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和剽竊行為不能縱容
抄襲和剽竊行為不能縱容
沈津
幾個月前,北京、南京、上海、杭州、廣州等地的朋友,用打電話、發電子郵件、寫信等方式告訴我,北京線裝書局出版、署名翁連溪編校的《中國古籍善本總目》(以下簡稱《總目》),涉嫌剽竊、篡改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委會所具著的《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徵求意見稿)。
後來有緣看到了《總目》,一看之下,著實令人吃驚。一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以下簡稱《書目》),竟然被所謂的「編校者」個人利用《書目》編輯過程中形成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油印本全面剽竊、篡改,再由北京線裝書局出版。細翻《總目》,可見編校者不懂古籍目錄版本學,致使全書編排混亂,與《書目》的收錄範圍、格式、編例、質量等相比較,大相徑庭。
據我所知,《書目》的編輯出版,是依據已故周恩來總理病重期間所作出的重妥指示。《書目》的編輯,是經過全國成千上萬古籍普查工作者的艱辛努力而形成的,是對全國各圖書館所藏古籍善本的總檢閱,它不僅清理和保護了我國燦爛的古代文化,而且對於利用古代文獻開展各項研究工作、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具有深遠的意義。在各單位的支持下,編委會工作人員經過 10餘年的努力,終使《書目》出版,沒有辜負周恩來總理的重托。《書目》出版後,當時的國務院古籍整理規劃領導小組負責人李一氓先生對此書作出了高度評價。
而《意見稿》是怎樣產生的呢?事實上,1981年年初,《書目》編委會認為,1980年,在北京集中彙編各圖書館呈送的大量善本書卡片這項工作中,雖已經努力初審,但由於全國各地專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各類卡片中仍然存在著不少錯誤。又由於去各地、各館看書存在著不少困難,編委會決定由京、滬、寧三館分別將經、史、子、集、叢五部類的卡片,找人刻寫蠟紙,油印成冊,並署上"內部數據,注意保存"字樣,於 1981年10月,將油印本發往各省(區、市)圖書館、高等院校圖書館、科學院系統圖書館,以及部分專家、學者,徵求意見,商請各館由專人負責檢查本館藏書,包括收藏在各省(區、市)博物館、文物保管委員會、中等學校、文化館、寺廟等單位的藏書,以保證質量。
3個月後,《意見稿》陸續寄回,除極少數單位外,大多數單位都按要求仔細核查,或寄來書面意見。就像一部普通作者的書稿一樣,最早完成的是初稿,如果不經過修改加工,是成不了定稿的。如果作者慎重起見,就會拿初稿,甚至是定稿向師友徵求意見,而絕不會不加修改就徑自送出版社的。因此,《書目》編委會發出的只是「徵求意見」的本子,而不是定本。而且,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示,1983年2月,《意見稿》被送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實際工作中,《意見稿》中的改動甚大,不少圖書館古籍部的工作人員為此付出了辛勤勞動,而編委會在定稿中所做的細緻工作,是外人難以想象的艱巨。
《書目》的收錄範圍,是精加校讎、誤字較少的版本或稀見舊刻、名家抄校及前賢手稿之類。就上述範圍,概括為:凡具有歷史文物性、學術資料性、藝術代表性而又流傳較少的古籍,均予收錄。《書目》編委會經過大量的前期工作,將不符合善本書標準的非善本予以剔除,除此之外,又糾正了《意見稿》中大量的著錄錯誤,在經過認真的調查和艱辛的工作後,方形成最終的《書目》。因此,在《書目》定稿、出版後,《意見稿》只是作為一部集善本及非善本的原始本子,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而《總目》卻把《書目》中的剔除款目當做珍寶,不負責任地私自篡改類別,已經涉嫌侵權。而該書又在線裝書局進行出版,便演變成了剽竊。
事實上,如此浩大的工作,假設翁連溪真是《總目》的編校者,他是如何單槍匹馬進行編著的?此外,一部大部頭的書目,竟然沒有凡例,也算咄咄怪事。
這部《總目》僅有傅的一篇序,傅序肯定了《書目》的重要性:「應該說,《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的編纂出版,能使中國的珍貴古籍經過廣泛調查與合理編排,供海內外學術界有效地利用,其本身又是一項學術研究成果,對我們如何進行版本鑒定,如何在傳統編目基礎上對古籍分類進行科學的歸納,都有極大的參考價值和啓迪意義。」然而傅先生文鋒一轉,又說:「這一《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油印稿本就未引起注意。實際上這個《徵求意見稿》本身就是古籍善本目錄的寶貴文獻,它與已出版的《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比較,有兩大明顯不同之處。」傅序所說的兩大明顯不同是:一是其所錄之書,超過定稿本。二是保留了不少善本的行款格式。
傅序說孝經類款目多於《書目》,那是對的。之所以會多,是因為編委會在工作中刪去了非善本的款目,包括叢書零種等,是很正常的。《書目》和《總目》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前者是善本書目,後者為善本及非善本的混合體。
善本書中的序跋、行款、諱字、刻工、鈐印等,都是鑒定版本的輔助條件,但不是決定因素,這是所有研究版本學的人都知道的。那麼,為什麼《書目》編委會會在發稿前做出刪除行款的決定?那是因為當時各圖書館按照編委會的要求,在上級的卡片背後,多寫上了書的行款。但是,編委會的工作人員在審閱這些卡片時,發現有的行款有問題,或是細黑口當做白口,或不記錄有刻工,因此不得不發函要求復查。由於工作人員不可能看到每部書,而全國七、八百個圖書館的著錄參差不齊,有的縣圖書館、文化館去函不回的例子太多。有鑒於小部分刻本的行款不準確,有誤導研究者之嫌,編委會經過多次討論,毅然採取了割捨所有的行款,這也是為了保證《書目》的質量不得不作出的決定。
個人認為,學術腐敗的具體表現就是:抄襲剽竊成風,巧取豪奪成性,弄虛作假為常,欺世盜名為榮。學術界要打假,也要向這些行為開刀。剽竊、篡改《書目》,這種行為決不能熟視無睹、任其泛濫,甚至包庇縱容。應當讓抄襲者心存恐懼,讓學術界保有一方淨土。
原刊於 《中國新聞出版報》2010.3.25