朝議訩訩,台諫交章論救。八月十三日,下刑部獄;二十五日,特旨達洪阿、姚瑩二人既經革職,「免其治罪」。[27]十月,姚瑩以同知、直隸州知州發往四川效用,即於是月乞假回桐城省墓;十一月,抵里。翌年三月十五日啓程赴蜀,六月,抵成都。十月,奉四川總督覺羅寶興委派入藏,調解乍雅正、副呼圖克圖相爭事,[28]即姚氏《康輶紀行》所載乍雅使事也。
據上所述,道光二十四年六月,姚瑩業已入川,不得秋間復「由桐城寄蘊翁八金」、「如有竹報寄桐,乞為伊孤道謝」之事,則孟瞻此札應為二十四年元月撰也,在第二書之前。蓋姚瑩二十三年仲冬回桐城,歲末、年初屬人寄八金饋梅植之,「彼時尚未知蘊翁作古」,故孟瞻特屬吉甫作札,「為伊孤道謝」也。
《青溪舊屋尺牘》冊十六,存姚慶布寄劉文淇書三通,第二札云:
句生、孟詹、熙載三先生執事:十一月獲展惠書,藉審動靜均嘉,文字大吉,甚洽鄙慕。……蘊翁後事,全賴諸君子經理,實見古誼,千里傷念之懷,藉以少慰。惟日後撫孤,殊不易易;現已致書楚楨先生,詢以如何妥議之法。慶布擬為歲集薪資,按時寄送;俟文安復書到,[29]再定奉聞。
所寄訃書,在京者已為分致,各友均系清況,未審能否早為致賻?曾屬如有寄者,均當交孟詹先生處;其有交敝處者,自當隨時轉寄。家伯閑居,未能厚賻,茲具白金十兩,令轉寄到。慶布私奉十金,先為清酌庶羞之薦,伏乞代備呼名告奠,幸甚幸甚。石甫家叔業已南旋,容再寄知。
蘊翁近詩,慶布本擬留刻。茲聞伊門人有願任茲事者,或冀早成,以彰絕學,更快事也。詩稿本俟錄出,再覓便寄呈;其寓中遺稿,仍乞錄一本寄慶布存之為幸。聞便奉復,順請箸安,不莊。十二月朔,姚慶布頓首。
外二函奉乞查收轉致。
吉甫云所寄梅氏「訃書,在京者已為分致」,則此信應撰於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朔,知孟瞻第三書即覆吉甫此信也。第三書首雲「去臘接讀手書,並致蘊翁賻儀二函,當即轉交其家」,即姚元之、吉甫兩人唁函及賻儀,吉甫札末所云「外二函」也,時姚元之已休致,故雲「家伯閑居,未能厚賻」。吉甫札言「蘊翁近詩,慶布本擬留刻。……詩稿本俟錄出,再覓便寄呈」。按嵇庵計偕入都,場後即移住吉甫處,以待來年辛醜恩科會試。翌年嵇庵春官再黜,於閏三月出都南歸。[30] 渠在京所為詩稿,存吉甫處,即所謂「蘊翁近詩」也,故孟瞻札末囑「蘊翁詩文稿存尊處者乞寄下」,擬據以校補遺缺。
孟瞻札言「昨接楚楨書,亦以吾兄之議為然」,指劉寶楠二十三年十二月《與劉孟瞻第二十一書》,楚楨言「吉甫已有信來,所議略同」,蓋諸人成議,皆主張將各方賻金湊足整數孳息,以其息佐梅家日用,其不敷處,同人再「量力按時分送」。
另據《青溪舊屋尺牘》冊十六,姚氏與劉文淇第三書,云:
春間辱惠書並蘊翁《墓誌》,久未具報。大文簡古而實,於蘊翁學行,無遺亦無溢,非良友不能傳也。所稱黃君刻詩,想已可成。敝處存稿,多載已刻七、八兩卷中。《辛丑出都留別同人》一律,卷中未載,當補入;以後詩無存稿矣。雜文一冊,乃蘊翁手抄,無確便,未敢徑寄,今托葛君寄到。刻事畢,仍乞封寄原本,欲時見蘊翁筆跡也。
昨晤李惠如太史,言其令兄已為集有五六百金,並為置住屋一區;署高郵黃捨親書來,亦雲甚慰。鄙人欲於都中先集三百,久而未齊,鄙人即先未能自如所願。己亥公分,存鈕松泉殿撰處,已交貴同鄉汪君廷儒專寄尊府。敝處所存,現僅四分,楚翁許足寄百數。雲君大郎裕伯敬已選鳳陽通守,亦許續報,徑寄尊府。石甫家叔尚未復信;孟慈先生書來,有願未及,俱當續報。葛君即行,草草奉布。敬頌孟詹先生道履,不宣。五月望,姚慶布頓首。
吉甫此信應撰於道光二十四年五月望日,札首「春間辱惠書並蘊翁《墓誌》」雲雲,知此即覆孟瞻正月第三書也。孟瞻札雲「《墓銘》……所搨不多,寄上二副」,吉甫答書稱「大文簡古而實,……非良友不能傳也」;孟瞻札末言「蘊翁詩文稿存尊處者乞寄下」,吉甫書雲:「敝處存稿,多載已刻七、八兩卷中。……雜文一冊,乃蘊翁手抄,……今托葛君寄到」,二者前後正相應。蓋梅氏在京所為詩,多已刻入《續集》卷七、卷八,惟《辛丑出都留別同人》一首,卷中失收;其離京後之詩則吉甫處未有其稿。惟梅氏手錄雜文一冊,或可補《文集》編刻所未備。
而孟瞻七月十三日與吉甫書(第二書),即覆吉甫五月望日第三札也。吉甫書云:「雜文一冊,乃蘊翁手抄,……今托葛君寄到」;孟瞻第二書回云:「六月杪由汪夢梧兄遞到尊札,並蘊生文稿、賻分。……其寄來之稿,與揚州所存之稿相同,現在《文集》已經刻成」,蓋吉甫所寄之本,並無可增採之文;此「蘊生手錄之稿」,當覓便寄還。吉甫書言「敝處所存,現僅四分,楚翁許足寄百數」,蓋吉甫將此四分賻金與第三書同寄;其不足百金之數,將由劉寶楠寄足;故孟瞻第二書雲「楚楨續幫之項如寄至尊處,亦乞覓便寄揚」,以足百金,送往孳息也。
由吉甫第三書,知李惠如之兄所饋賻金尤豐厚,足為梅氏遺孤作育之貲。李惠如,字希彬,號小軒,漢軍正白旗人。道光二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咸豐二年補江南道御史;[31] 官至河南府知府。端方《壬寅消夏錄》著錄梅植之《載碑圖》,有李希彬道光二十年六月《跋》,[32] 正嵇庵在京時也,足徵二人交誼。
薛壽《嵇庵文集•後序》云:
師沒後,其座師黃樹齋侍郎、鈕松泉殿撰,暨其房師李介亭刺史醵金恤其遺孤。[33]
黃爵滋(官刑部侍郎,道光二十二年五月丁憂)[34]、鈕福保(道光十八年狀元,官修撰),即梅氏己亥江南鄉試正、副考官。吉甫札言「己亥公分,存鈕松泉殿撰處」,蓋嵇庵同年賻金,即由鈕福保收存。[35] 劉寶楠《與劉孟瞻第二十二書》云「吉甫擬托當道致意渠房師及副考、座師,或見憫恤」,此可側見吉甫奔走之力也。據《青溪舊屋尺牘》冊五,汪廷儒道光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與劉孟瞻第四十九書》,云:
……頃雪帆同年交到蘊生賻分,大小計七包,有清賬一紙,在知單後。帳上所書只六包(紋銀五十三兩),雪帆將錢易銀(十一兩乙錢五分),故得七包,約共六十四兩余。傳單上蔣三兄(超伯)所書京錢二千,並未交到;姚公(翔之)亦未交。雪帆所書二兩,雲容交廷儒處再寄。惟鈕松泉先生處須作一稟道謝,請屬介伯兄代蘊生之子書之,可由廷儒轉交雪帆。……據雪帆雲,會榜中同年六人,他日當另為說項,各加出分金,以助蘊生之子讀書之費,其意甚可感也。茲將原銀及知單一並呈覽。
雪帆,即宋晉,江蘇溧陽人,道光二十四年進士,與陳立、汪廷儒甲辰同獲館選,亦嵇庵鄉舉同年。由汪氏此札,知京中同年醵金尚不及七十兩,[36] 蓋吉甫第二書所雲「各友均系清況」也。至李介亭刺史,即李希彬之兄,乃嵇庵鄉薦房師。介亭名彭齡,嘉慶十八年舉人,歷官金匱、無錫、江寧等縣知縣。[37]道光二十三年升泰州知州;[38] 翌年,調知邳州,[39] 故薛壽《後序》稱曰「刺史」。《盧龍縣誌》卷十八本傳云:「為政慈祥,口碑載道。適值洋務棘手,交涉決裂,彭齡極力防範,憂勞而卒。」[40]蓋李氏久官江南,與嵇庵師生情誼尤篤,故於其卒也,不惟厚賻以撫其孤,且「為置住屋一區」,即孟瞻與吉甫第二書所言「梅三嫂已移至丁家灣新宅」,嵇庵九原有知,亦足告慰矣。
梅妻黃氏,本士族之女,素知詩書,劉壽曾《梅母黃孺人家傳》云:
母既營先生喪葬,家徒壁立,母子煢然不相保。先生舉主黃公暨諸門下士醵金資其生,母作針黹儥錢佐朝夕。以毓孤子,督課尤嚴。素嗜讀經,尤善鄭氏《箋》、《注》,諷誦不釋手。毓自束發即從母受經,審音離句,雖宿儒無以過,毓遂通鄭氏學,由母教也。[41]
梅毓後從孟瞻之子劉毓崧治經,同治九年舉人中式。數上春官,不第;大挑二等,候選教諭。道光八年秋,梅植之嘗與二劉、陳立相約著書,四人各治一經,劉文淇任《左氏傳》,劉寶楠治《論語》,陳立分任《公羊傳》;嵇庵則治《谷梁》,有志未逮,其書未成。[42] 梅毓長後,克承先志,「治《谷梁》學,創通條例,斐然有述作意」,「所為《谷梁正義》,長編已具」。惜不永其年,光緒八年卒,年僅四十;[43] 所纂義疏稿,僅成隱公一世耳。[44]
札首云「去冬季華回南」,郭院林雲:「‘去冬’疑即1844年冬,如是,則田溥光死於是年,而此信則作於1845年。」按郭君謂田季華卒於道光二十四年,此說未確。小澤文四郎《劉孟瞻年譜》,道光二十九年條云:「是年女夫國子監生田溥光卒。」[45] 其說亦非。今據劉壽曾《適田先姑母墓誌銘》云:「年二十,為田氏婦」,[46] 按劉汝士同治十二(1873)年卒,年五十四,由此逆推之,則生於嘉慶二十五年(1820);道光十九年(1839)適田氏。《墓誌》又言:「姑歸田氏十一年,而國子君卒」,則田季華應卒於道光三十年(1850),年僅三十六。[47] 是年九月,劉寶楠《與劉孟瞻第三十七書》云:「聞田季華作古人,母老子幼,甚為悼惋,未知能供饘粥否?」可為左證。
此信末言「先嚴、慈《墓銘》二副呈覽」,據孟瞻《先府君行略》、《先母凌孺人行略》,劉母道光二年卒,年六十六;劉父錫瑜道光二十年八月卒,年九十二。[48] 孟瞻撰此信時尚未服闋,故信末署名稱「制」,則此札道光二十一年三月撰也。
《青溪舊屋尺牘》冊十六,姚慶布與劉文淇第一書云:
前歲過揚,幸親丰採,獲讀大著,心儀至今。季華兄來,承示手教,並惠子韻遺書,遠道不遺,深感雅愛。審知慶侍曼安,文章大吉。春秋佳日,坐擁書城,正多欣企。昨忽聞蘊翁道及,先生遽深風木之悲,驟抱《蓼莪》之痛,春寒馬帳,月冷江城,凡我同人,益深嘆悼。伏念老大人年登上壽,子有令名,德行稱於一鄉,仁聞播於千里。先生顯舊德於傳經,徵孝思之不匱,尚乞節哀進禮,曷勝馳懷。慶布拜奠無從,寸衷靡已。謹有微儀,聊代清酌庶羞之薦。乘季華旋奉呈,謹具啓奉問孝履,惟善保尊重,不宣。教小弟姚慶布頓啓。
此即孟瞻第四札所云「去冬季華回南,承惠隆儀並手教一函,慰唁勤勤」者,則吉甫此信應撰於道光二十年冬。由姚氏此信及孟瞻致吉甫第一、第四兩書繹之,知姚吉甫道光十九年入都,道經揚州,曾與揚郡諸友共聚,[49] 孟瞻以新刻《左傳舊疏考正》一書相贈。二十年正月,田季華隨乃師入都,孟瞻作第一書,並薛傳均《疏證》兩部,由田氏攜交。八月,田季華就試北闈,不第,其冬南歸。適孟瞻父喪,吉甫即托田氏攜帶唁函及賻儀。時孟瞻覓卜先人兆域,往來鄉間,未及修函報謝。是春適有便人入都,因作此書申謝。其事尚歷歷可考。
道光二十五年,吉甫遠宦粵西,劉、姚二人未再通翰墨,故《青溪舊屋尺牘》所存姚氏信函,僅吉甫在京時所撰三札,與中國國家圖書館所藏劉文淇致吉甫四札,適為延津劍合。今為鈎稽遺事,略考嵇庵卒後,諸友贍恤孤遺之德,以見今昔友道淳薄之異也。
注釋
[1]俞冰主編《名家書札墨跡》,2007年,北京:線裝書局,冊九,頁1-42。按潘咨書一通,俞冰原書提要未認出,今考定為潘氏手札。
[2]郭院林《劉文淇書札四通》,2008年,《揚州文化研究論叢》第一輯,頁82-85。
[3]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2007年,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頁277-281。
[4]劉寶楠《念樓集》卷四《南游共載圖絕句八首》,《寶應劉氏集》,2006年,揚州:廣陵書社,頁211-212。
[5]晏端書纂《續纂揚州府志》,同治十三年刊本,卷十三,頁6。
[6]劉壽曾《傳雅堂文集》卷二《師蘊齋詩集序》,《儀徵劉氏集》,2018年,揚州:廣陵書社點校本,頁818。
[7]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十《清故貢士梅君墓誌銘》,《儀徵劉氏集》,頁137。
[8]《儀徵劉氏集》,頁819。
[9]徐鼒《敝帚齋主人年譜》,同治十三年刊本,頁9。
[10]道光十九年中秋,劉寶楠《與劉孟瞻第六書》云:「今晨接奉八月初十書,並孟慈、仲虎信。知吾兄侍養不赴省,藉悉一切。伯山(按劉文淇之子毓崧)得雋,較自己登科為尤樂也,預賀預賀。」又劉文淇《戲作別席號捨詩,再疊別號捨詩舊韻》,序云:「余自辛卯場後,作《別號捨詩》。壬辰秋,未赴省試,復疊前韻。甲午、乙未為及門牽率,不能堅守舊約。……己亥科,諸生復有勸行者,賦此示之。」(劉文淇《青溪舊屋詩集》,《儀徵劉氏集》,頁155)知道光十九年江南鄉試,劉文淇未就試也。
[11]本文所引劉寶楠寄劉文淇諸札,其年月考證,並詳拙作《劉寶楠年譜》(近刊),茲不復具。
[12]參拙作《陳立編年事輯》,2021年,《中國經學》第二十九輯,頁53。
[13]按《青溪舊屋尺牘》冊七,田普實庚子(道光二十年)三月十日寄劉文淇書,云:「岳父大人座右:自拜別後,於二十日掛帆,舟過寶應,耽擱兩日,《毛詩傳箋》三部並壽聯一付,俱面呈楚楨先生矣。廿八早同人渡黃,三十日午時方開車。……二月十八日抵都,現寓米市衚衕魁元店。蘊生師寓揚州老館,定於場後遷姚公處。」蓋梅植之試後即移住姚慶布處,足徵二人交誼。
[14]按薛傳均道光八年秋與二劉、梅植之同赴戊子科江南鄉試,不第,見梅氏《嵇庵詩集》卷四《哀二友詩》;據劉寶楠《念樓集》卷三《送薛子韻(傳均)赴閩中學幕》詩,雲「念子將遠行,況復當歲晏」,知薛氏戊子冬暮赴閩。(《寶應劉氏集》,頁180)
[15]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十《文學薛君墓誌銘》,《儀徵劉氏集》,頁135-136。
[16]孫殿起《販書偶記》卷四著錄:「《說文答問疏證》六卷,甘泉薛傳均撰,道光戊戌刊。」(1959年,北京:中華書局,頁80)即二劉揚州重刻之本,此本余未之見,俟訪。此據光緒九年歸安姚氏《咫進齋叢書》本,卷首,頁1。
[17]小澤文四郎編《劉孟瞻先生年譜》,1939年,北平:文思樓,卷下,頁1。
[18]《清史列傳》,1987年,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頁3275-3277;《清史稿》,1976-1977年,中華書局點校本,頁11566-11567。
[19]按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五載梅植之佚聞一則,今錄之備覧:「揚州梅蘊生孝廉植之,績學士也,能詩又善琴,方弱冠,琴已擅名。喜深夜家人睡靜後,獨坐而彈。一夕,曲未終,見窗紙無故自破,覺有穴窗竊聽者。俄而花香撲鼻,已入室矣。乃言曰:‘果欲聽琴,吾為爾彈。吾顧不願見爾也。’急滅其燈,曲終乃寢。自是每鼓琴,窗外必有窸窣聲。間亦有鬼至,滿室如臭溝之味。乃曰:‘此味殊不可耐。’乃不彈,鬼亦去。昔師曠奏於郭門,空天鶴至;敬伯彈於洲渚,劉女魂來。妙音感通,琴其最也。梅君之琴蓋妙矣,而深夜無人,鬼來不怖,其膽亦不可及也。」(1982年,中華書局點校本,頁118)
[20]劉恭冕《三河縣知縣先考劉府君行狀》,《廣經室文抄未刻手稿》,《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稀見清人別集叢刊》本,頁62。
[21]梅植之,參下第三書考證;陳立,參拙稿《陳立編年事輯》,《中國經學》第二十九輯,頁53-54。
[22]按此九字,孟瞻後來所增添。郭、曾兩君不諳清人書例,將此九字篡入正文,作「楚楨續幫之項如寄至。今全集已成,奉寄一部尊處,亦乞覓便寄揚為禱」,文不成義;曾君復改「如」字作「明」,尤誤。
[23]《儀徵劉氏集》,頁137。
[24]劉壽曾《傳雅堂文集》卷四《黃慎台先生墓誌銘》,《儀徵劉氏集》,頁872-873。
[25]姚浚昌編《姚石甫先生年譜》,姚瑩《中復堂全集•附錄》,同治六年安福縣署刊本,頁15-16。劉文淇《送姚石甫先生觀察台灣》,《儀徵劉氏集》,頁154;劉寶楠《送姚石甫先生兵備台灣》,《寶應劉氏集》,頁336。
[26]吳嘉賓《廣西按察使前福建台灣道姚公傳》,姚瑩《中復堂全集•附錄》,《傳》頁2。
[27]《清史列傳》卷七十三本傳雲:「特旨命為台灣道,加按察使銜。時英人來犯,瑩與台灣鎮達洪阿擊敗之,毀其船,獲其人。有詔嘉獎,予雲騎尉世職,進階二品。和議成,英人訴台灣所獲船,皆遭風觸礁,文武冒功欺罔,逮問下刑部獄。旋出之,發往四川,以同知、知州用。」(頁5997)《清史稿》卷三八四本傳載此事較詳晰,不具錄。(頁11670)
[28]姚浚昌編《姚石甫先生年譜》,頁18-22。
[29]按此指劉寶楠,時官直隸文安知縣也。
[30]劉寶楠道光二十三年冬《與劉孟瞻第二十書》云:「十一月廿四日奉到手書,……驚聞蘊生作古人,悼惋無已。蘊生以辛醜閏三月匆匆在都中一見,旋即回籍。」
[31]朱汝珍輯《詞林輯略》,北平中央刻經院排印本,卷六,頁24。
[32]端方《壬寅消夏錄》,《續修四庫全書》冊一○九○,頁229-230。
[33]梅植之《嵇庵文集》,道光二十四年刊本,卷首薛壽《後序》,頁1。
[34]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1980年,北京:中華書局,頁676。
[35]按《青溪舊屋尺牘》冊十七,原目有「宜黃黃樹齋爵滋」札,疑與梅氏賻金有關,今本有目無文,其詳不得而聞矣。
[36]道光二十四年端午,陳立《與劉孟瞻師第十一書》雲:「蘊生夫子之事,聞得同年只得五、六十金。」(拙稿《陳立編年事輯》)
[37]據道光間《縉紳全書》所載,李彭齡道光十六年十一月任金匱縣知縣;二十年四月,調無錫縣知縣;二十二年正月,調江寧縣知縣。《清代縉紳錄集成》,2008年,鄭州:大象出版社。
[38]晏端書纂《續纂揚州府志》,卷六,頁27;王貽牟纂《續纂泰州志》,民國三十年鈔本,卷十二,頁2。
[39]魯一同纂《邳州志》,咸豐元年刊本,卷十二,頁9;劉庠纂《徐州府志》,同治十三年刊本,卷六下,頁36。
[40]胡應麟纂《盧龍縣誌》,民國二十年鉛印本,卷十八,頁18。
[41]劉壽曾《傳雅堂文集》卷三《梅母黃孺人家傳》,《儀徵劉氏集》,頁849。
[42]梅植之《嵇庵文集》,薛壽《後序》云:「丁亥、戊子間,欲仿孫氏《尚書》、焦氏《孟子》義疏例,撰《谷梁集解正義》。……草創疏證而書未成。」其事別詳拙作《劉氏《論語正義》纂著史實考證》,《文史》2021年第4輯,頁183-208。
[43]劉壽曾《傳雅堂文集》卷四《梅延祖先生墓誌銘》,《儀徵劉氏集》,頁874。
[44]劉恭冕《劉君恭甫家傳》云:「訓導君(文淇)初與友朋為著書之約,自佔得《左氏春秋》,江都梅蘊生先生得《谷梁》,句容陳卓人丈得《公羊》,……而先君子(按劉寶楠)得《論語》。……卓人《公羊疏》甫成,即下世。梅先生未遑具稿,先生之子延祖孝廉毓,續為此書甚力,僅成隱公一世,而延祖以今春遽卒。」繆荃孫編《續碑傳集》,宣統二年江楚編譯書局刊本,卷七十五,頁9-10。
[45]小澤文四郎編《劉孟瞻年譜》,卷下,頁58。
[46]《儀徵劉氏集》,頁878。
[47]《續纂揚州府志》本傳云:「工詩,搜訪金石碑版,考訂無訛;篆、隸、真、行各體書,俱有宗法。高才壯氣,傲岸不羣。一游京師,轉側齊魯、吳越間,皆無所遇,㤞憏以終,年甫三十六。」(卷十三,頁6)
[48] 《儀徵劉氏集》,頁141-144。
[49]吉甫《南游共載圖》第八圖,即「入都過揚州作」,劉寶楠題詩雲:「平山七里湖,是我熟游處。三十六年中,扁舟幾來去。(元注:餘年十五始游郡城,今三十六年。)」(《寶應劉氏集》,頁212)由詩意繹之,此所繪圖,疑天寧寺、瘦西湖一帶景致也。
本文原刊於《揚州文化研究論叢》第27輯(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