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古籍目錄資料三種》解題
《國家圖書館古籍目錄資料三種》解題
徐蜀
私家藏目向圖書館公藏書目過渡的《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
中國國家圖書館的前身——京師圖書館自一九〇九年建立以來,編纂並公之於眾的古籍善本書目共有七部,分別是:一九一二年印行,繆荃孫編《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一九一三年印行,江瀚所編《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一九一六年印行,夏曾佑主持編纂《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一九三三年印行,趙萬里編纂《國立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一九三五至一九三七年印行,趙錄綽編《國立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乙編》及續編;一九五九年出版,北京圖書館編《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一九八七年出版,北京圖書館編《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回顧以上七部古籍善本書目,可以清晰地看出國家圖書館,乃至清末民國以來公藏古籍善本編目的發展脈絡,也從側面反映了近現代圖書館建立後,在古籍庋藏、整理、編目、利用諸方面走過的軌跡。認真總結這段歷史,繼續弘揚公藏古籍體制的優勢,減少弊端,是我們當前亟需面對的問題。
繆荃孫編《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以下簡稱「繆目」),是國家圖書館第一部古籍善本書目,同時也是第一次以「善本」命名的中國古籍書目。繆荃孫(一八四四至一九一九)字炎之,號筱珊,又作小山,晚號藝風老人,江蘇江陰人。繆荃孫是中國近代著名學者,精通金石、目錄、考據、校勘之學。他還是我國近代圖書館事業的開拓者,參與創辦了江南圖書館(今南京圖書館)和京師圖書館(今國家圖書館)。
繆目是近代圖書館建立後,順應公藏圖書的庋藏、整理、流通,以及保護諸方面的需要而編纂的。宣統二年(一九一〇)學部頒布的《京師圖書館及各省圖書館通行章程》第七至九條規定:
第七條 圖書館收藏圖籍,分為兩類:一為保存之類;一為觀覽之類。
第八條 凡內府秘笈、海內孤本、宋元舊槧、精抄之本,皆在應保存之類。保存圖書,別藏一室,由館每月擇定時期,另備券據,以便學人展視。如有發明學術堪資考訂者,由圖書館影寫、刊印、抄錄,編入觀覽之類,供人隨意瀏覽。
第九條 凡中國官私通行圖書、海外各國圖書,皆為觀覽之類。觀覽圖書,任人領取翻閱,惟不得污損剪裁及攜出館外。
很明顯,《章程》所謂保存類圖書即為善本,觀覽類圖書則為普通本。其對二者分別規定的保存和閱覽制度,被國家圖書館和各省館借鑒、沿用了百年之久。當然,分別編制善本書目和普通本書目,也就成為慣例,這才有了國家圖書館的七部善本書目。
編纂善本書目,首要的問題是如何定義善本。《圖書館通行章程》雖有「內府秘笈、海內孤本、宋元舊槧、精抄之本」之說,卻過於籠統,且與明清以來藏書家的善本觀,多有雷同。對此,繆氏沒有明確的論述,但他的編目在實踐上回答了上述問題。繆目共收錄經、史、子、集四部書七百七十三部,其中宋刻本一百一十三部,元刻本一百八十六部,金刻本兩部,明刻本二百零四部,清刻本十三部,影宋刻本一部,影宋抄本八部,影元刻本一部,影元抄本兩部,其他各類抄本二百二十七部,稿本九部,活字本三部,朝鮮(高麗)刻本四部。從中可以看出,繆目收錄了大量明刻本,以及十幾種清刻本,與明清時期藏書家只重宋元本和稿抄本相比,也算是一種進步吧。
據繆荃孫《藝風老人日記》(北京大學出版社,一九八六年)記載,從宣統二年「十月廿五日癸未,到圖書館開箱」看書,至宣統三年(一九一一)「九月十二日丙戌,赴學部交書目,乞假」,全部編目過程僅耗時十一個月。那麼,繆氏編目時的京師圖書館館藏狀況如何呢?據《北京圖書館館史資料匯編》《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長編》等資料記載,宣統二年至三年(一九一〇至一九一一),京師圖書館的基本館藏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清內閣大庫殘帙,主要是其中的歷代典籍。據國家圖書館藏抄本《清內閣舊藏書目》統計,約有三千三百五十一部五萬零二百六十六冊。
二、歸安姚氏及南陵徐氏藏書。兩江總督端方得知張之洞擬創建京師圖書館,特採進姚覲元咫進齋和徐乃昌積學齋藏書,以充實館藏。據端方《奏江南圖書館購買書價請分別籌給片》記載:購得姚氏藏書一千零十一種,徐氏藏書六百四十一種,共計十二萬九百餘卷,分裝一百八十箱,共編目錄一份。
三、常熟瞿氏進呈藏書。京師圖書館籌建期間,端方擬購進瞿氏鐵琴銅劍樓藏書,未果,改為抄書配以舊刊本進呈。至宣統三年,抄成三十七種,加舊刊本十三種,共五十種,交與京師圖書館。
以上三項圖書總計五千零五十三部,加上自購和各地捐贈之書,與一九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京師圖書館呈教育部《造送書籍數目冊》統計的五千四百二十四部比較,基本相符[《北京圖書館館史資料匯編》(1909—1949),書目文獻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一〇八六頁]。繆目之所以能夠快速成書,得益於各類藏書均有目錄可以考核、借鑒。對此,林振岳的《繆荃孫〈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編纂考》(載國家圖書館出版社《繆荃孫誕辰170週年紀念會暨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二〇一五年)曾予論證,其結論是:「繆荃孫《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一書,主要是根據曹元忠《文華殿檢書分檔》(即內閣大庫書目之一種。——撰者注)、姚覲元《咫進齋善本書目》、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三種書目改編而成,造成此目體例不一的原因也在此:因利用曹稿,故目中有書志詳考之例;因沿用姚目,故留下了過錄藏書題跋的體例。」此說言之有據,但反觀清代至民國年間,私家藏目以研究型居多:熱衷於標注行款及版式、過錄序跋、識讀藏印、梳理遞藏、校勘文字、甄別避諱、考證版本。然而,因古籍版本各自的差異性,以及書目編纂者的嗜好、側重不同,以及能力、精力所限,有話則長,無話則短,造成了條目之間篇幅和體例的較大差別,故由私家藏目向圖書館公藏書目過渡的繆目,較多保存了私家藏目的特徵,亦不足為奇。
繆氏的主要功績,在其短時間內從五千多部館藏中將精品遴選出來,落實了善本、普本分別編目、庋藏的制度;確立了圖書館公藏目錄正本、副本逐書登記的編目方法,保障了館藏資產的安全,為此後江瀚、夏曾佑的《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奠定了基礎。以上兩點,也充分證明繆荃孫具有深厚的文獻學及版本目錄學功底,以及在建設近現代圖書館方面所具備的獨特眼光。
當然,因時間倉促、編目人手不足等原因,繆目也難免出現一些差錯。例如《列子》錯入儒家類,應屬道家類;《意林注》錯入儒家類,應入雜家類,故夏曾佑《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雲「繆目無此書,江目有」,其實是繆目分錯了類,並非無此書;集部《賈長沙集》即賈誼《新書》,應入子部儒家類;《資治通鑒綱目》和《資治通鑒綱目發明》兩書不同本子的條目均未在一處;《通鑒釋文辨誤》,略為《釋文辨誤》;《本草原始》錯為《本原原始》;《百將傳》「朝鮮刊本」錯為「青鮮刊本」;等等,不一而足。但瑕不掩瑜,繆目在國家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編制中的篳路藍縷之功,當永載史冊。
《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刊載於一九一二年六月出版的《古學匯刊》第一集。國家圖書館古籍館藏有該書目稿本殘本兩冊,書葉上有繆荃孫批改手跡,書前有莊尚嚴墨筆題跋,曰:「數年前在護國寺街一小書店購得此目兩本,查系前教育部《京師圖書館編目》稿本,雖殘,亦可留。況有繆藝風手跡,今謹贈國立北平圖書館。廿一年雙十節(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所出《明清以來公藏書目匯刊》第七冊收錄的《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即是此目。——撰者注)。」從該稿本中可窺見曹、姚、瞿三目及繆氏審閱批改之端倪。例如經部《漢上易集傳》十一卷,繆於天頭增補版框尺寸、圈改文字順序後,又在次葉空白處重錄部分內容,將行款尺寸從文後提至文前,「廣四寸七分」改為「寬四寸六分」。《東漢詳節》三十卷,於天頭增補「卷尾又作‘呂大著點校三劉互注東漢詳節’,只有六卷,七八兩卷配二十四字本,首行‘諸儒校正東漢詳節’,與是《十七史詳節》本同」。此類增補不少,均為刊本採納。又,繆氏在空白葉重寫、補寫條目一百餘條。可見繆荃孫對《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傾注了不少心血。
值得注意的是,繆荃孫在編纂《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時還刊印了一部善本圖錄——《宋元書景》。《宋元書景》成書不晚於一九一六年,輯錄了四十種宋元善本書影,共計七十葉(國家圖書館藏本),摹刻成書。《宋元書景》對所收書均注明來源,如「學部圖書館藏」「劉氏玉海堂藏」「繆氏藝風堂藏」「徐氏積學軒藏」「張氏適園藏」「無錫」「劉氏嘉業堂藏」等。《宋元書景》篇幅不多,卻體例嚴謹、內涵豐富:所收書影以「筒子葉」為單位,下半葉即使空白無字亦收,版框尺寸原大;正文卷端、牌記、牒文,以及序跋中有關版本信息的文字等,一應俱全,《茅山志金薤編》《重校添注音辯唐柳先生文集》《伊川擊壤集》還保留了原書的藏印。
圖錄的體例由來有自,楊守敬在《留真譜》中收錄的古書版式、序跋、牒文、牌記、木記、鈐印等「有關考驗者」,《愛日精廬藏書志》《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天祿琳琅書目》,乃至本文提到的內閣、姚氏目錄等書目均已有之,但以文字記錄之,如內閣書目描述宋本《漢上易集傳》版式雲:「上有字數,下有刻工姓名。蝶裝。首二卷均缺。三卷首行題‘周易上經噬嗑傳第三’,次行‘翰林學士左朝奉大夫知制誥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長林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朱震集傳’。下卷首行題‘周易下經咸傳第四周易下經夬傳第五’。第二冊上卷首頁殘敚,中下卷首行題‘周易繫辭上卷第七周易繫辭下傳第八周易說卦傳第九’,次行結銜皆同,唯末卷題‘周易序卦傳第十周易雜卦傳第十一’,皆無結銜。」還有各目過錄宋元本之牒文、序、跋,描繪刻書牌記等。然而這些用文字描述方式的展現,不如書影直觀且差錯更少,因此圖錄在古籍書目系統中的作用,日益為人們看重。《宋元書景》是公共圖書館第一部古籍善本圖錄,為此後南京國學圖書館編纂印行《盋山書影》起到了示範作用。故柳詒徵在《盋山書影序》中謂:「星吾楊氏訪書東瀛,創《留真譜》以餉學者。澄江繆師踵為《宋元書影》,刊載全葉,視楊書為進矣。」趙萬里先生對圖錄也極為重視,將其列入了國立北平圖書館古籍編目系統工程之中。傅增湘在一九三三版《國立圖書館善本書目》序言中,便轉述了趙萬里先生的這一宏偉藍圖:「今乃擬定體例,將欲輯為書影,錄為書志,次第刊布,以便編摩。先成《簡目》四卷,授之梓人。」文中所謂「書影」,就是圖錄。
蕭規曹隨的夏曾佑《京師圖書館善本簡明書目》
夏曾佑(一八六三至一九二四)字穗卿,號碎佛,筆名別士。浙江仁和(今屬杭州)人。光緒十六年(一八九〇)中進士,授禮部主事,後改任安徽祁門縣知事。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清政府「預備立憲」,派載澤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夏為隨員之一。光緒三十二年(一九〇六)赴日考察回國後,任泗州知州、兩江總督署文案。一九一二年蔡元培任教育總長,任命夏曾佑為社會教育司司長。一九一三年二月,京師圖書館館長江瀚調任四川鹽運使,夏曾佑以社會教育司司長身份代行館長職務,同年八月被任命為館長。一九一八年一月去職。
夏曾佑主持館務期間,在重編善本書目的同時,還遵照教育部的指示抓了兩項工作:
一、搬遷新址。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教育部發文:「查北京圖書館創自前清,曾經學部奏定地址,嗣因鼎革,未及開辦。民國肇造,日不暇給,因京城圖書館系舉國觀聽,姑就舊藏書處暫行開館。今國家粗定,不能不謀所以進行,仰社會教育司轉飭北京圖書館暫行停止閱書。」十二月,教育部令京師圖書館「暫行停辦,以圖改組擴充」(《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長編》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二〇〇九年,第四十八至四十九頁)。一九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京師圖書館在方家衚衕國子監南學舊址重新開館。
二、強化書籍管理。一九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飭令第四二六號:「查京師圖書館為首都冊府,所藏珍本甚多,一切事宜亟應妥為佈置,以期盡善。該館長蒞事以來,整理圖書,修繕屋宇,業已具有端緒。惟尚有種種事宜,應於開館之先預為加意:一,書籍當蓋印編號也。該館所藏書籍,多系舊槧精刊,版本種類甚多,審認頗為不易,自非悉加大字戳記,難免抽換。且現在陳列,僅照經、史、子、集四部編目,卷帙浩繁,檢點不易。應分別部類,編列號數,刊印標籤,逐冊粘貼,依序陳列,以便收發檢查。」(《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長編》上,第四九頁)。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再發佈飭令第四六五號,發交「京師圖書館收藏印」石章一方。飭令雲:「為飭知事,前因該館所藏書籍多系舊槧精刊,版本種類甚多,審認頗為不易,非悉加大字戳記,難免抽換,業將書籍當加蓋印章辦法飭該館在案。茲特發交石章一方,文曰‘京師圖書館收藏印’,仰即遵照前飭,將該館所藏書籍逐冊多蓋是項印章,以昭慎重而便稽查。此飭。」(《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長編》上,第五〇頁)。
以上教育部加強書籍管理的各項措施,意在杜絕書籍丟失,此前坊間傳聞,京師圖書館曾以古籍贈達官貴人,恐非空穴來風。然教育部相關精神此後並未落實到位。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指示「書籍當蓋印編號也」,針對的是所有館藏,所謂「非悉加大字戳記,難免抽換」之「悉加」,特指所有圖書。然京師館於「編列號數,刊印標籤,逐冊粘貼,依序陳列」一項,沒有施行;「將該館所藏書籍逐冊多蓋是項印章,以昭慎重而便稽查」之措施,僅限於善本書目中的書籍,且遺漏不少。故十幾年後,在趙萬里所編一九三三版《國立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中,許多繆目、江目、夏目曾有之書未見蹤影。這裡僅舉數例:
經部:繆、江、夏三目皆有之姚氏藏書《周易兼義》兩種宋刻本(夏目著錄為《周易正義》);徐氏藏書《讀禮通考》一百二十卷,清徐乾學撰,稿本;清內閣藏書《詩集傳》十卷,元刻本;姚氏藏書《毛詩故訓傳》三十卷,清段玉裁撰,家刻本,黃丕烈校,顧鳳藻過錄本;姚氏藏書《樂書正誤》一卷,影宋朱墨本。
史部:姚氏藏書《古史》六十卷,宋蘇轍撰,宋刊本;徐氏藏書《三朝野紀》七卷,明李遜之輯,舊抄本;姚氏藏書《平宋錄》三卷,舊題元平慶安撰,舊抄本。
子部:姚氏藏書《荀子》二十卷,宋刊四子纂圖互注本;瞿氏藏書《荀子考異》全卷,宋錢佃撰,影抄本;姚氏藏書《新刊分類近思錄》十四卷,宋朱熹、呂祖謙撰,宋刻巾箱本(存卷七至十)。
集部:姚氏藏書《陶淵明集》六卷,清陳焯手抄本;清內閣藏書《分類補注李太白詩集》二十五卷,朝鮮活字本(存卷一至二、六至九、十二至十四);國子監南學藏書《會昌一品集》二十卷別集十卷外集四卷,唐李德裕撰,明抄本,陸心源據明本校,又以影宋抄本覆校。
上述未見之書,繆、江、夏三目全有者居多,夏目皆有。夏目所載之書,不足京師圖書館典籍總數的五分之一,遺失之書已不在少數,庫中未編書之狀況,可想而知。究其原因,蓋由時局不穩,經濟凋敝,經費、人手嚴重不足,管理者缺乏經驗造成。
另,前引教育部第四六五號令,謂發交「京師圖書館收藏印」石章一方,當為「京師圖書館收藏之印」,不知是原始檔案還是《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長編》記載有誤。現存國圖館藏及抗戰時期運至美國,後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善本書中,確有不少鈐蓋了「京師圖書館收藏之印」,而且不止一種,僅長方形印章就有兩種;還有一種正方形,印文一樣。同時期還有一種長方形印章,印文為「京師圖書館藏書記」,大多鈐蓋在明刻本中,為數不少。
夏目是京師圖書館第一部官方審核通過、正式出版發行的善本書目。此前繆目、江目雖亦上報學部或教育部,備案而已,無須批復,雖排印於《古學匯刊》《教育部編纂處月刊》中,皆為刊物之附庸,與前言、凡例、版權俱全之夏目,不可同日而語。
夏目共收書一千一百四十四部,其中經部一百八十七部,史部三百五十八部,子部三百七十五部,集部二百二十四部;對比江目經部一百二十五部,史部三百三十九部,子部一百九十二部,集部二百零六部,總計八百六十二部,夏目總數多出了二百八十部,增長不少。但夏目中某些書收錄副本甚多,實際增加品種並不多。例如子部《內訓》收副本十四部,《勸善書》收副本一百二十六部,僅此便多達一百四十部。
夏目前言對之前繆、江、王三目做了簡要評價,並舉例說明改進措施。但總體上看,夏目相對於江目,並無實質性的改進和提高,書的品種和數量變化不大,體例一依其舊,甚至書名都照搬無誤。
劉國鈞《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源流考
《上海高校圖書情報工作研究》二〇一八年第三期刊登了黃建年、胡唐明、侯漢清三位先生的文章《古籍分類的典範:〈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源流、演化與時代的適用性》(以下簡稱「黃文」),詳細闡述了民國以來圖書館分類法的演變,尤其是對中國古籍分類的變通處理,讀後深受啓發。美中不足的是,在《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的源流介紹方面,因史料的欠缺,該文稍顯不足。筆者試圖根據手頭的資料,以及一九八七年開始擔任《北京圖書館普通古籍總目》責任編輯,參與相關工作調研的經驗,對黃文所述源流部分略作補充。不當之處望大家批評指正。
一、劉國鈞分類編目體系與北平北海圖書館的淵源
劉國鈞先生於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度出任新組建的國立北平圖書館編纂部主任,負責該館的圖書分類編目工作。其實,早在一九二九年八月國立北平圖書館和北平北海圖書館合併前,劉國鈞先生便應蔣復璁、袁同禮之邀,參與了北平北海圖書館的圖書分類編目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果。《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務報告》[民國十八年(一九三九)七月至十九年(一九四〇)六月]記載:「本館前在北海圖書館時代,曾制訂編目條例一種,現經試驗之結果大加擴充,因改訂為十四章都九十八條,於著者、書名、版本,選擇著錄之法,詳加規定,編制極細,為中國今日僅有之編目條例。」此編目條例便是劉國鈞先生所著之《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草案》導言介紹編制經過時說:「於是紬繹宋元以來之公私著錄,抉其通例,徵之於西方目錄家學之規定,而略為變通,筆之於紙,以為臨事之一助,蓋五年於此矣。稿凡數易,其間得之於實地之經驗者固多,而得力於友朋之切磋,若蔣君慰堂,曹君祖彬,李君小緣,袁君守和之所賜者,尤不一而足。」(《圖書館學季刊》一九三〇年第三卷第四期)蔣君慰堂(蔣復璁)和袁君守和(袁同禮),分別為北平北海圖書館中文編目組組長和副館長;另外兩位任職於南京金陵大學圖書館。可見劉國鈞先生在一九三〇年之前,已經參與北平北海圖書館的編目工作數年之久。最早的項目便是制訂編目條例,然後才開始分類編目。
前引《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務報告》又曰第二館(即北海圖書館)「依照原定計畫繼續編制新式目錄。自制定《編目條例》後製成之目錄片,已經完畢者有經籍門、文學門、史乘門、地理門、古器物學門、美術門、應用科學門、傳記總記門。……本館第二館前已擬定分類法一種,原定二十二類,茲就一年來之試驗結果,並參考其他之圖書分類法,略加刪並為十五大類。類各分屬,屬各分目,總期內容足以包括新舊書籍,無扞格偏重之弊」。以上所言,表明北海圖書館繼《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之後,《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也從二十二大類過渡到十五大類,並且完成了其中九大類的編目工作。
劉國鈞先生於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九年,同時創作了圖書館分類及編目的三部曲:《中國圖書分類法》《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其中《分類法》為南京金陵大學圖書館而作;《分類表》則為國立北平圖書館撰集;《草案》系編目通用之著錄規則,但針對館藏以古籍為主的國立北平圖書館的意味更濃。這樣說的根據,一方面見前述《草案》導言和《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務報告》;另外,《草案•下編》列舉「目錄片基本格式」的二十二例中,二十例為中國古籍。接下來的問題是,劉國鈞先生專為北平北海圖書館制訂《分類表》,有何歷史背景;黃文所言「可惜未能親眼目睹,未知詳情」的初版《分類表》究竟何樣。
二、《分類表》初版名稱中無「中文」「線裝」四字
我收藏了兩本早期《分類表》,名稱均為「國立北平圖書館普通圖書分類表」,沒有「中文」「線裝」四字。其中一本為老北圖員工王樹偉先生所有,鈐有「王樹偉印」。王樹偉(一九〇九至一九九三),河北省宛平縣人,一九二七年考取北京圖書館學徒館員,一九二九年十月轉正,並終其一生在北圖工作。另一本是普通線裝書編目工作用書,因日常頻繁使用,破損較為嚴重,修補痕跡累累。兩本《分類表》系版本相同的毛筆手寫油印品。在印本頁面上使用者用毛筆或鋼筆、鉛筆做了大量改動,主要是添加新的內容和說明,以及刪去一些小的類目等等。據此,並對照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前言和內容改動的情況,可以斷定我所藏的這兩本《分類表》,就是黃文所說一九二九年《分類表》最初的版本,此後很長一段時間的修訂工作,都是在該版上手寫完成的。
問題是《分類表》最早的版本為什麼沒有「中文」「線裝」字樣,僅稱「普通圖書分類表」?答案是那一時期的國立北平圖書館,處於清末民初宮廷及私家藏書樓向現代圖書館轉型的初期,館藏主體就是中文線裝書,沒有必要強調「中文」和「線裝書」;「普通」一詞是針對線裝「善本」而言的。這一點,當時的許多文獻均可證明。據《國立北平圖書館概況》(民國十八年十月)記載,第一館藏書共分四項,(一)普通圖書;(二)善本圖書;(三)四庫全書;(四)唐人寫經及金石拓本。普通圖書共有中文書籍一萬四千餘部十四萬三千九百餘冊,內有康乾兩朝《賦役全書》為他處不經見之本,又歷朝各省府廳州縣誌書,自唐宋迄今約共二千餘種;滿蒙文書籍七十六部三千七百十三冊;西文書籍六百七十二冊;東文書籍共一百七十八冊。善本圖書除了《永樂大典》,有宋金元明清本一千四百五十九部兩萬兩千四百零五冊;日本刊本六部四十二冊,寫本一部二冊;朝鮮刊本八部六十一冊。可見外文圖書佔比極小,現代中文新書幾乎沒有。第二館藏書外文圖書佔比較大,也不足三分之一:中文書籍七萬四千五百冊,西文書籍二萬七千冊,日文書籍一千餘冊;除了期刊、報紙,現代圖書數量亦極少。由於藏書中外文和新舊藉比例相差懸殊,加上觀念的轉變有一定的延遲性,故當時的編目思想視外文和新書為附庸,不足為奇。這一點也從側面證明,我收藏的兩本早期《分類表》就是一九二九年的初版。
三、《分類表》名稱的變更早於再版
我收藏的兩本初版《分類表》,王樹偉藏本為軟皮封面,封面無字;另一本為硬皮封面的編目工作用書,封面明顯是後加的,封面毛筆手書「國立北京圖書館普通線裝書分類表」。查國家圖書館館史資料得知,國立北平圖書館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更名為國立北京圖書館,一九五一年六月更名北京圖書館。也就是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的一年多時間內,《分類表》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北平」變為「北京」,「圖書」變為「線裝書」。雖然封皮內仍然是原先的瓤子,名稱、內容未變,但封面名稱的變更,昭示著人們的觀念改變了。觀念的改變,源於當時館藏圖書格局的變更。
據《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第一五三頁公佈的數據:「到1949年,國立北平圖書館藏書達140余萬冊,包括中文普通書362789冊、又52箱,西文普通書163126冊、又3274種、38箱,中文善本121805冊,敦煌寫經8700卷、照片12053片,輿圖32208冊,金石拓片23156件,期刊194717冊、又34架、7箱,中日戰事史料48853冊。收藏的少數民族語文文獻10196冊,包括滿、蒙古、藏、維吾爾、西夏等語文書籍;外文文獻則有英語、俄語、日語、德語以及印度、緬甸、泰國、越南等國語種。」另據《民國時期總書目》等資料,截至一九五〇年前後,北京圖書館藏普通書,僅民國時期出版的平裝、精裝書,便有六萬多種;全部換算成種數後,中文線裝書的數量在整體館藏中已無優勢可言。為避免以偏概全,在《分類表》名稱中冠以「線裝」二字,就勢在必行了。
四、一九五七年再版後的《分類表》
《中國國家圖書館館史》第六章第二節記載:截止到一九五七年,北京圖書館館藏總量達到五百二十餘萬冊,是一九四九年的三倍多。其中有八十餘種不同文字的書刊,外文圖書共有一百二十餘萬冊;一九五四年時訂有八百餘種外文期刊,一九五六年增至六千多種,外文書刊佔比大幅躍升。館藏規模及格局的變化,導致《分類表》新版本的誕生。
一九五七年六月,北京圖書館重新刻版油印了《分類表》,更名為《國立北京圖書館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名稱中增加了「中文」二字。《分類表》封面下方標明「北京圖書館1957年6月重印」,故名稱中的抬頭「國立北京圖書館」一仍其舊。但此版絕非簡單的重印,它將一九二九年初版《分類表》誕生後,歷年在版面上所做的大部分修改內容吸納並刻印成冊,實為再版。此次再版,名稱中「中文」二字的出現,說明北京圖書館作為中國國家圖書館,向著現代化、國際化的目標又邁進了一大步。
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前言概述了該表產生和發展的歷史,具有重要的文獻參考價值。前言說:「這個分類表是1929年為我館所藏中文線裝書編制的。當時要求將線裝書和平裝書分別分類庋藏,並且要合於‘四庫’分類的體系。可是四庫分類法原有的類目,並不能包括所有的線裝書,而且沒有號碼,不便於圖書館實際出納工作。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由當時編纂部主任劉國鈞主持,編制了這個分類表。在實質上,是把四庫分類法原有類目參考現代科學的性質,加以分散或合併,又增加了一些新的類目(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成為十五個基本大類。……為了免得和我館平裝書所用的分類表相混,決定採用混合編碼制,以文字(類名的一個字)和數字作符號。號碼的第一部分是文字,第二部分是數字。數字基本上採用十進制。類表的層次比較少,所以號碼比較短。三十年來,在實際工作中,也做了個別改動和增補,就是現在發表的這個表。」至於「個別改動和增補」的具體情況,後面將做簡要介紹。
五、初版《分類表》演變到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的歷史軌跡
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問世後,一九六四年十月又再版重印,仍沿用一九五七年「國立北京圖書館中文普通線裝書分類表」的名稱。我收藏了國家圖書館普通古籍組資深館員薛英先生所用一九六四版《分類表》。該《分類表》總門類中增加了「特」字頭的「馬克思列寧主義門」(實際編目工作中並未施行),但「對原編十五個門類的內容,仍依其舊,未作改動」(一九六四版《中文表》再版說明)。至於一九九九年版《分類表》,因我手頭無資料,並且據黃文考察並無大的變化,故以下所言均截至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
經仔細核對,一九二九年初版《分類表》上手寫變動的內容,一九五七年再版時大多予以採納。例如初版「目錄學」「史志」下的「正史」和「補史」類目被用筆划去,並在「正史」二字後標注:「32—39 各史藝文志及補志(按各史時代分,按著者時代排)。」查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史志」下已無「正史」「補史」類目,且正式排列了前述增補文字「32—39 各史藝文志及補志(按各史時代分,按著者時代排)」。再如,「採錄書目」下的「善本」類亦被划去,旁注:「取消,此門界限不明,知見、經眼等入41,公私藏善本書目入300—400藏書目。」一九五七年版即予刪除。又,初版「收藏書目」下之「清」,用鋼筆字添加了文源閣、文淵閣、文津閣、文溯閣、南方三閣、四庫薈要、有關四庫全書之雜文,以及內府藏書和內閣及部院等小類。一九五七年版均予採用。再如,初版「圖書館書目」旁加註「專類藏書目入學科書目」,下面類目「普通圕」改為「公私立圕」,增加了「369 外國學校圕」「380 外人公私圕」,「營業書目」後加註「官書局目錄入此」「其他」後加註「如出版物總目等」,在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中均被認可收錄。又如初版《分類表》「經籍類」之「528 車制」「930—999 專經」,分別被划掉和標注「未用」,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中均予刪除。以上類似變更多達上百處。
增加的內容中,有部分系著錄方法的指導性意見,例如初版《分類表》經籍類「經學」,旁注:「凡依時代分者,若分類號已包括時代,則著者號僅按著者姓名,不加時代。」又,「經解」下之「專注」「註疏解說」及「雜論」前均加星號並注明:「專注、註疏解說,及雜論界限不明,每門皆須互相參看,以下各經同。」「地志類」「專類地志」下之「山川」,加註曰:「此指統論全國山川而言,其只記述一省者,依省區分,依修書時代之前冠一‘〇’字排。」於「各省區境內之山」旁,添加五條著錄方法。以上各項,一九五七年版均予採納,惟個別文字略有不同。
初版《分類表》添加或加註內容的取向,有時令人疑惑。例如,對史乘類「斷代史」下的《國語》和《戰國策》情有獨鍾,一改不對單種著作註解的做法,詳加解釋:「國語:(1)除匯刻外不用助記號;(2)韋注本書次號用時代號29,補注韋本再加補注人時代號,不重復時用一位;(3)他家注本用補注人時代號,重復時再加著者號。戰國策:參照國語辦法,但高注本用2,補注高本加最後一人之時代。」上述內容,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均採用,僅個別文字有出入。
有些初版中更改的內容,在實際工作中發現不合用,便未落實,如「目錄學」下的「外國」類,加註「按國分」;但在那本日常工作用的初版《分類表》中,「按國分」下再被加註「未按國分,因書太少」,故一九五七年版「外國」類便沒有「按國分」。
初版曾經增加並沿用若干年後又撤銷,一九五七年版沒有顯現的內容,最重要的是附錄中的「簡明時代表」。說到此順便糾正黃文中出現的一個小差錯。黃文說:「1957年版《線裝表》目錄中有4個附表,即時代表、分國表、書號編制法、著者號碼,與1929年版本相同。1999版《線裝表》卻有6個附表。在上述4表基礎上增加通論復分表和專書助記表。」首先,我手頭的一九五七年版《線裝表》目錄中即列有六表,照錄如下:「附錄 (1)時代表(2)分國表(3)書號編制法(4)著者號碼(5)歲陽,歲陰表(6)通論復分表,專書助記表。」黃文將第六表的「通論復分表,專書助記表」當作兩表,漏掉了「歲陽,歲陰表」。另外,我收藏的兩本一九二九年版《分類表》中,亦有一九五七年版目錄所列六表,只字不差。前面提到的「簡明時代表」出現在一九二九版《圖書表》第四六頁右下角空白處,用鋼筆書寫:「簡明時代表(民卅二,十二月訂,此表限用於分類表內注明‘用簡明時代表’之各類)……」王樹偉一九二九版《分類表》還在目錄頁用鋼筆字添加了「簡明時代表」,列居表二,使附錄變成了七表。
還有一種情況,初版《分類表》中使用者添加的大量內容,一九五七年版《分類表》並未採納。例如地志類「河渠水利」「各省區境內之水」下,分別添加了百餘字注釋;社會科學124 124.1-9「歷代」「斷代」類,添加的內容多達三千多字;法律221「中國法令」類,添加的內容超過了兩千字;經濟學531「田賦」類,添加的內容也有兩千多字等等,不一而足。再版者大概考慮到《分類表》不宜,也無必要分類舉例過細,許多二級目錄以下的圖書類目,應該在實際工作中酌情處理,《分類表》面面俱到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