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新以傳古——羅振玉與近代印刷技術
維新以傳古——羅振玉與近代印刷技術
張鴻鳴
摘要:清季以來,鉛印、石印、珂羅版、金屬版等印刷技術傳入中國,並較為廣泛地運用到了出版當中。羅振玉接觸這些近代印刷技術較早,一生出版了大批兼具美觀性與學術性的圖錄與古籍影印本。本文通過將羅氏與時人往來信札、印書序跋與所印書籍相對照,梳理羅氏在「傳古」思想指導下,運用多種近代印刷技術刊行書籍的相關特點。本文認為對近代印刷技術較為熟悉、根據刊行書籍的具體情況靈活選擇適合的印書技術、關注從攝影到裝訂的各個出版環節,是羅氏所印書籍質量較高的主要原因。羅氏雖自言看重珂羅版、輕視石印技術,但實際上他對各種近代印刷方式均有採用,且對傳統雕版印刷技術仍極為看重。以羅振玉對近代各種印刷技術的去取態度為個案,可以窺見當時學者們在印刷技術新舊交替的時代環境中新潮與守舊的兩種取向。
關鍵詞:羅振玉 珂羅版 石印 近代印刷
「傳古」是晚清金石學者陳介祺提出的主張,陳氏認為在吉金磚瓦大量出土的時代,第一急務並非對那些新出的材料進行考釋研究,而是要盡量準確地著錄、保存那些古器物的信息,以免那些珍貴的文字、器型材料因為原物的滅失而湮沒無存。[1]陳氏「傳古」,以「信今傳後」為指導思想,所傳之「古」的內涵為青銅器、石刻、磚瓦等出土材料,「傳古」的具體方法則是對原器進行傳拓。陳氏對金石傳拓的種種講求,見於他所著《傳古別錄》中,至為矜慎。羅振玉曾印行《簠齋金石文考釋》,又曾舉大力商購《十鍾山房印舉》,對陳氏較為熟悉。從羅氏一生印書的旨趣來看,陳氏的「傳古」的思想為羅振玉繼承,羅氏亦自言「傳古乃弟之夙願」[2]。1940年正月,羅振玉在去世前一月,尚印行了日本藏古寫本《華嚴經音義》[3],可見其傳古之好,至老不衰。
在傳古事業上,羅氏較陳氏的發展主要有三點。第一,羅氏所見材料較陳介祺更多。甲骨、簡牘等,陳氏均未及寓目,更無僑居日本的因緣際會,而羅氏看重的古籍寫卷,亦非陳氏興趣所在;第二,近代印刷技術的傳入,使古器物著錄出版的方式更多。此前,器物銘文的著錄局限於摹寫、傳拓、摹刻等方式,而摹寫摹刻易失真,傳拓又存在數量的限制。陳氏一生特重傳拓,但墨拓成本較高,難以作為批量產出的印刷方式,而珂羅版、石印等基於照相的印刷技術,則使準確、大量地印刷古器物圖、古寫卷、古刊本成為可能。第三,羅氏勤於編印,善於著述。羅氏評價陳氏云:「濰縣陳壽卿先生,收藏古金石刻,為海內之冠,顧平生撰述矜慎,至老無成書。」[4]顯然有惋惜之意。在此三點之中,第二點尤值得重視。技術的進步與時代密切相關,而個體在時代中的技術選擇便顯得尤其有趣,本文即以羅氏對不同印刷技術的態度與選擇作為研究對象,分析羅氏如何利用近代印刷技術貫徹「傳古」的出版思想,並揭示其中新舊印刷技術的迭代交替。
一、「不殊銖黍」[5],傳古最宜——羅振玉與珂羅版印刷
珂羅版印刷技術是將攝影底片曬製在有塗層的玻璃板上,利用玻璃板進行印刷,這樣得到的印刷品能極為真實地反映底片的種種細節,是近代印刷技術中成本較高、效果較好的一種。珂羅版印刷清晰、準確的特點,正能滿足「傳古」的需要。早在1908年,有正書局以珂羅版影印敦煌遺書,編為《石室秘寶》,而羅振玉正是本次出版的主持人,可見羅氏是最早接觸珂羅版技術的中國學者之一。[6]但此時羅氏並未表現出對珂羅版特別的興趣,羅氏大量使用珂羅版技術印刷書籍,是在辛亥革命之後避居日本期間。在避居日本的九年中(1911-1919),羅氏親力親為,直接參與珂羅版印刷的各個環節,留下了不少高質量的書籍(如圖一)。梳理羅氏在日本用珂羅版所印諸書的成書過程,可以看出為了追求「傳古」的效果,羅氏處處講求,做了諸多努力。約略言之,有以下數端:
圖一:羅振玉在日本用珂羅版印刷的《原本玉篇殘卷》
1. 特重攝影,尤重攝影質量。無論是珂羅版、石印,還是金屬版,影印古籍、古器物圖片的第一步均是拍照。在攝影技術應用之前,對於稀見書籍、拓本留存副本的簡便方式為影鈔或摹寫,但「影不如照,恐有訛誤,且照速而寫遲」[7],因此,攝影技術是遠比影鈔和摹寫更為便捷可靠的留存副本的方式。羅氏所見稀見書籍、拓本,往往設法借來拍照,既可留作資料,又可為出版做準備。如羅振玉知日本軍人三浦梧樓藏有宋刊《三藏取經詩話》,此書是宋元說經話本的代表作,極為珍貴,即借取拍照。1916年9月,羅氏將此書的照片通過王國維轉贈給沈曾植,時羅氏尚未提到要印行此書。當年11月,羅氏又借得德富蘇峰所藏《三藏法師寫經記》,比對後其認定此書與《三藏取經詩話》係同書之不同版本,決定要將二本一起出版,至1917年,二書均以珂羅版印入《吉石庵叢書》中(圖二)。
圖二:《吉石庵叢書》本《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
無論採取何種印刷方式,照片質量都直接關係到印刷後的效果,故而羅氏對拍照的質量極為強調。民初攝影尚屬較高端的專門技術,而羅氏為印書很可能雇用了特定的攝影師。1921年商務印書館曾就輯印金文事與羅振玉、王國維商議,羅振玉在給王國維的回信中說:「此事者欲編輯,仍非若弟在海外辦法不可,須雇一照相師,先將拓本照出,然後據影片類次。」雇有專人攝影,可見羅氏對印刷之前拍照質量的重視。
羅氏對拍照要求頗高。王國維1916年自日本回國後,與鄒安同在上海哈同花園任編輯,兩人分持《學術叢編》與《藝術叢編》,羅氏利用自己收藏與積累的資料,為兩種雜誌供稿不少。1917年,王國維在哈同花園見到王念孫後人王丹銘帶來的家藏高郵王氏諸家尺牘,當即寄信給遠在日本的羅振玉通報這一情況。後來,這批書信材料被羅氏輯印為《昭代經師手簡》及其《二編》。這批王氏尺牘中,有的書信寫在彩箋上,拍照不便,羅氏則函告王國維囑託:「若王君錄札,允在此照,更妙;否則,請託季纓設法覓石印書局,照原來尺寸照之,至啓至啓。」[8]羅氏希望王丹銘能允許王國維將書信寄往日本,在日本進行拍照,顯然擔心上海的拍照技術達不到要求,即使信札原件不能寄往日本,退而求次在上海拍照,羅氏亦囑咐底片要「照原來尺寸」。至1918年,王國維已將信札寄到日本,羅氏又覆信王國維稱「王蘭陔中丞尺牘已照,而不清楚,須印後乃敢將原稿寄還也」[9],則是要暫留原件以便修版或重拍,可見羅氏對於拍照質量要求較高。
值得注意的是,攝影之於羅氏亦是「傳古」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攝影留存資料,要出版便隨時可用,對於一些有散佚風險或可能再難見到的資料,攝影亦是重要的保存手段。如1922年,洛陽太學舊址發現大塊曹魏三體石經殘石,因為碑石過於重大,不便搬運,被碑賈鑿為兩塊。古董商對此石極為寶惜,不輕易示人,羅振玉亦認為此石拓本寶貴難得,於是為求拍照,著實費了一番工夫。羅氏在給王國維的信中記述此事云:
承詢魏三體石經。今日始見墨本二葉,一為《尚書•無逸》,二為《春秋 •文公》,藏石者索萬元。且此石出洛東廿五里,乃石之上半,以巨石不便私運,乃中割而為二,兩面共損去百餘字。弟之所見乃半石之表裡,其他半石,即拓本亦不示人,俟此石售出,乃能示以他半。其拓本立時索回,弟乃令小兒陪之閒談,而陰至照像館照之,大約一星期可見照片矣。[10]
其後照片衝印出,羅氏亦將此照片寄贈王國維,可見照相技術無論是對於羅氏之蒐集資料,還是對於羅氏之出版事業,均具有重要意義。
2. 親力親為,熟稔印刷工藝與市場。羅氏印書固然考慮美觀與學術性,同時亦不得不印書的成本與銷路。羅氏出版的模式,大概以出售所藏書畫古玩所得為本金,印書後定價銷售,收回成本,再印他書,[11]因而不能不關注印刷成本。在羅氏旅日的九年中,1916年是其出版印書的一個小高峰。此年,羅氏受哈同花園之托編纂《書契後編》《古器物範》《隸草存》《金泥石屑》四書,又印行《殷墟古器物圖說》《符牌續錄》及十種六冊之《吉石庵叢書初集》,可謂成果豐碩。時羅氏對在哈同花園主持《藝術叢編》的鄒安說自己本年「大發印書之興,擬屏一切嗜好專力此事」[12],但鄒安畢竟與羅氏關係較疏,二人交往實為鄒安以哈同花園的名義委託羅氏編書,而羅氏編書印書亦需要哈同花園的出資,因而羅氏此話不免有水分。在對王國維的信中,羅氏心跡則更為直白:「弟今年印書之多,亦由於印刷店之衰歇,即此可見一斑矣。」[13]可以推知,印刷行業的不景氣帶來印書成本的降低,正是羅氏本年「大發印書之興」的原因之一。至1917年,日本「紙價、印工均飛騰」,羅氏亦叫苦不迭。本年年底,羅氏在給王國維寫信總結本年出版成績時,無可奈何地感嘆:「今年《夢郼草堂吉金圖》及《吉石庵叢書》第四集可成,以後亦無印書之力,如何如何。」[14]至於羅氏對日本印書工價之熟稔,只需看1916年羅氏在致鄒安的信中詳細計算的各種印刷帳目,便可知羅氏對印刷行業與技術極其熟稔,絕非外行。
近代印刷作為專門的技術工種,與我國傳統經史之學有一定的距離,對於傳統學者來說,精通印刷諸般工序、與印刷行業從業者過從甚密,是比較少見的情況。而羅振玉在日期間,不僅對於珂羅版印書的程序、工藝與市場甚為知悉,更與印刷技術的從業者有過一段交契。佐藤進曾詳細列出了羅振玉在日本期間所影印的圖籍與資料目錄,指出「這些影印資料的印刷者基本都是小林照片製版所」[15],並梳理了羅氏與珂羅版印刷名工小林忠治郎之兄原田莊左衛門的交往。羅氏對小林珂羅版印刷的信賴一直持續到了回國之後。1920年5、6月間,羅氏借得陳介祺後人所藏的小盂鼎拓本攝影後,亦將底片寄往日本印製珂羅版複製品,甚至在羅氏出仕偽滿洲國後,1937年其主持刊行的《三代吉金文存》仍系小林照片製版所印刷。
3. 隨編隨印,出版流程中靈活使用多種印刷技術。羅氏在日本用珂羅版所印的圖籍多附有序跋,此類序跋多采用石印或金屬版印刷,輔文與正文分開印刷的方式,使羅氏印書流程具有較大靈活性。羅氏自述編印《殷墟書契後編》的流程時曾言:「上卷得卅二紙,下卷得四十三紙,共計甲骨千餘。今日上卷已照成,下卷二三日內亦成,俟鑽線、印好、目成,即可成書矣。」[16]其中「鑽線」所指的印刷工藝疑為印製板框(圖三),而編製目錄卻在全書印成以後。羅氏印書甚至有先將內文印出,等待一段時間,序跋寫成印好後再行裝幀的例子。如1917年12月羅氏致王國維信中說:「弟半月間將一年積欠之序跋作竟,《敦煌古籍叢殘》《夢郼草堂吉金圖》《吉石庵叢書四集》完全可裝訂。」[17]可見《敦煌古籍叢殘》《夢郼草堂吉金圖》《吉石庵叢書四集》三書內文實際已經印成,僅待羅氏寫出序跋,即能印好裝訂。按現行出版要求,稿件需「齊、清、定」後方能下印,羅氏這種靈活的印刷流程,看似不甚嚴密,一定程度上卻有效地提高了成書效率。
圖三:《流沙墜簡》書影
對於甲骨、金文這些材料來說,羅氏認為錄文摹寫不如影印,「雖摹寫矜慎,或違失差少,然固不如影印之得真」[18],而珂羅版「影印精善」「濃淡逼真」,顯然是最符合羅氏心中「傳古」要求的印刷方式。但是,珂羅版也有其問題,如印量有限制,一般只能印200部左右;印刷效果依賴於製版工人的技術;成本昂貴等。1916年鄒安在影印《朱曼妻買地券》拓本時,羅氏勸其「若能寄照片來製玻璃板尤妙,否則在滬用玻璃板印之」[19],可見即便同是珂羅版印刷,日本工藝與上海技術在羅氏看來亦有高下之別。至於珂羅版的花費,羅氏亦不止一次感嘆雖然「玻璃板至佳」,但「力又不支」。同樣感嘆珂羅版昂貴的還有鄒安,雖然羅氏為影印《朱曼妻買地券》出了主意,甚至指出「滬上石印,實不見佳」[20],但從羅氏致函鄒安:「《朱曼妻買地券》聞已石印好,祈惠寄一紙。」[21]知鄒安最終還是選擇了石印,珂羅版的昂貴是時人共識,而石印無疑更為經濟便利。雖然羅氏對石印技術屢表不滿,但實際上其印書亦不少採用。
二、「不能用也?」——羅振玉與石印技術
石印技術在清末傳入中國,並迅速流行開來。與珂羅版的精確相比,石印幾乎不能反映底本的濃淡,只能印出非黑即白的效果,但勝在製版方便,成本較低。以之影印古籍,若描潤得法,亦能敷用。若直接寫印出版,則寫工寫好上石即可印刷,極為方便。王國維便頗為看重石印技術,將其對古籍傳布的意義與雕版印刷之於書籍流通等量齊觀:
自雕版行而得書易,石印行而得善本書易。古本、善本閱世愈久,傳世愈鮮,非能入肆而求之、盡室而儲之也。自有寫影入石之法,而古本、善本之僅存者影之印之,一化為什百,為千萬,無傳寫刊刻校勘之勞,亦無因傳寫刊刻所生之誤,法至善也。[22]
王國維從影印古籍、令珍貴古籍化身千百的角度肯定了石印的重要作用,並認為石印影印不會滋生新的錯誤。羅振玉與王國維在學術觀點上有著諸多默契,但在對待石印的態度上,羅振玉明顯要消極得多,除了勸鄒安不要將《朱曼妻買地券》以石印方式付印外,羅氏還多次表達對石印的不滿,特別是上海的石印技術,簡直令羅氏反感到了極點。1917年末至1918年初,哈同花園的負責人姬覺彌突發奇想要輯印《四庫全書》未收書籍,為了這套四庫未收書的印刷方式,羅王二人屢屢通書討論。有人勸姬覺彌採用石印的方法,羅振玉對王國維表示了激烈的反對。而反對的重要原因,即是羅氏認為石印圖籍不夠美觀,特別是石印無法真實反映底本的濃淡情況,完全無法滿足「傳古」的要求。又如1917年,秦公簋剛出土時,拓本稀見,羅振玉曾以一本轉贈王國維。雖然羅氏贈王國維的秦公簋拓本系新拓,羅氏仍囑託王國維「影照後宜用玻璃板,石印不能用也」[23]。
從羅氏筆下文字來看,羅氏對石印技術可謂不以為然。但若分析羅氏實際印出的書籍,其中運用石印技術的亦不在少數。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由於珂羅版之昂貴,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羅氏對於不同文獻印刷效果的要求亦不盡相同,對於影印圖籍與出版自撰著作要求有別。羅氏採取石印,主要有三種情況:
1.印行圖籍中的自撰序跋。如前所揭,羅氏所印圖籍中多附有自撰序跋,這些序跋多采用石印或金屬版印成。1916年5月羅氏致鄒安信中提到本年出版計劃,除印《殷墟書契後編》《殷墟古器物圖說》《符牌續錄》外,還「欲印古器物圖錄二種,僅二三十頁,石印居半」[24]。據前後書信推斷,這裡所說的「古器物圖錄二種」似為《金泥石屑》《古器物範圖錄》,此二書圖錄部分均為珂羅版精印,羅氏所說「石印居半」,意對二書後所附自撰考證採取石印方法。
2.影印底本狀況較好、精度要求不高的書籍。有些書籍底本清晰,對於印刷效果來說並沒有太高的分別墨色濃淡的要求,羅氏往往便採取石印影印。羅氏對珂羅版與石印的靈活去取,在《吉石庵叢書》的印刷方式中可見一斑。該叢書中所收的《大唐三藏法師取經記》一書,原書書頁有破損,用珂羅版能夠體現原書頁面的層次,因而羅氏採用珂羅版印刷。而像《音注孟子》等狀況比較好的刻本或《卜筮書》等字跡清晰的鈔本,羅氏則採取了黑白分明的石印印刷。
3.印行自撰著作,特別是與小學相關的著作。無論是刊行前人著作,還是出版自己的著作,當書籍內容與小學或古文字有關時,羅氏往往採取石印的辦法。究其原因,當是這類書籍中有較多的生僻字或古文字字形,若付排印則需要單獨篆刻字釘,尤為不便,而採用石印出版,只需寫官摹寫準確,便不至出錯,如羅氏晚年所印的《貞松堂集古遺文》採用的便是石印印刷技術。摹寫上石是石印的初始環節,羅氏特別關注石印出版時的字體版式。如羅氏晚年出版所著《居遼雜著》時,與羅福頤、羅繼祖共同手書上石,這樣既能實現字體美觀,又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訛誤。
羅氏雖然對石印影印的美觀性極不滿意,但石印影印畢竟還是基於攝影的影印技術,能夠較為真實地反映原書的字跡。在討論哈同花園印書事時候,羅振玉還建議《唐韻》一書「直以石印本上板為宜」,可見羅氏對石印技術亦非完全輕視。只是在羅氏觀念中,石印技術既不如珂羅版準確傳神,又不如雕版印刷有深厚的傳統,自然不能滿足其「傳古」的需求。但在石印流行的大趨勢下,羅氏雖屢發牢騷,認為石印「不可用」,最後卻也不得不用,並用石印方式出版了大量自撰自輯的著作。「時代壓之」,信乎信也。
三、猶遵舊式——羅振玉與鉛字印刷
近代鉛字排印技術也是羅振玉經常採用的印刷方式。雖然排印只能保存底本的文字內容,但排印方便快捷,且可留紙板隨時再印,自有優勢。雖然羅氏多用鉛字排印自撰序跋或著作,但也有用鉛字排印古籍的例子。如《敦煌零拾》一書,即據伯希和抄錄之《秦婦吟》文本,再加羅氏自藏敦煌遺書中通俗文字排印而成。雖然羅氏對鉛印並沒有表現過特別的態度,羅氏排印的書籍亦不及珂羅版印書為人所重,但梳理羅氏排印書籍的一些細節,仍可看出羅氏對鉛字排印的要求。
1918年6月,羅氏致函王國維,請王國維代辦排印《雪堂校勘群書敘錄》事宜,並囑咐王國維「留紙板,書之天地請公定之,用杭連八開紙」[25]。鉛印若排好後直接刷印,則與金屬活字無異,拆板後不能再印。若留紙板,用紙板制鉛板印刷,則只要紙板仍在,便可隨時再印。羅氏專門囑託「留紙板」,當是出於日後加印的考慮。
除了持續印刷的考慮之外,羅氏對鉛字排印的版式亦頗為留心。1919年,王國維在上海排印晚明西學書籍《空際格致》,曾將樣本寄給羅振玉。此書系鉛字排印本,版式為半頁二十行,每兩行中一條欄線,這種格式在一般的鉛印書籍中較為少見。其後王國維致信羅振玉解釋這一版式的來源:
維睹宋本《孟子音義敘篇》一頁雙行,乃加一直線,其式甚佳,因憶及明無錫銅活字本皆雙行一直線,即仿為之,改為半葉廿行,比直線太密者交為好看。[26]
王國維寄信在3月16日,而巧合的是,羅振玉在收到此信之前的3月19日已作一函致王國維:
此次《空際格致》格式,兩行行間加一線,此蘭雪堂舊式,可用也。[27]
此等默契可為羅王交契添一佳話。明代無錫華氏曾以蘭雪堂的名義印過多種銅活字本,包括《藝文類聚》《蔡中郎集》等,均為書林名刻。但從印刷工藝上來說,明代的銅活字與近代的鉛字印刷,雖有相似之處,但實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印刷方式。羅王將明銅活字的版式用於鉛字排印,不能不說不是一種特別的古雅之趣。
四、餘論——從未遠去的雕版印刷
羅氏生當清末民國,諸多事物均處在新舊交替的階段,印刷技術亦不例外。先進的近代印刷技術各有優長,羅氏在「傳古」的指導思想下,對各種印刷技術靈活去取,各盡其長,在保存文獻、傳布資料方面為功甚巨。但對於新舊交替時代的人物,僅關注其新潮的一面,忽視守舊的一面,是不科學的。具體到印刷技術來說,我們從羅氏本人的序跋和往來書札中能輯錄出不少羅氏對珂羅版等近代印刷技術的評價,而羅氏本人談到雕版印刷的次數則甚少,但這並不代表羅氏少用雕版印書。相反地,羅氏用雕版印刷的方式刊印書籍的數量並不少,且多為大本精刊,雕刻精工,如羅氏所刊《芒洛冢墓遺文》,字體方勁,是典型的民國精寫刻本(圖四)。
圖四:羅振玉所刻《芒洛冢墓遺文》書影
至於羅氏很少對雕版印刷發表意見的原因,當是由於在羅、王一代人心中,雕版印刷仍是最傳統、最正式的出版方式。這一想法在同時代學者中相當普遍,如直到30年代末,陳垣的《勵耘書屋叢刻》仍採用雕版印刷的方式出版。然彼時羅氏設想中用以「傳古」的雕版印刷,也不免多了新的時代元素,即如前揭哈同花園要印四庫未收書事,羅氏雖認為雕版的辦法很好,但同時也提出:「有古本者宜照原本影寫上木。若《唐韻》直以石印本上板為宜。」[28]在羅氏的語境中,「影寫」所指往往不是傳統的影鈔,而是指拍攝照片。羅氏主張拍照或以石印本上板刊刻,在傳統的雕版工藝中增加了一絲現代的氣息。無論是在人的觀念中,還是在印刷行為本身中,新和舊的交替與滲透都是同時存在的。正是由於近代新舊印書技術的交叉滲透,無論是傳統的雕版印刷還是新進的珂羅版、石印技術,均有較為完整的產業存在,由此羅氏可以在「傳古」思想的指導下,根據出版內容靈活選擇印刷方式。而羅氏印書對印刷工藝的講求,對於今天的出版行業來說,仍具有不小的借鑒意義。
注釋:
[1] 陳介祺在致吳云的信中曾說:「竊謂今日當首以傳三代為第一,考釋次之,文字傳然後人得有以考訂。」又云:「我輩所述,乃為傳古人,非為傳一己。古人傳則己必傳,是不可不公其心。求古人之是者而我先為傳之,正不必其器之在我。」(清)陳介祺《簠齋致吳雲書札》,景宜山館影印本,原書無頁碼。
[2] 羅振玉1916年9月3日致鄒安信,載王貴忱、王大文編:《可居室藏札•羅振玉》,廣東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8頁。
[3] 羅繼祖:《永豐鄉人行年錄》,江蘇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9頁。
[4] 羅振玉:《簠齋金石文考釋序》,載羅振玉撰述、蕭文立編校:《雪堂類稿乙•圖籍序跋》,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06頁。
[5] 羅振玉:《泰山殘刻跋》,載羅振玉撰述、蕭文立編校:《雪堂類稿丙•石文跋尾》,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69頁。
[6] 可參瞿艷丹:《影印存真:中國近代的珂羅版印刷技術考》,《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2期,第154-155頁。
[7]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45頁。
[8]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55頁。
[9]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408頁。
[10]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559頁。
[11] [日]佐藤進:《珂羅版之路的開拓者小林忠治郎》,載王勇主編:《書籍之路與文化交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頁。
[12]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頁。
[13]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226頁。
[14]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15頁。
[15] [日]佐藤進:《珂羅版之路的開拓者小林忠治郎》,載王勇主編:《書籍之路與文化交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頁。
[16]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頁。
[17]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16頁。
[18] 羅振玉:《集古遺文補遺序》,載羅振玉撰述、蕭文立編校:《雪堂類稿乙•圖籍序跋》,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頁。
[19]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頁。
[20]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頁。
[21] 王貴忱、王大文編:《可居室藏札•羅振玉》,廣東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頁。
[22] 王國維:《百一廬金石叢書序》,載陳乃乾《百一廬金石叢書》卷首,海昌陳氏1921年影印本。
[23]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520頁。
[24] 王貴忱、王大文編:《可居室藏札•羅振玉》,廣東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頁。
[25]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73頁。
[26]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448頁。
[27]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449頁。
[28] 羅振玉1918年2月10日致王國維信,載王慶祥、蕭文立校注《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15頁。
本文於刊於《印刷文化》202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